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_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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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运动会
主办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二、主题口号: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师生体质”
2012年11月1—2日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举行。
四、参赛单位:
1、学生代表队:汽车工程系、路桥工程系、运输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 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艺术系
2、教工代表队:汽车分工会、路桥分工会、运管分工会 电子信息分工会、机电分工会、建筑分工会、人文分工会、机关分工会、教辅分工会、后勤分工会
五、比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6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10×100米迎面接力(两边各5人)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滚轮胎30米往返(5×2人)阳光伙伴(12人)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跳高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0×30米迎面、两边各5人)百米定向
2、学生女子组(16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10×100米迎面接力(两边各5人)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滚轮胎30米往返(5×2人)阳光伙伴(12人)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跳高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0×30米迎面、两边各5人)百米定向
3、教工男子组(10项)
100米 800米 800米(45岁以上)阳光伙伴(8人)铅球 4×100米接力 跳远 立定跳远(45岁以上)百米定向 10×50米迎面接力(5男5女)
4、教工女子组(10项)
100米 800米 800米(45岁以上)阳光伙伴(8人)铅球 4×100米接力 跳远 立定跳远(45岁以上)百米定向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0×30米迎面(5男5女,其中部门领导1人,院领导1人)
三、比赛日期与地点: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分组:
(1)学生男子组:各系的男子学生代表队(2)学生女子组:各系的女子学生代表队(3)教工男子组: 各分工会男教职工代表队(4)教工女子组: 各分工会女教职工代表队
2、学生单项每队男女均不得超过8人,如超过8人由大会删除。集体项目每代表队男女各派一队,阳光伙伴每代表队男女可各派一队(每队人数为12人)。
3、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单项,如单项超过两项由大会删除,可兼报集体项目。
4、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5、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足或等于8人(队)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8人(队)时均设两个赛次。其它径赛项目为一个赛次。含 有2个赛次的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队)参加决赛,预赛 成绩相等者按有效成绩的1/100秒排名,仍相等,则由大会抽签 决定进入决赛的名单。
6、竞赛使用最新竞赛规则。
7、运动员比赛用小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发。
七、教工项目参赛说明:
1、每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3项(集体项目除外)。
2、种瓜得瓜种豆得豆5男5女共10人(其中部门领导1人、院领导1人)。
3、10×50米迎面接力5男5女共10人。
八、运动员资格: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我院教职工和我院录取的在籍大学生,对于不符合条件规定参赛者,除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外,取消其单位集体荣誉奖评选资格。
2、决赛时需交验本人的相关证件。
3、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报名超项等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
九、录取名次、计分方法及奖励:
1、第九套广播操比赛得分计算第1名得30分、第2—3名的25分、第4—7名得20分。
2、各单项录取前八名,若某项比赛只有八人或不足八人参加时则减一名录取。
3、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若两人或两人以上名次并 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和名次外,另扣除团体总分10分,并通报批评。
列,则取消后面相应名次,把得分平均分配。
4、集体项目(阳光伙伴)以单项3倍分值计算,其他集体项目以单项2倍分值计算。
5、各项成绩破院田径记录加9分,同一人同一项目只加分一次。
6、团体总分计算方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获得分之和计算团体名次。若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为前,依此类推。
7、学生团体总分取前三名,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两个,教工团体总分取前三名,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两个。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标准另定。
十、报名:
1、2012年10月18日下午4:00前将体育部印发的正式报名表上交至体育部办公室张燕利老师处(行健馆215室),电话:86115717,手机:***。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均不得参加比赛。报名表在体育部的网页上下载,一式三份,自留一份,交大会二份打印稿,同时上交电子文档一份(Email:tyb@njci.cn)。报名表请领队签名认可并加盖系部公章。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作弃权论处。
十一、其它规定
1、为了确保运动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非临场比赛的运动员及其它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各单位人员亦不得直接干预裁判的正常工作。对比赛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抗议时,领队或教练必须在成绩宣布前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2、径赛项目比赛运动员必须使用平底胶鞋或塑胶跑道专用钉鞋。
3、报名单上交后,不得更改。运动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比赛时,不得由他人顶替。
4、运动员必须检录后方可参加比赛。
5、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开、闭幕式服装自行决定,队旗由各代表队自己准备。
6、器材由大会准备。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和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年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