国际竞争视野下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_全球视野下的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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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竞争视野下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
一、国际竞争视野下的市场经济
(一)文明转型中的市场经济
1、世界性的文明转型
世界范围内的文明转型是以公元1500年为界,从农耕文明朝向商工文明的转型。农耕文明:从约公元前3500年至今
商工文明:从约公元前1500年至今 农耕文明是人类史上的第一种文明形态。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古人类的定居生活等的发展,使人类从食物的采集者变为食物的生产者,是第一次生产力的飞跃,人类进入农耕文明。人们以农业为主,政治体制一般实行君主制或君主专制,社会结构呈现为金字塔形。农耕文明发源于大河流域,它是商工文明的摇篮。
商工文明是伴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新大陆的发现、海上贸易的普及、大机器的使用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
2、商工文明的几大特征
1)交换市场化——新大陆发现、开辟殖民地 2)思维理性化——宗教改革、启蒙运动 3)管理法治化——大宪章与光荣革命
4)政治民主化——英国宪章运动与独立战争
3、商工文明与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
1)交换市场化是市场经济的最大特征
市场经济意味着在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上交易主体进行着自由的交易,并且通过市场来实现资源配置。只有自愿平等的交易才能是最有效率的,并且符合公平正义的精神。农耕文明也存在交易,但至多是在一个分割的小范围的市场交易。2)交换市场化要求充分的法律保障
自由交换需要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并且只有市场越大,才能实现生产要素更有效,更充分的配置。而统一的大市场,只有通过强制性的国家立法才能实现。除此之外,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有效竞争更是需要法律加以保障。3)商工文明与市场经济
从商工文明的特征和市场经济的特征来看,两者具有很大的交集。从某种意义上讲,商工文明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两者都与法律的变革相伴随。
今天的中国要实现文明转型,无法避免法律推动变革的阶段。
(二)国际竞争视野中的中国市场经济
1、文明转型是历史的必然 商工文明在全球的扩展,“这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到现在为止不过一百年,即刚刚过去的这一个世纪——20世纪。在这一百年中,人类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变化„„在世界的所有地方,原来落后的农业文明,这时都在向工业文明过渡。一个共同认识是,原先相对落后的处于农耕文明阶段的民族、国家都在向商工文明转型。如果对这种现象做一个相对全面的概括,可以说,许多民族的独立运动之所以取得成功,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之所以迅速地发展,就是因为它们成功地实现了文明转型,采用了占优势的商工文明类型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以及相应的社会组织、管理理念和价值观念。
2、文明转型与国际竞争
由于有的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文明转型,而大多数国家还没有完成文明转型,发达国家必然利用其先发优势不断巩固其强势文明地位,并且保持其在国际竞争中的战略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又不得不追求尽快实现文明转型,并且希望赶超发达国家。这样的一种格局必然导致当今世界既是一个大多数国家进行文明转型的时代,也是一个后发国家与先发国家进行国际竞争的格局。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首当其冲的就是如何尽快实现文明的转型,否则仍然可能面临被强势文明打击的可能。
2、文明的转型与法律的革命
纵贯近代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除了工业革命等技术原因之外,法律的革命是其中关键的一步,英国能够最早爆发工业革命,实际上与英国最早通过法律对国王实现约束,确立了宪政,并对于资产阶级的财产权进行了有效的法律保护有直接的关联。由于对私有财产权的有效保护,极大的刺激了资产阶级和平民进行创新和创造财富的欲望。
二、市场经济需要法律保障
(一)国际竞争视野下的市场经济
1、外资试图控股各个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
外资并购目标直指国内各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并控股这些龙头、骨干企业。以达能为例,达能公司在中国饮料行业十强企业中除了收购娃哈哈的39家企业和乐百氏98%的股权之外,还收购了深圳益力矿泉水公司54.2%的股权、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的股权,以及汇源果汁22.18%的股权。同时,达能还收购了奶业企业蒙牛49%的股权,以及光明乳业20.01%的股权。
2、外资并购威胁到了民族品牌的生存和发展
最典型的案例,如:中国最大的电机企业———大连机电厂,一直是国内中小电机行业技术发展的领航者,与新加坡威斯特公司合资后,连年亏损,仅3年时间就被新方收购; 全国惟一能生产大型联合收割机的企业———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其产品占据国内市场的95%,1997年与美国一公司合资,7年后被美国公司全部收购;
1999年的南孚电池,其碱性电池产销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五,并且扩张速度世界第一,但南孚被控股之后,被迫从增长迅速的海外市场退出,如今一半生产线完全闲置。
3、外资并购的重点涉及粮食安全和民生产业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在1970年曾发表言论称,“如果你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所有的国家;如果你控制了粮食,你就控制了所有的人类。”
目前沿海地区的油脂加工企业大部分已被外资控制,东北地区成为国产大豆产业的最后一个“堡垒”。目前东北地区这最后一个“堡垒”随时存在沦陷的危险。高盛买猪。
4、外资控制中国的零售业并且进行衍生经营
大型综合超市市场份额80%左右被外资控制。他们通过低价竞争、规模化经营、开展衍生业务等方式,打败了内资零售企业。他们控制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将部分工业利润化为自己的利润;挤占供应商利润,通过亏欠供货商的货款、延长付款期限、收取进场费等“借鸡生蛋”的方式,筹措企业发展资金,使其既快速扩张规模,又能保持较强的竞争能力。进而控制零售业的上下游产业。
目前中国的零售流通领域共有300多家外资企业,分店2200多家,总投资3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南京、杭州等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和经济中心城市。知名的零售业巨头除了沃尔玛和家乐福,还有麦德龙、宜家、欧尚、(特易购)、大润发等。麦肯锡公司认为:在未来35年内,中国零售业60%的市场将由35家世界级零售巨头掌握
5、金融资本试图操纵中国的矿产资源业
美国亚美大陆煤炭有限公司(AACI)是领先的外商独资煤炭公司,由美国的一些能源公司和金融机构成立。1999年,美国亚美大陆煤炭有限公司开始作为一家私人控股的开发公司在中国投资于煤炭及相关资产。2000年5月中国第一个中外合作煤炭开采企业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宣告成立。资料来源:亚美大陆煤炭有限公司官方网http://www.daodoc.com/index.asp。为发展国际级管理能源设备,美国亚美大陆煤炭有限公司在中国投入大量资金。它目前主要有两个项目:大宁煤矿和高河煤矿。
6、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侵害
1)国粹中医药,必须公布成分才能进入国外市场
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网站上的一个文件,找到了云南白药其中一款产品云南白药酊的成分表。这份文件列出了“云南白药酊”的全部成分,并注明了英文名和中文名。从成分表看,云南白药酊的具体成分为田
七、冰片、散瘀草、白牛胆、穿山龙、淮山药、苦良姜、老鹳草、酒精。这样的成分表在国内是的“国家保密配方”。(2)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文化品牌)被国外申报注册 端午节”被韩国成功申请为文化遗产,日本抢注同仁堂。以中国“少林功夫”为内容的商标,已被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大量抢注了,包括“少林功夫”、“少林武术”、“少林拳”、“少林全套功夫”,《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等中国古典名著,已被国外游戏公司抢注为游戏商标。
(二)国际竞争视野下的市场失灵问题
1、垄断的产生与发展及后果(1)垄断的产生与发展 A、19世纪60和70年代
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发展到了顶点,垄断组织开始出现,但只是处于萌芽状态。如在60年代,美国工矿业和铁路业中出现了称作“普尔”的垄断组织。它们在企业间订立短期协定,规定共同价格,分配营业额和划分销售市场。德国在1857年出现了第一个卡特尔,到1870年增加到6个。
B、1873年爆发严重经济危机到80年代
进入19世纪70年代后,资本主义世界陆续爆发了1873、1882、1890、1900和1907年5次经济危机。危机的间隔时间从以前的平均10年左右,缩短为 7年左右。危机的频繁化和深刻化,加速了中小企业的破产,加剧了企业的兼并活动,也激化了企业间的竞争,从而推动了生产和资本的集中。19世纪后半期,各资本主义国家都出现创办股份公司的高潮。英国新创办的股份公司在1893年为2515家,1897年达5184家。这也加速了生产和资本集中的趋势。到20世纪初,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美国在1904年,产值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大企业约1900个,占企业总数的 0.9%,而它们拥有的工人占工人总数的25.6%,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38%。
C、19世纪末20世纪初
由于工业高涨和经济危机的交替作用,资本和生产的集中大大加快,垄断组织急剧增加,普及到一切主要工业部门,并和银行垄断结合起来,形成了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垄断成了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垄断资本在各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了统治地位。在工业迅速集中和垄断的同时,银行业也迅速地向集中和垄断发展,并出现了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相融合的金融资本。1901年银行巨头J.P.摩根(1837~1913)组织美国钢铁公司,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在19世纪90年代掌握花旗银行,就是典型的例证。20世纪初,在美国已经确立了金融资本的统治。它们的代表者是摩根、洛克菲勒、库恩-洛布、梅隆、杜邦、芝加哥、克利夫兰、波士顿等八大财团和60个家族。金融资本还操纵政府,控制着国家全部政治生活,决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
(2)垄断对于市场秩序的破坏(1)价格垄断拉高整个社会成本
垄断性行业所从事的一般都是与决大多数人、行业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例如电信、邮政、自来水、电力、煤气、铁路、航空等等。因为这些行业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这些行业的服务价格的高低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成本。这些行业的整体效率直接关系到其他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垄断行业的成本又是最难估算的,电信部门说市话亏损,邮政部门说普通信件业务亏损,自来水公司也说自己亏损。但是许多消费者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亏损、搞不清亏损是怎么形成的,因为没有一个独立的会计或审计部门告诉我们垄断行业的成本到底是如何构成的。(2)行业垄断导致有效投资不足
目前经过审批的私营速递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都有几十家,但地下“黑市”速递公司的数量则在1000家以上。虽然按照国家《邮政法》的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业务由国有邮政企业专营,但是许多速递公司也在以各种形式参与这项服务,据统计,EMS目前最低的资费是23.3元,而私营速递公司的最低资费不过10元左右。超额的利润必然引来资金,哪怕公司的身份不太合法。
从1995年起,EMS营业额的年增长率也有2%,但其市场份额却在以每年4%的速度衰退。同一时期,四大国际速递巨头在中国的营业额增长却保持在20%以上。尽管现时EMS在国内速递市场仍是“老大哥”,但是它的市场份额已经由最高峰时的近97%,跌到目前的40%左右。垄断企业能通过垄断获得超额利润,从而妨碍了效率的提高,妨碍了其扩大业务规模的积极性。行业垄断阻止社会资金进入该行业,虽然有资金为利润引诱通过各种方式“违规”进入,但规模总是有限的。
(3)行政垄断滋生腐败毒瘤
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称为“行政垄断”。行政性垄断由于行政权力的介入,使得它比自然垄断、行业垄断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危害性更大,特别是少数腐败分子利用具有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如果“给钱”才能办事,垄断成了腐败的温床,这不仅影响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使政府信用遭到损害,失信于经营者。
腐败在当前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由垄断造成大量的租金(这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租金”)流失。比如,中国最大的垄断行业之一的电力业,根据他们的估算,每年造成的租金损失在560亿元至1120亿元之间,而民航的垄断“租金”每年也多达75亿元至100亿元。垄断把消费者收益转给垄断生产者,创造出超额利润,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估计这类损失每年达1300亿元至2020亿元。
2、产品质量问题
在市场经济运行之中,微观领域最关键的问题就出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由于商人们以追逐利益为唯一目的,所以在商工文明早期,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必然出现产品的质量问题。当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和反思。以英美国家为例,在资本主义早期,同样出现了大量的商品安全和质量问题。当商品的质量对于人们的生命和健康产生重大影响时,人们必然要思考如何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2008年中国的三鹿事件,对于建设市场经济并进行文明转型的中国而言有着特别的意义。这是一个商业文明初级阶段企业不惜牺牲普通公众任何利益来牟取利润的典型案例,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引起了全社会的集体关注。中央政府提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构建食品安全制度就自然的成为了其中重要一环。
(三)国际竞争视野下的政府失灵
1、从自由主义走向凯恩斯主义 20世纪30年代以来,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看到经济自由放任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调节所导致的经济危机频发、贫富悬殊、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等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发生,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初经济大危机爆发后,以凯恩斯为代表的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经济理论占了上风成为主流。凯恩斯认为,仅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只“看得见的手”,即政府人为的对经济管制,才能克服“有效需求不足”,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特别是“二战”以后,“混合经济”,即一种市场因素与计划因素并存的经济管理体制代替了“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成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特征,国家几乎成了一个最大的企业。主张国家强化经济管理的经济和政治家们认为,政府是公众利益的忠实代表,不谋私利,这些优良特性正好能弥补市场机制调节资源存在的局限性。
2、政府失灵与公共选择学派 公共选择论认为,利用政府干预经济很难完全弥补市场失灵,因为政府本身也会出现“失灵”。这就是说,当每个选民、政治家和官员都在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且他们在政治市场上相互作用时,所引起的“公共选择”并不一定能比无调节的市场更好地消除浪费和实现配置效率。
(1)经济学的行为假设也适合于政府官员 在理论上讲,公共选择论者对官方机构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经济学的行为假设也适合于政府官员,即决策的专家官员们也是谋求个人利益的“经济人”,他们在进行公共决策时,不可避免地会掺进他们自己的私利,并力图使他们的个人利益极大化。正如著名公共选择理论家小威廉·尼斯卡宁在给国家下定义时认为:国家只不过是构成成员实现偏好的工具。
(2)所有经济主体的行为并不严格地受制于政府的决策 专家治理决策方法的基本假设是:所有经济主体的行为都严格地受制于政府的决策,它们都将根据一个非个人化的专家治政者决定的价格与市场环境来决定它们将提供的产量。然而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社会上各利益集团都设法通过它们的代表或代理人来制定自己的政策,以实现为本集团利益服务的目的,这意味着它们的行为已越来越不受专家决策的影响。(3)政府的弥补能力是极有限的原因在于,对市场失灵状况难以准确判断,即使判断正确,在“对症下药”时,由于政府官员的素质低,对政策工具的选择和搭配不适当,干预力度方面难以控制,加上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系统是由政府众多的机构和部门构成的,这些部门间的职责划分、协调配合、利益整合都会对政府干预的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结果,20世纪70年代,“滞张”的产生,不仅导致了许多宏观经济模型的崩溃,而且也宣告了专家治理决策方法的失效。
三、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手段
(一)保护本国经济产业立法 在目前的国际竞争中,各发达国家从来都是对本国和国外实现双重标准。对于国外高声疾呼环境保护高于一切,自由贸易是全球经济的基石等你不得不承认是有道理却有利于发达国家的主张,但对于本国重要的产业则实行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其国家战略利益通过法律的形式贯穿于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1、美国的经济安全立法 以美国为例,对于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总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禁止国外资本介入。美国制定的《2007年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及有关法规制定的实施细则扩大了对于国家安全的解释,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国家安全领域。根据该法律,不仅传统意义上的国防安全,所有“如果遭到破坏,或被外国人控制将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系统和资产”,如银行、供水、关键技术、基础设施等也都属于国家安全的范畴。美国投资委员会有权强行要求外国并购方提供有关情况。外国投资人在并购报告中,必须增加回答一系列有关问题,比如该企业是否由政府控制,是否为政府的代理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军队服过役等。如果外国企业报告不实,每一处错误将被处以25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接到关于要求并购的通知后,投资委员会将用30天展开调查。哪怕只有一名成员认为存在安全威胁,委员会也必须展开历时45天的正式调查,然后围绕是否阻止收购的问题向总统提出建议,总统随后要在15天内做出决定。
2、中国目前经济安全立法现状
2008年3月,中国华为公司联手美国公司,打算并购美国3COM公司,最后就是因投资委员会的阻挠而放弃。2005年中海油欲收购美国的优尼科公司也遭到美国投资委员会的阻挠而失败。
中国目前在外资并购领域有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以及2011年第53号《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三项规定。
3、存在的问题和路径
尽管对于外资并购存在一些规定,但主要的问题是规定比较粗,而且层级比较低,因此我国应该针对外资进入中国的产业出台相应的法律。对于外资并购中国的各个行业的品牌企业,包括粮食产业、矿产资源、零售行业、等涉及经济安全的产业,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应采取专门立法进行规制。
(二)保障市场经济良性竞争的法律
1、明确竞争立法思路
世界各国关于竞争立法,存在分立式、单一式的思路。目前我国既非单纯的分立式,亦非单一式,因为我们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中也包括对限制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所以我们首先要明确是采取分立式还是单一式。如果采取单一式,那么就要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内容予以合并,统一进行法律规制。如果采取分立式,就应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其对于垄断的法律规制部门纳入到反垄断法中来。就目前法律实际情况而言,后种思路成本比较低。
2、加强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 首先反垄断法从一出台,法律规定的反垄断委员会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执法机构,而变成了一个软性的协调性机构。三个部委分割形式反垄断执法,使得我们的反垄断执法显得有些先天不足。所以目前的反垄断法首先是缺乏一个强有力的高规格的执法机构。因为我们目前的很多垄断行为就是行政机关本身的操作,所以希望几个部委作为执法机构实际上是不大可能达到希望的执法效果的。所以有必要设计直接对总理负责的独立于各部委的准司法性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其次是要制定相关的配套诉讼措施。由于反垄断的利益受害人在资源能力上与垄断行为者不可比,信息上也严重不对称,所以要使反垄断法真正有效发挥作用,必须建立相应的诉讼配套措施来降低原告方的成本,并且提高原告胜诉后的收益。各法域反垄断法理论和实践上推出了各种应对方案,包括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如美国的三倍损害赔偿制度)、律师费承担方式(如美国一边倒的费用转移、或然费;英国法院被授予较大的权力决定费用承担、有条件的律师费协议)、诉讼费用援助制度、群体性诉讼方式(如美国集团诉讼制度)。中国可结合自身国情加以借鉴。
3、加强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
在微观经济调控领域,包括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初期,产品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问题在西方国家也都是经历过的。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初期,资本的追求利润往往无视基本的道德,甚至无视公众的生命和财产。然而物极必反,当这种非正义的追求利润行为发展到一定程度,会遭到整个社会的谴责和抵制,并迫使其进行反思和改变。
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应该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一个里程碑的事件。之前也有食品安全事件,但没有一个事件像三鹿事件那样对国人的心灵震撼巨大。这个事件掀起了国人对于整个国货的安全的担心和抵制。在这种社会空前的压力之下,执政党和公众必然要求商人提高道德,不能通过非道德的收到牟利。正如温总理所言,亚当斯密写了《国富论》,但还写了《道德情操论》,两者对于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来说缺一不可。我们的食品安全立法和产品质量法应该通过确立更严厉的惩罚标准以及更强有力的执法,迫使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不得违规操作,挑战公众的底线。
(三)促进政府适当干预经济的法律
1、现行的各级政府组织法过于原则
首先是我们的《国务院组织法》还是1958年制定的,其内容太过原则,仅11条,其中涉及国务院职权的仅有1条,只规定了国务院行使宪法第89条的职权,即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其次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除了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监察部的组织和职权由相应的法律规定外,其他部门的任务和职责都是国务院的行政文件规定的,缺乏规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再者,《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采取合一立法,显得内容庞杂,不利于政府依法干预经济。
因此,对于《国务院组织法》应进行修订,详细规定其职权。对于各个国务院组成部门也应详细规定其职能和任务。再者对于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也应分别立法,因为两者的权力性质不同,应分别规定并具体规定其职能任务。
2、宏观经济调控立法(1)财政税收立法
首先是预算法的修订迟迟没有出台。通过预算法的修改实现对预算领域的法律控制,从而逐步推进财政民主是实现经济民主的重要前提。其中尤其是将所有的财政收入纳入到预算中来,并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实现预算民主。其次是我国目前的税收和国债领域只有有限的三部法律,亟待将所有的税收和国债条例上升为法律,从而实现财政收入法治。(2)金融立法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立法严重缺失。金融制度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成熟的法治国家都经历了金融领域的无序到金融领域的法律监管的阶段。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督领域缺乏一部法律来进行规范,这使得我们的金融监督于法无据,多头管理,自我授权的现象十分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