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招生管理办法_招生管理办法
全员招生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招生管理办法”。
学校全员招生管理办法
(内部文件,注意保密)
2014年我校各项招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圆满完成今年学校招生任务,全面调动在校员工参与招生工作的积极性,落实岗位责任,明确奖惩办法,特制定2014年全员招生管理办法。
一、全员参与招生工作
1、全校各部门参与招生工作
(1)招生办作为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各类各部门的招生工作计划,并在招生准备工作的各个阶段对师生进行深入、有效的培训,使全校每位教职工清楚地了解当前民办高校招生形势,掌握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工作方法与技巧。
(2)各部门相互协作、各尽其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针对本部门在招生工作任务,召开动员会,调动员工积极参与招生工作,提高员工咨询能力和招生能力;增强认识,树立信心,全力以赴完成2014年学校制定的招生任务。
(3)各部门、各学部要召开师生动员大会,巩固现有生源,提高员工咨询能力和宣传能力;增强师生的爱校意识,提高师生对学校全面的认识,扩大全员招生队伍。
2、全体教职工参与招生工作
(1)全体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招生研讨会、培训会、宣传会,积极参与外派区域招生;没有参加外派人员积极开展自寻生源、自主招生,齐心合力完成本部门及学校的招生任务。
迎新期间所有教职工完成本部门工作的同时要全力以赴做好新生接待工作,全面提高招生咨询、接待能力,确保每位参与招生的员工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及迎新工作。
(2)全体教职工要积极推荐招生委托人员,对其开展有效的培训和指导,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宣传我校的特色和优势,扩大我校的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提高委托招生人员的招生业绩,确保2014年所招新生的数量与质量。
3、各年级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
招生办专职人员,要在全员招生工作中肩负起指导、帮助和主导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勤工俭学,发挥招生人员优势;大力推动各年级的在校学生参与到全员招生的重要活动中,制订学生参与招生的相关制度和
措施,制订针对学生参与招生的培训方案,使学生愿招生、能招生、会招生、爱招生,并使学生认识到参与招生是光荣、积极、正能量的事情。
二、考核指标
(一)发展委托人
全体教职工都要发动各方面的社会关系,积极发展招生委托人,为委托人有效开展招生工作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在宣传和招生方法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实现多招生的目标。
1、发展招生委托(或代理)人的有效时间为20xx年x月1x日至x月xx日, 全部生效的委托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手续必须于x月xx日前交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2、全校员工每人至少发展一名委托人,无上线限制。
3、有关委托人协议手续及备案等相关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审核、管理。
(二)招生任务
学校根据工作岗位人数确定员工个人及各部门、各学部相应的招生任务数量,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在具体确定招生任务的过程中,重在体现“招生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精神,要求全体教职工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地开展招生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制定的招生任务。
1、个人任务
(1)所有参加外派区域的部门或招生人员,要完成所负责区域、招生点的招生任务。
(2)未参加外派招生的教职工每人都制定任务,校级领导要求每人招收新生3名;中层干部(职能部门、学部正副职)要求每人招收新生2名;主管人员、普通教职工要求每人招新生1名;校保卫队员、驾驶员、清洁工、宿管员、后勤勤杂工等工作人员可不制定招生任务。(见附件1)
(3)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见附件2)。
2、部门任务(各职能部门、学部)
(1)各职能部门任务确定办法为:任务数=本部门员工数×1。(见附件1)专职招生老师以外的教职工所招新生可直接确认为部门任务数并可获得相应的推荐费用;部门参加外派区域所招新生可按照3:1的比例换算为部门任务数。
有特殊工作的部门,由学校根据每年具体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2)各学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三、奖惩方法
(一)、凡员工新发展的委托(或代理)人,20xx年x月x日以前在招生
办备案的,每招一名新生,学校除按规定付给委托人招生费外,另行奖励推荐该委托人的员工每生xxx元人民币。
(二)、参加外派区域人员的奖惩办法依据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外派区域教职工完成招生任务方可参加年终优秀员工评选。
(三)、未参加外派区域招生教职工个人奖惩规定:
1、凡是我校教职工招收新生必须由新生所在地招生点负责人签字、招生办审核无争议后给予确认。
2、教职工直接招一名新生,奖励xxx元人民币。
3、未完成招生任务指标的员工,学校将依据所制定的招生任务给予责任人每缺1名罚人民币xxx元,年终不能评优。
4、教职工推荐的所有委托人均没有招生业绩的给予xxx元人民币处罚。
(四)、对招生接待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工作量另行制定迎新接待奖励办法;参与外派招生、放假(轮休)人员不享受留校迎新接待奖励。
(五)、各职能部门、学部完成部门招生任务重点奖励部门负责人,并评出部门完成任务的前五名,分别给予相应奖金的鼓励,年终可以参加优秀部门的评选。
1、完成部门招生任务,奖励部门负责人xxx元人民币。
2、超额完成任务的,按实际招生人数的前五名奖励部门负责人xxxx元人民币。此项奖励与第一条所列奖励不重复奖励。
3、未完成部门招生任务对部门负责人处罚xxx元人民币,该部门不能参加学校年终先进集体的评优活动,该部门负责人不能参加年终个人评优活动。
(六)凡招到国际上学校新生,任务按1:1核算,奖励金额按招收其他学校的专业新生的奖励标准2倍执行。
(七)、招生期间因玩忽职守或其他行为给学校招生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者,散布对学校声誉不利言论者,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冒领推荐费者,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及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八)本办法由学校行政人事部、招生办公室实施执行。
xxxxx学校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