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内管案例_专卖内管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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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针对内管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未查清根源不放松,未进行深入分析不放松,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未处理相关责任人不放过,未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不放过。在每次的检查工作中,首先对上次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求重新制定措施,重新整改,直到整改落实到位,促进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孝义市局在本季度5月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有武烟集团一业务员直接向零售户提供卷烟的情况,孝义市局对此事做出初步处理,并填写《上报问题信息反馈单》将问题及时上报到市局,市局内管办就此问题向营销中心发函进行询问,由营销中心联系厂家进行处理。
3月份,内管人员在网上实时监控中,发现有多个零售户使用同一电话的情况。内管部门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质询函,向全市行业发出调查同一电话订货客户的通知。经过反复调查核实,查出“一户多证”的零售户157个,全部予以注销。
6月份,在网上监控的过程中,我们对同一类型客户的经营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有的县局个别客户的预测核定量明显高于同类型客户。经调查,确认了客户经理在采集订单的过程中违反了订单采集的工作流程和市局的有关管理规定。针对此问题,县局进行核实后,对客户经理做出罚款处理,并责成市场经理做出书面检查。7月份,汾阳市局内管股在网上监控工作中发现有一客户一次访销卷烟数量超过月核定量,汾市局将此问题上报市局内管科,经内管科调查,超量原因是营销中心调整营销策略。
8月份,离石区局在市场监管中发现,一无证经营户经营的卷烟喷码为临县某零售户,区局将此问题上报市局内管科,市局内管科发现此问题后向临县局发出质询函。经过临县局调查,该零售户远在临县辖区内经营,后因经营场所拆迁,未及时办理暂停手续。临县局按百分制考核对专管员、送货员、客户经理做出扣分处理。
2007年12月,我们在对营销中心提供的特殊用烟备案资料进行查阅的过程中,发现某营销部单日内几个特殊用烟申请单存在申请单位、用烟品牌、用途雷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