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职技研〔〕56号关于我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_粤职技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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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职技研〔2008〕56号

关于2008年度我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粤人发〔2008〕148号对今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技工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我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我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双休日除外)。从10月份起为高、中级评委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联系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7楼;联系人:梁翠飞;联系电话:(020)83352965。

二、评审条件

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省人事厅粤改办[1998]47号文颁布的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今年继续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文的通知》(粤人发〔2004〕 10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 〔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省外来粤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人事厅粤人发[2008]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申报技工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学历要求的复函》(粤人函[2008]812号)的批复,我省申报技工学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在《教师法》实施后,申请人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但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前提下,仍可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1998〕47号)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审材料要求

1、认真做好申报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及时将申报人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教学课时表)、论文(著)等材料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监督公示和受理信访必须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均由其业务归口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按《信访条例》要求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核查不得停止。公示结束后,由受理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2、认真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工作。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及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的资格名称反馈至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和方式均按申报前公示要求进行。公示结束后,由受理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2)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凡经受理查实申报人存在严重弄虚作假和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评审前查实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评审后查实的取消其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销已取得的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均不得申报评审。

3、根据省人事厅粤人发[2005]177号文件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自2006年起,调整为8月31日。凡未满规定年限的我办一律不受理。

4、评审材料清单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新表)一份。其内页增加任现职以来主要教学工作课时表,教师对任现职前及现职工作情况、聘任年限、考核情况一定要填写清楚,尤其对多方合作、多人完成的工作项目,以及工作中曾出现的负面情况必须如实申报。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广东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上述表格均要求打印在A3复印纸上)。复印数量:高级一式二十份,中级一式十八份,与原始表(须盖公章)一起附上。

(3)证书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通知书(原件)、有关学历、资历、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如毕业证书、聘书、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技术等级证、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证书或成绩证明等复印件,审核经办人要签名和盖上审核部门公章。

(4)业绩、成果材料

任现职以来教学成果奖,各种奖励证书、证明的复印件,要有核对经办人签名和审核部门公章。

(5)论文

本专业论文、著作或本人编写的教材(经审核并批准使用)。申报高级资格的,须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须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未公开发表的文章一篇。论文的内容和质量要符合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6)贴资格证相片页上需附大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或聘期满考核登记表。

(8)述职报告一份,包括班主任工作总结,文字约2500字左右。申报高级职称的需提交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德育工作的具体材料。

(9)课堂听课评价表:高级三节,中级二节。

(10)教案

申报高级送二门课程各一单元完整、规范的教案,申报中级送一门一个单元课程完整规范的教案。

(11)凡担任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正副校长、学生科长、团委书记的兼课老师,任职期间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以原任命证明(或聘书)年限为准,须提交经学校核对盖章的任命证明或聘书的复印件。

(12)凡申报一级以上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交经学校核对盖章的复印件。申报专业课讲师的教师要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交经学校核对盖章的复印件。凡申报文化理论课的教师要有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的有关工作报告。

(1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14)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15)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16)送审材料盒要牢固耐用。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单位核实盖章和密封,并在材料盒封条上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材料盒封面要清楚填报所送审材料目录,下侧面贴上注明单位、姓名、申报何种专业技术资格的纸条。

5、申报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复印件单位必须核对清楚,核对经办人签名和审核部门公章。所有相关文件、表格在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网站下载(www.daodoc.com)

6、申报人必须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递交后不得补充、更改。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今年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申报评审高级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申报评审中级每人65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申报评审初级每人28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付清有关费用。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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