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谷若、傅雷、严复翻译思想_严复翻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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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谷若翻译思想
关于翻译的理论,张先生是不大发表的,他认为“理论人人可有,而且对于同一内容(甚而对于同一名词),见解可以各人不同。”从这句话笔者体会到三种意味:第一,他看到翻译理论具多样性,因人而异。第二,他对于80年代的翻译理论不十分感兴趣,还没有看到一种自己愿意信奉的理论。对于理论高明,而译技蹩脚的空头理论家,他向来颇为不屑,认为“托之空言,不如见之实行。”(王寿兰,1989:450)第三,他点出意义常具不确定性,这和当前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有相似之处,而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使高明的翻译具有了艺术的特征。如果所有意义都是确凿无疑的,翻译艺术也就不复存在了。
张谷若于1980年在《翻译通讯》上著文,曰“地道的原文,地道的译文”,明明白白地说:“原来是地道的语言文字,翻译时也要译成地道的语言文字。”其实,这个原则,早在30年代始译哈代时,他就明确提出了。1934年12月,他在《德伯家的苔丝》译者序中说:“我译这本书的理想,是要用道地的中文,译原来道地的英文。”孙致礼评价道,“从30年代到80年代,张谷若的‘地道的译文’一直是中国翻译界的主导思想。跟张谷若一样,朱生豪、傅东华、杨必等翻译家都力求以‘地道的译文’为翻译目标,他们的译文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为在中国普及英美文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见孙迎春,2004:序二)可见,“地道”是一种朴素而实用的理论原则,容易被人认识和接受,具有一语中的的科学品格。如果话说了一箩筐,没有一句说到点子上,即便是特别系统,也不能认为具有科学性特征。
The stage of mental comfort to which they had arrived at this hour was one wherein their souls expanded beyond their skins, and spread their personalities warmly through the room.(Hardy, 1996: 25)
他们那时正达到了欢畅的阶段,所以都觉得神舒心畅,超脱形骸,满眼生花,满室生春。(张谷若, 1957:42)
In this proce the chamber and its furniture grew more and more dignified and luxurious;the shawl hanging at the window took upon itself the richne of tapestry;the bra handles of the chest of drawers were golden knockers;and the carved bedposts seemed to have some kinship with the magnificent pillars of Solomon’s temple.这个长句,张谷若以地道而富于艺术性的文字译为:
在这种过程中,这个屋子本身和屋里的家具,都越来越变得庄严富丽;五屉柜上镶的铜拉手,就好象黄金作的兽环,窗户上挡的围巾,就身份改变,和织花壁帷一样地华贵,雕花的床柱,也好象和所罗门王的庙宇里雄伟宏壮的柱石,成了一家眷属。
张谷若,中国伟大的文学翻译家之一,在翻译领域取得了卓越的艺术成就。他强调在翻译过程中,要摆脱原语语言的形式束服,用地道的译语传递源语所表达的艺境。
谈傅雷的翻译
陈伟丰
我国有许多出类拔萃的翻译家,但在翻译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可以独树一帜的翻译大师却屈指可数,著名法国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可以说是其中之一。
“重神似不重形似”
傅雷论翻译的文章只有《翻译经验点滴》和《〈高老头〉重译本序》两篇。另外,他在致友人的两封信里也阐述过对翻译的见解。特别是致罗新璋的信,篇幅不大,却言简意赅,相当精彩。其中“重神似不重形似;译文必须为纯粹之中文”一句,似可看作傅译的座右铭。
傅雷对“神似”作了如下注脚:“领悟为一事,用中文表达为又一事。况东方人与西方人之思想方式有基本分歧,东方人重综合,重归纳,重暗示,重含蓄;西方人则重分析,细微曲折,挖掘唯恐不尽,描写唯恐不周;此两种mentalite殊难彼此融洽交流。”“两国文字词类的不同,句法构造的不同,文法与习惯的不同,修辞格律的不同,俗语的不同,即反映民族思想方式的不同,感觉深浅的不同,观点角度的不同,表现方法的不同,以甲国文字传达乙国文字所包涵的那些特点,必须像伯乐相马,要„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译文是让中国人看的,故必须是“纯粹之中文”。当中文不足以传达原著的信息时,傅雷主张在翻译中“采用西洋长句”,“创造中国语言,加多句法变化”。现代汉语里出现了许多新的句式及修辞法,其中许多是受外语影响的结果。
“行文流畅,用字丰富,色彩变化”
从文字上说,傅雷力求达到“行文流畅,用字丰富,色彩变化”。(法文略)
“字典不离手,冷汗不离身”(鲁迅语),是说翻译不能没字典,不能望文生义。但是,不顾作者遣词造句的用意,不顾文章的风格结构,光拣字典里现成的译法往译文里填塞,也不能解决问题。魏文帝曹丕说:“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词为卫。”翻译也是如此。“意”即内容,意思;“气”即语气连贯、文字流畅、结构严密。译文不能舍本逐末,只偏重形式不注意内容,而应该主次分明,“以意为主”,用字遣词一定要顺理成章,照顾左邻右舍。请看傅译两例:
Mettre qqn.au bord du tombeau直译为“将某人置于坟墓的边缘”。上面两句直译便是:“他的痛苦将其置于坟墓的边缘”,“它有时候将我置于坟墓的边缘”。在规范化汉语中,这样的句子读起来不通顺,会使译文欧化;原文流畅、自然的风格会荡然无存。傅雷并不拘泥于个别字眼,这里将同一词组还作了不同的译法,所以他的译笔文从字顺,前后衔接得天衣无缝。
鲁迅说:“高尔基很惊服巴尔扎克小说里对话的巧妙,以为并不描写人物的模样,都能使读者看了对话,便好像目睹了说话的那些人。”因此,译者在汉语方面得有很高的造诣。汉语是很难学的,不说别的,单是语气助词就不少:“啊、呵、噢、呀、呐、哪、喔、哟、哇、……”使用要贴切,与法语要对应。下面我们引一段《高老头》中的对话:(法文略)
“以艺术修养为根本”
傅雷说:“译事……要以艺术修养为根本:无敏感之心灵,无热烈之同情,无适当之鉴赏能力,无相当之社会经验,无充分之常识(杂学),势难彻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必能深切领悟。”傅雷译过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和《约翰·克利斯朵夫》这两部作品。罗曼·罗兰是巴黎大学音乐艺术史教授、贝多芬研究的权威。《贝多芬传》在傅雷以前有三种中文译本,但傅译本出版后便一锤定音,再无重译本了。在译本后面,傅雷还专文介绍贝多芬的主要作品。《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以贝多芬的一生为蓝本的一部传记体小说,具有交响乐一般的宏伟气魄、结构和色彩,小说穿插对音乐作品和音乐家的评论,带领读者漫游欧洲古典音乐王国,使读者陶醉在乐曲的享受之中。作品文字朴实,有如清澈见底的流水。一个在音乐方面完全外行的译者显然不能胜任这部作品的翻译。据说,傅雷是边听音乐,边研究音乐史,边译小说的:罗兰讲海顿就听海顿的交响乐,讲勃拉姆斯就欣赏勃拉姆斯,有一次听贝多芬竟听得哭了起来。译者感情的波澜随着书中的人物情节起伏,终于译完了全书。《约翰·克利斯朵夫》是罗曼·罗兰教授音乐史的副产品。傅雷的翻译也有副产品,如《文艺报》上刊登的他的文章《独一无二的艺术家莫扎特》。的确,译者应尽可能多方面涉猎各类学问、各门学科,因为文艺作品的题材是多样的,反映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譬如,巴尔扎克在环境描写上是不惜笔墨的,对他那个时代的建筑、室内陈设、人物服饰都作了极其细腻的描写。事过境迁,相隔一个世纪,一个东方人来翻译这些西方的古董确实不易。傅雷在译这方面的段落时,俨然就是个考古学家。
“化为我有”
翻译要忠于原文(包括原文的内容、风格、句式、词汇、音调、节律、语层……),不能越俎代庖,翻译家对于作者真可谓亦步亦趋。他还得在本国语言中找到最贴切的形式来表达原著,为本国读者着想,对本国读者负责,对本国语言的纯洁性负责。傅雷力倡在 译之前“将原作(连同思想,感情,气氛,情调等等)化为我有”,就是为了尽可能忠实于原作。从傅雷的译文看,我认为他“直译”、“意译”兼而用之,有好些地方是采取意译的。傅译好就好在理解正确,误解甚少、译文忠实、贴切,又不拘一格。我也不曾发现他对原著随意篡改。译文基本上做到原文的内容、意思句句落实,字字落实。有人说,意译读起来不费劲,像读本国小说,仿佛有置身中国社会的感觉。我们读傅译却并无置身中国社会的感觉,但是像读本国小说的感觉是的确存在的。那正是傅译的成功之处,因为作品在原文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经过翻译似的。傅雷呕心沥血的目标就是使“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难道非把译文一概欧化,读来“洋腔十足”,生硬如洋人讲中国话,才算反映客观实际,称得上异国情调吗?刻意求“形似”,一味采用僵直的译法,结果一定会“貌合神离”,机械呆板。翻译绝非“照猫画虎”,“照猫画虎”的结果难免“画虎不成反类犬”。理想的译文当然须神形兼备,达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但当内容和形式发生矛盾时咱.然应先顾及内容,牺牲原来的形式,以内容为主,以形式为次,“重神似不重形似”。“LE PERE GORIOT”译成“高老头”,译得多好,这是意译。我至今未曾听说过对此有非议,主张一定要直译成“高里奥爸爸”才心满意足的。何况,高老头的形象决不是一个什么姓高的中国老汉,他在读者眼里始终是一个法国19世纪落魄的面粉商。
有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说法,说傅雷的译文油腔滑调。估计讲这话的人没有对照原文看傅译就随便发表意见。原著“油滑”,译文亦“油滑”,谓之“忠实原文”。伏尔泰得心应手的战斗武器是“讽刺”,他的描绘近似漫画,在他嬉笑、揶榆、嘲讽的笔下,作品呈现了一种滑稽的基调。傅译伏尔泰保持了原作冷嘲热讽、嬉笑怒骂的泼辣风格,是很“传神”的。
对严复信达雅的理解
一、“信达雅”三字的由来
严复是我国清末著名翻译家,少年学习英语、法语和西方科学技术,包括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以及早年赴国外的实地考察,为后来从事西方社会学等学术名著的翻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天演论》序言中,严复提出了他的经典翻译原则“信达雅”。他这样写道:“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海通以来,象寄之才,随地多有。此在译者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则下笔抒词,自然互备。至原文词理本深,难于共喻,则当前后引称,以显其意。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
所谓“信达雅”,用浅显的话来说就是要求译者在进行翻译的时候要做到:忠于原文(信),意思表达准确流畅(达),文笔优美,富有文采(雅)。“信达雅”是个完整的原则体系,是严复在自身的翻译经验中提出的翻译原则,对中国的翻译史有着巨大的贡献。
二、“信达雅”原则的分析
“信达雅”原则是严复结合了古代佛经翻译基础同自身的翻译实践提出的,将这三字分开来分析,包含两点主要内容:1对原文的忠实。翻译的忠实性原则一直以来都是中西方翻译家推崇的首要原则,严复的信表达的就是忠实的意思,“信”强调原文内容的传递,倡导在翻译中达到sense of sense,严复指出在翻译时,译者要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然后方可下笔,可见他对忠实的重视。2译文表达的流畅与可接受性。严复用“达,雅”表明了自己的观点,“雅”尤其体现了严复重视读者的思想。在其《天演论。译立言》中写到:“易曰:‘修辞立诚。’子曰:‘辞达而已。'又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三者乃文章正轨,亦即为译者楷模。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
三、“信雅达”的历史局限性
鉴于当时特殊的社会环境,严复的三字原则又有它的历史局限性。首先,当时的翻译并不是单纯的翻译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宣传,这就导致了严复提出的“信”不够全面,他的信仅是意义不悖与原文,对原文语体等没加以考虑,他的翻译更多的是一种变异和编译。其次,严复对“达”和“雅”的理解存在着不足,他认为:“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进世礼俗文字,则求达雅。”这种说法是片面的。严复的忽视了语言的发展性,没有考虑到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在逐渐丰富的,而造成这种片面思想的严重原因就是严复考虑读者面狭窄,仅仅是中国当时的官僚士绅阶层,严复的“达”和“雅”仅是针对他们而言。另一方面,他的“信”同“雅”完全脱离了关系,“雅”既不受“信”的制约,也不为“信”服务,而完全是为“达”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