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自查标准解析_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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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自查标准解析
来源:朱克实的新浪博客作者:朱克实2013-01-18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2012]1220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本次通知对各高新技术企业自查的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本次主要对各标准做逐一解析: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本次自查重点在以下方面:
1、知识产权的时效性要求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需要在企业申报前三年的1月1日起至申报日前获得;
(2)以独占许可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需要是全球独占许可,并签订了独占许可协议;
(3)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需要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
2、知识产权的范围及权属证明
《认定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
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企业需符合以上要求并具有权属证明(授权通知书或授权证书)。
3、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性和相关性要求
所谓核心性和相关性,一是要求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有密切关联;二是要求知识产权与主要收入项目有密切关联,即知识产权对于收入项目具备支撑作用。
要求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要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二、研发费用归集
1、企业研发活动的确认
要求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并如实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2、研发费用辅助账
要求企业按照规定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按规定分项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委外研发费用的规定
(1)要求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2)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3)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能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5、接受委托的研发收入不计入本企业的研发费用。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收入
1、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符合八大领域
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收入归集和比例要求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四、人员自查标准
1、当年职工总数的统计要求
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2、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的统计、占比要求
根据《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认定办法》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本次检查要求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自查如下内容:
一、企业是否符合居民企业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是否以分支机构单独申报
《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计算依据是企业总收入,故不能以分支机构申报。
另外,申报高新首要基础须为企业法人,所以分支机构不能单独申报。
三、企业提交的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活动、产品(服务)收入、研发费用归集、人员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工作指引》的规定,各项指标要求如下:
1、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技术领域: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研发活动: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
4、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5、研发费用归集:公司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需达到一定比例要求;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人员要求:申报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信息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五、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了相关事项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