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校友会章程_武汉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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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理工学院武汉校友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武昌理工学院武汉校友分会。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联络湖北以及武汉地区的校友,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发扬“追求卓越,走向成功”的校训精神,为校友个人发展及母校的建设发展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在法律、法规、章程范围内活动。
第二章
本会的任务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
(一)加强湖北区域校友联系,构建校友网络;
(二)让武汉校友会成为校友与校友、校友与学院、校友与社会之间永久联系的桥梁,相识、相知、相助的纽带,终生交流分享和学习提升的平台;
(三)选拔校友的优秀项目,参与校友项目的投资,扶持校友成长;
(四)武汉校友会的理念
共享:交流学习、合作共享是我们共同发展的需求
发展:推动社会发展、母校成长、校友提升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责任:回报社会、回报母校、校友互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拥护本会章程并自办学以来在校学习、工作过的学生及教职工,皆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非本会会员但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校友代表大会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资格。
第七条 对违背本会章程或有损本会声誉的会员,经武汉校友分会理事会通过,可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优先获得本会资料、信息服务;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母校声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联络校友与社会各界友好人士,根据各自实力以各种形式支持校友发展,同时为母校的发展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理事会任期5年,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二)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立和部门负责人的聘任;
(三)讨论和确定本会工作原则、计划及重大问题,听取工作汇报;
(四)提出会员、名誉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筹备会员代表大会,提出下届理事会候选人;
(六)解释和修改本章程;
第十四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增开会议,也可采用其它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三条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理事若干;设财务部、宣传部、活动部、联络部和项目部。
第十七条 会长的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第十八条 秘书长的职责
(一)负责制定校友会年度工作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讨论、会长批准。
(二)提名副秘书长、办事机构负责人,报理事会决定;
(三)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第十九条 常务副会长的职责
(一)协助会长、秘书长,负责武汉校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武汉校友会组织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报经会长、秘书长同意后,会同有关副会长组织落实。
(三)协助会长、秘书长策划和组织校友会开展各类重要活动。
第二十条 副会长的职责
(一)副会长协助会长、秘书长、常务会长开展工作,做好理事会委托其分管的事项
(二)自觉维护武汉校友会的团结和统一,树立武汉校友会的整体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的职责
(一)负责赞助单位或个人捐赠现金和实物的管理;
(二)配合完成校友会所需资金的筹集工作;
(三)按校友会决定编制年度经费预算;
(四)负责校友会各项开支的审核报销;
(五)对校友会经费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管理台账;
(六)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负责后勤保障服务管理;
(八)负责校友会动产、不动产实物的实物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宣传部的职责
(一)校友会活动宣传策划与组织;
(二)负责校友会网站的建设,做好支持、维护与更新工作;
(三)负责管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的信息更新及维护;
(四)校友会活动动态宣传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的职责
(一)策划校友会日常活动和重大活动。
(二)为校友职责或事业发展提供支持服务;
(三)搭建校友间行业或专业交流平台。
第二十四条 联络部的职责
(一)对校友活动进行管理、接待和服务,指导、协助各院(系)开展的校友活动;
(二)定期与校友联络,并收集校友数据;
(三)未来校友培育;
(四)负责征询校友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
第二十五条 活动部的职责
(一)校友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开展;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资助;
(二)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赠;
(三)其他收入。
第二十七条 校友总会经费本着节约原则进行,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