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技术措施_安全监控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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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在故障处理期间的作业安全,防止因出现意外故障,造成监控系统网络传输中断,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地面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通风调度与调度指挥中心。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通知值班监测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尽快通知故障地点瓦斯检查工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和通风副总。
2、井下工作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通风调度汇报。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和通风副总。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通知值班监测工,随后联系地面监控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工与地面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通风调度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
①当值班监测工、地面监控中心站值班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必须及时向监测队长、分管区长汇报,分管区长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查清原因、排除故障。
②通风调度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③调度指挥中心接到通风区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
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5、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6、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通风组织瓦斯检查工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调度指挥中心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二、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故障处理
1、监控主机发生故障
①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必须立即切换至备机并汇报通风调度,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主机。如无法修复时,或有其它排除不了的故障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②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
③在监控主机不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调度指挥中心和通风调度,调度指挥中心负责通知各采掘地点班组长,使用好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加强瓦斯检查;通风调度负责通知各地点瓦斯检查工加强井下瓦斯巡回检查。
④安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做好故障排除期间各项记录。
2、监控中心UPS电源、光纤收发器等设备或传输线路发生故障时: ①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调度指挥中心汇报。②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各采掘工作面现场负责人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各采区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各采掘工作面供电并向矿值班领导进行汇报。
③由通风调度通知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分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④总工程师(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尽快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⑤通风调度应定时反调度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作业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情况,对各采掘地点现场瓦斯、二氧化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⑥待故障处理结束后,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方可通知井下各采掘地点恢复生产作业。
⑦故障处理结束后,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二)监控分站故障处理
1、当井下监测分站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上传数据时:
①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通风调度和调度指挥中心;通风调度通知监测队长,根据情况立即安排监测工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②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受影响区域作业地点供电;若监测分站故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③通风调度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员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④接到通知的监测工必须做出初步故障判断,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必备的维修工具及配件。
⑤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⑥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后,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方可通知受影响区域作业地点恢复生产作业。
⑦故障排除后,监测工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现场确认。
⑧故障处理结束后,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
(三)传感器故障处理
传感器故障主要包括甲烷、一氧化碳、温度、风速风向等模拟量传感
器和风门、开停、馈电等开关量传感器出现断线、失真、数据显示异常等现象。当各类传感器出现故障时:
1、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和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由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停止作业,通风调度通知瓦斯检查员加强该区域的瓦斯检查;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严禁擅自解除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通风调度立即通知监测队长,根据情况立即安排监测工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3、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CO检测报警仪以及必要的工具和备用传感器,处理故障时要向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4、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对传感器进行更换。
5、更换后的故障传感器在维修室维修、校正备用,同时做好维修处理记录。
6、传感器故障排除后,监测工对其完好状况要进行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7、故障处理结束后,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
三、故障处理期间,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及监测工岗位操作规范有关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