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私人化_监狱个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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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国部分监狱私营化为例,浅谈我国监狱改革中
尝试设置“私营监狱”的可行性
近年来,美国部分监狱出现了监狱私营化,而这一改革在上世纪80年代便已开始。其措施是美国联邦和州政府与私营企业整定契约,由私人企业家承包管理矫正机构,即将监狱私营化。究其原因目前(截止2009年9月)全美关押在监狱中或处于保释状态的接受管教人员达690万人之众,相当于美国成人人口总数的3.2%左右,且仍呈现增长趋势,整个监狱系统已是人满为患,其中联邦直属监狱的在押犯人数已超过预定限额的40%;美国公立监狱日渐陷入资金不足、管理混乱的尴尬局面,虐待囚犯和监狱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犯和监狱暴力事件时有发生。
监狱私营化产生的条件以及其合理性
美国是世界上经济较发达的国家,但在私有制条件下,其所
固有的矛盾也会 日益突出起来,高科技机械化大生产造成了较高的失业率,民族矛盾日益加深,加之资产阶级文化日趋腐朽,社会风气日益败坏,出现了社会精神危机,社会秩 序混乱,犯罪率直线上升,监狱里人满为患。由于黑人民权运动(表现为暴力冲 突、抢劫、打砸商店等)不断高涨、性犯罪等暴力犯罪日益猖獗,使得公众对犯 罪的态度日益强硬,强烈要求法律严惩罪犯。严厉打击、从严处罚的结果使美国 许多州的监狱超负荷运转。据美国司法部门八十年代中期的统计,美国在监狱内 服刑的人数巳高达 43 万人,打破了美国历史上的记录。另外,还有 21 万人还在 候审或服短期刑。美国政额
府每年花在监狱方面的开支就高达一百亿美元,已无法 承担再建造新的监狱。这是私营化趋势产生的社会背景。但是监狱私有化能如此,说明它的存在具有其合理性。私营监狱为什么能一直走下去,与政府监狱相比,私营监狱更具有一种活力,这源于私 有经济的竞争体制。在公共事业中,由于政府的垄断地位,往往办事效率低、工 作绩效差。我认为在政府工作中,也应该倡导一种竞争机制,或者制定一种标准,让公共事业单位有一种外在的动力,能够充满活力地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监狱私有化已然存在,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对于监狱的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犯人过在私人企业参加工作、培训,有助于他今后出狱后自力更生,适应社会。如果政府与私人企业在签订契约时注明好矫正的有关条款,私营监狱内 的矫正工作得到私营企业的足够重视,在选择私营企业的更看重企业的责任心,那么监狱私营化将会发展的更好更健康。将过失犯、轻刑犯、即将刑满释放罪犯 等危险系数小的罪犯集中在一起,创办一所轻刑犯监狱工厂,在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同时,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用管理企业的先进办法与管理犯人的 办法结合起来,强化罪犯的技术性劳动,将能创造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个人认为,在中国实现“私营监狱”的不可行性
从我知道的相关资料中来看,现在监狱的发展趋势是监狱的数量和监狱的关押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现在监狱的私营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管理权在政府手中但是私营企业帮助政府建造新的监狱。第二种是私营企业掌握政府的权力,他们有了对罪犯的考核权可
以决定犯人的减刑假释。我们都知道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那么私营企业的建立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在另外一个角度给罪犯的家属增加了机会。我们现在的监狱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改造罪犯能够让他们重新的回归社会。私营监狱的目的是盈利的最大化,因而它们的工作重点必然会是放在生产上,而忽视了对人的改造。犯人的各项权利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如果监狱私营化会违背改造的初衷,引起这个的原因有很深远的历史原因,所以在中国不适合推行。
政治属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监狱是执行刑罚监禁刑的机构,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一个改造罪犯的场所。每个地方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也就是说我国的监狱管理工作属于政府行为。而我国监狱实现劳动改造,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在劳动改造中,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 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私营企业的发展如果一味的强调劳动,会使犯人对劳动产生厌恶感,不能从劳动中体会到劳动带来的喜悦,更加抵触劳动,并且在忽视教育这个模块,偏离了宗旨。我们现在推行的5+1+1的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大量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得到诸多的见解。在中国的很多监狱内,通过在监狱内的改造,很多罪犯都改邪归了正,这才是我国现行监狱工作的重点。
经济效率:美国政府监狱每年需要投入上百亿美元的资金来管理监狱。由于政府每年要对监狱管理支付高额的费用,而且他们生产的劳动产品不进入市场,也就没有一定的经济回报,致使政府有无力
进行监狱管理,也即非常愿意与私营公司合作建立私营监狱。而在中国的监狱,犯人生产的劳动产品基本流入市场,而且产出的经济效益比较客观,这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对监狱管理上巨额的费用支出。从这点上看,美国私营监狱出现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现状,而中国监狱管理部门不是很缺这个资金。
从心理学的角度:监狱的私营化一方面不能够让百姓能够接受这个事实会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人民会想那些犯了罪的犯人只是在工厂里干活,还有工资来。那对于那些职务犯罪的人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得到更好的职位,在服刑的过程就是一个换了地方罢了。这样会严重你损害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也会降低政府的权威性。从而加剧了观众效应。这样会对社会秩序的维持带来很大的不利性。另一方面加剧了犯人的侥幸心理。犯人会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增加利益,争取减刑假释。而且他们心理会认为一切都是可以有钱来摆平的。即使是犯了罪政府都不会管他们而是要企业来管理。
从中国传统的文化角度上看中国人民从情感上接受不了这个监狱的私营化。监狱在人民的心中本来地位就不是很高,一直处在社会的边缘地带。人民的传统观念中就有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情绪,自己不能够惩罚犯了罪的人把希望寄托于政府的严厉性。假如在把监狱私有化不仅不能得到认同,可能还会加剧矛盾。
个人认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不太可能有私营监狱登入中国。至少还不可能在现在这个背景条件下实行。但从更长远看,私营监狱的建立,能减少政府对监狱的财政投入,有其存在合理性。但是还是考证有待更加的符合中国的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