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责任书_部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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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甲复审工作责任书
第一条
为保证医院三甲复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我院顺利通过“三级甲等医院” 复审,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各职能部门、科室、护理单元负责人及医院三甲复审工作组(工作组)、三甲复审办公室(三甲办)各一份。
第二条
本责任书适用于全院在职干部、职工(包括合同制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来院进修、实习人员。
第三条
医院将评审标准层层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各部门、科室、护理单元和个人,各部门、科室、护理单元和个人应认真对照所分配的任务,逐一加以落实。在医院评审前,医院将组织评审自查或模拟评审,并按照所分解评审标准的款项达标情况进行处罚,每一款项不达C级扣除责任科室50元、直接责任人、工作组组长、副组长50元(客观因素上报医院后确定无法达到的除外)。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扣分较多的个人按第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条
各工作组要认真组织学习《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逐条对比,凡涉及本组的条款,应按《评审标准》相应类别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及资料的收集,尽可能不丢分。
第五条 各科室成立三甲复审工作小组,设立一名科室联络员负责与工作组、三甲办进行联络,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临床科室)分别是医疗和护理的第一责任人,尽全力保证本科室顺利通过复审工作。
第六条 在医院三甲复审工作中,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一、对医院三甲复审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方案和部署、落实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指标的。
二、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科室、护理单元等级评审工作不得力,没有按照医院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三、在迎接三甲复审工作中,拒不执行医院决定、不接受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任务或推诿需要协助的有关工作的。
四、在迎接三甲复审工作中不认真,责任心不强,不按内容和时间要求报送评审资料的。
五、报送的资料和数据出现较大错误或漏报的。
六、医院组织评审自查或模拟评审后,不按医院评审要求、规定的时间和进
度完成整改任务的。
七、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医院评审中,各类考试考核(如提问、技能操作等)出现不及格的、病历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因主观原因,人为造成考评扣分影响医院考评达标的以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八、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重大医疗事故的。
九、不按要求完成医院三甲复审其它工作任务的。
第七条
对被认定为第六条情形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诫勉谈话。
2、通报批评。
3、扣发1-3个月奖金。
4、待岗。待岗3个月至半年,按有关规定享受待岗期间待遇,待岗期满,根据其表现和工作需要,经医院考核后安排适当岗位,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5、延期晋升技术职称、降聘技术职称(高职低聘)直至解聘职务。
6、辞退或解聘。对聘用人员(含临时工)、退休返聘人员予以辞退或解聘。对来院进修、实习人员取消进修、实习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学校。
7、中层干部的给予免职处理。第八条
责任追究处罚程序:
一、调查核实。三甲办根据日常工作安排、自查或模拟评审的情况、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评审工作检查的情况、医院有关部门和科室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告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讨论决定。医院三甲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情况汇报后,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
本责任书由医院三甲办负责解释。
院长签字:
工作组责任人:
科室工作小组责任人: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甲复审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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