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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关于“四城联创”的决策,根据《丹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落实《丹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卫生系统创建任务为重点,举全市卫生系统之力,扎实有效地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为建设大气秀美新丹东做出卫生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丹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要求,2011年启动全市卫生系统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工作并确保通过复核验收;2012-2013年,完成《丹东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中卫生系统承担的各项创建任务,2013年一2015年,强化巩固各项创建成果并建立良性管理机制,力争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和考核评审。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健康教育工作
1、加强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健康教育工作经费按照人均0.1元落实到健康教育实施单位,发挥业务技术指导职责;在社区、医院、学校等重点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发挥提升民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质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o3、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全壑建趣红哒些丝·
4、也到业丝扭 A此犯i1 d,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5、机场、车站、港口、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矛丝目垫二彭有健康教育内容。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成立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组,组长由市健康教育所所长哈宝林担任,副组长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卫生局、各医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
为上述单位业务处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持卫生许可证经营,持证率100%,体检率和培训率均达98%以上。传染病患者调离率100%a3、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组及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完善,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旅店业有消毒间和工作记录,有杯具、拖鞋、床具、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公用设施每客用后消毒,设有消毒间,床上用品清洁,一客一换,1:3备量。
5、理发美容用毛巾、刀具、脸盆等用具一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有皮肤病患者专用剪、刀具。公用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就浴标志(如疥疮、化脓性皮肤病、霉菌引起的皮肤病等),杯具、床上用品、毛巾、衣服、拖鞋、修脚工具等一客一换一消毒,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记录,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歌舞厅环境清洁,有通风排气装置,洗消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落实,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6、做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按规定对自来水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卫生监督。
7、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事件报告及时,处置规范,资料完整,近三年无饮用水污染引起的疫情暴发。
s、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成立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指导组,组长由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张云江担任,副组长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上述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2、传染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期完成国家和省规划要求。
3、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覆盖率符合规定,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04、按职责分工,确保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一类疫苗免费冷链供应;按时完成指导任务,接种单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05、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相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传染病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41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及医疗废物集 中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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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规范医疗机构 执业行为,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
8、配合市爱卫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开展监测建立起规范的病媒生物密度指数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监测方法规范,资料齐全可靠。做好病媒生物防控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根据病媒生物耐药性测定指导防制工作。
为落实好此项工作,成立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导组,组长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永刚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上述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医院卫生创建工作
1、医院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并发挥作用,能够根据职业特点塑巡堕燮绪遍题鱼泛卫生鲤些逸康教育活动,本行业人员相关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65%以上。
2、医院侯诊室、住院部、各病区有健康教育专栏,至少
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对病人开健康处方,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 80%.3、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医院室内禁止吸烟、院区有禁烟标志和管理措施,医院建成无烟单位。
4、院领导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组织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5、医院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感染管理科,落实传染病消毒隔离措施,无交叉感染事故发生。
6、从业人员持有有效执业证书。
7、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为指导医院开展好卫生创建,成立医院卫生创建工作指导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于学诗担任,副组长由各医院院长担任。成员为各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五)宣传材料工作
负责本系统内创建宣传工作,收集整理各种创建材料。各单位要通过板报、条幅、简报等形式宣传创建意义、工作进展情况,对先进典型给予表奖,好的做法和成果要积极向市“四城联创”办公室或新闻媒体推荐,提高卫生系统创建知名度。同时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立卷等工作。包括:制定创卫实施方案、量化考核标准,领导讲话、汇报、开办创卫简报材料,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
为搞好宣传、材料收集工作,成立宣传材料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杨卫东担任,副组长由各涉创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各涉创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
(六)督察工作
按照本方案及市卫生局与各涉创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市卫生局将会同市爱卫办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系统各+单位创建推进工作进行督察指导,确保我系统各项创建指标任 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为确保创建工作按时完成,成立创建工作督察组,组长由 市卫生局局长黄耀飞担任,副组长为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晶、市 爱卫办专职副主任丛金芳。成员为各涉创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 负责人。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11年4月一6月,明确创建目标,根据《丹东市创建国 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及市政府与市卫生局签订的《目标责任 书》要求,研究论证,制定我系统创建方案,分解创建任务,召开创建启动会议,签订卫生系统《目标责任书》,落实创建 责任,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
1, 2011年6月下旬开始,创建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各
项工作全面铺开,确保今年通过省卫生城市复核验收,为创国
家卫生城市奠定基础.
2, 2011年11月一2012年8月,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卫生
城市各项工作。
3, 2012年9月一2013年3月,我系统担负的创建国家卫
生城市工作全部落实,各项指标基本达标,创建工作通过市“四
城联创”办公室及省爱卫办验收。
4, 2013年4月一2015年12月,继续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强化巩固各项创建成果并建立良性管理机制,力争通过国家技
术评估和考核评审。
五、保障措施
(一)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工作组
根据担负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各涉创
单位立即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健全创建机构,将创建任务分解
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明确各项工作负责人。
(二)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考核标准。依据本方案及市卫
生局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强化各单位创建责
任,实行创建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
层层分解创卫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创建卫生城市
工作作为卫生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市局将对各涉创单位的工
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监督,全面推进。局创卫办要加强指导检查,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局创卫督察组将及时督促检查各单位创建
工作完成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表彰先进,巩固成果。对创建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
和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贻
误工作大局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营造积极创建的良好氛围,巩
固创建成果。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卫生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系统
创卫工作。
组长由市卫生局局长黄耀飞兼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
长张晶、于学诗、丁淑英担任。成员单位有:市爱卫办、市直
医疗卫生单位、振兴区卫生局、元宝区卫生局、振安区卫生局、合作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卫生局各相关科室。
(二)市卫生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创
卫办),负责全系统创卫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
核验收及日常工作。局创卫办主任由卫生局副局长张晶担任,副主任由卫生局副局长于学诗、爱卫办专职副主任丛金芳担
任,成员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永刚、市卫生监督所
所长张云江、市健康教育所所长哈宝林、振兴区卫生局局长王正杰、元宝区卫生局局长汪涛、振安区卫生局局长徐永刚、合作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邹宗敏、各医院院长、市卫生局各相. 关科室科长.
(三)局创卫办公室下设六个专项工作指导组,具体组织 六个方面创卫工作的实施。
各指导组要将任务指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 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局创卫办公室备 案。
(四)各涉创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卫生系统创卫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