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计算机与网络管理办法(修订)_xx公司办公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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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系统及通讯设备的管理,提高公司计算机系统应用水平和通讯设备的合理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范围
1、计算机与网络系统是由人员、数据、设备、程序组成的有机整体。根据公司实际,计算机与网络系统的管理包括计算机运行管理、内部网络管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防病毒与控制管理,以下各章节中,非经特指,系统即为计算机系统,系统管理员即为公司计算机与网络管理员。
2、凡与计算机有关的部门、操作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
3、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预防为主、利于应用的原则。
4、生产指挥中心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及其应用工作,并负责公司网络规划,承担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对各联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是公司计算机与网络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
5、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子公司)计算机、外设、耗材、网络等的使用、应用情况和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管理制度及要求
(一)、计算机运行管理
1、计算机运行人员包括计算机管理员和操作员。
2、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所有设备及其参数设置等的维护工作;各操作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使用与管理。
3、公司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关键设备的安装与配置,并负责内部网络的规划与调整,有关地址、数据的分配。
4、专人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由使用人负责;部室(子公司)共同使用的,由部室(子公司)负责人负责。
5、计算机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数据库的运行应遵循各自运行、规则进行,杜绝只打开不关闭。严禁操作人员安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允许进行任何非业务开发、通讯及数据调整等操作。
6、计算机系统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操作系统及相关辅助软件,爱护计算机与网络设备。
7、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机器上操作,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它机器。
8、各部室(子公司)应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检查、维护,计算机卫生清理,内容包括设备(及其环境)检查、软件和数据的备份。
(二)、内部网络管理
1、上网要求
(1)、上网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得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秘密等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不在公司网络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3)、上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管理部门报告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4)、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散布谣言或进行人身攻击。
2、网络开通
(1)、系统管理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及职级开通网络,有特殊要求需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开通。
(2)、个人接通网线的,必须经所在部室(子公司)领导同意,同时汇报系统管理员备案,以便于管理。
3、网络管理
(1)、上网时,禁止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禁止浏览色情、反动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禁止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
(2)、邮件与网络系统都属于公司资产,公司有权监视公司内部电子邮件与网络行为。
(3)、为避免职工沉迷于网络、占用网络带宽、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网络,公司利用“互联网控制审计系统”进行网络自动控制,对各种网络应用进行控制和记录,包括实时记录局域网内电脑所有对内(外)收发的邮件、浏览的网页以及上传下载的文件,监视和管理网内用户的聊天行为,限制、阻断网内用户访问特定网络资源或网络协议等等。
(三)、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防病毒与控制管理
1、企业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邮件系统、聊天室、论坛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企业、个人秘密信息。
2、上网浏览信息时,不得随便下载网页的信息,特别是不要随便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以免网上病毒入侵。
3、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4、新购置的计算机,在安装、使用前应当认真检查,采取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的措施,检查合格,再投入正式运行或者联网运行。
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故意制造、传播、复制计算机病毒。
6、严禁擅自卸载、停用、防病毒软件。
四、考核制度
1、发现计算机配件有遗失或被拆卸等情况的,除责任人要负责赔偿外,还需视情节考核责任人100—500元。
2、未经允许,擅自更改、拆卸计算机或外设的,考核当事人300元。
3、因违规操作(如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或随意删除文件和未经允许擅自对硬盘进行高(低)级格式化、分区等破环性操作的,)造成设备损坏或系统无法运行、重要文件丢失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坏设备,并视情节考核当事人100—300元。
4、在机器上运行未经检测的软件或存储设备导致感染病毒的,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人50—100元。
5、未经授权使用他人ID文件或信箱的,视情节考核责任人100—500元。
6、未经许可私自接入互联网或利用软件、Modem等绕过“互联网控制审计系统”访问互联网的(如利用QQ代理进入聊天室),考核责任人300元。
7、私拉、乱接、断开网络电缆,或擅自改变网络拓扑、IP地址、线路走向的,视情节考核责任人50—200元。
8、利用公司网络传播病毒,危害公司网络安全;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考核2000元或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9、严禁利用网络泄露公司机密,其中包括:业务的合作条件、贸易条件和招投标项目的标底、非对公众公开的财务、人事情况、银行账户账号、公司会议决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机密事项。违者视情节给予1000元或5000元考核,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如未经微机管理员许可往电脑内安装未经检测软件,造成原有的软、硬件冲突或损坏以至影响正常工作的,考核责任人50元。
11、避免浪费电力、保护电脑设施及安全考虑,职工下班时,应自行关闭计算机。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关机的应在电脑上贴标识或小标签说明“电脑在处理工作运行中”,并关闭显示器,避免他人不知情帮你关闭,未做到,考核电脑使用者或使用部室(子公司)100元。
12、严禁使用网络、P2P软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因工作需要下载资料,应安排合理时间下载(如下班或晚上加班时间)。违者考核100元/次。
13、工作时间内,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或出现异常上网记录(如:上班时间有QQ聊天记录、论坛聊天记录、登陆网络游戏、单机游戏等),考核100元/次。若因个人事务需要使用网络资源, 如接收邮件或搜寻数据,在与本规定没有抵触的情况下, 可在工余时间使用。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