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搬运站论坛管理条例_社区论坛管理条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中国搬运站论坛管理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区论坛管理条例”。

中国搬运站立志打照搬家,搬运,陆运,水运,空运,快递,物流最大的信息网

一 中国搬运站论坛简介

中国搬运站论坛于2013年2月28日正式推出《中国搬运站》和《搬运统一论坛》。经过各方面专业意见打照的中国搬运站,中国搬运站论坛不断壮大,现共开设包括《搬运论坛》、《搬家论坛》、《物流论坛》、《快递论坛》等在内的十二个论坛。同时我们邀请各行领导、权威人士、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热心网友与网民在线交流,使中国搬运站论坛成为传播行业精神、国家政策法规的顺畅通道,成为反映搬运、采集民间搬运智慧、集中群众意志的便捷敞亮的窗口,成为各界人士探讨行业热点话题、焦点问题自由交流的平台。

凡在此注册发言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 论坛管理细则。

(一)论坛禁止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搬运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中国搬运站立志打照搬家,搬运,陆运,水运,空运,快递,物流最大的信息网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

11、请勿张贴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地区团结的言论和消息;

12、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13、请勿重复、大量发贴并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搬运、搬运统一等论坛及其子论坛的内容)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14、未经本坛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中国搬运站立志打照搬家,搬运,陆运,水运,空运,快递,物流最大的信息网

15、请勿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上贴请注意以上几条规定,若有违反,本坛有权删除。

(二)关于用户名的管理: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和使用昵称;

2、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注册和使用昵称;

3、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

4、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

5、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

6、用户注册成功后,无法登陆中国搬运站论坛或无法发贴,请发信给管理员。

(三)关于说明档与签名栏的管理:

1、内容规定与上贴规定一致,要积极健康;

2、说明档与签名档中不能超链接其他网站、文章和音乐;

3、为方便阅读,请尽量使签名档不超过4行。

中国搬运站立志打照搬家,搬运,陆运,水运,空运,快递,物流最大的信息网

(四)关于版权问题:

1、凡转贴文章,请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否则本坛有权删除;

2、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3、您在本论坛上发表的文字,中国搬运站有权转载或引用;

4、您参与中国搬运站论坛,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5、本论坛拥有管理页面和ID、昵称的一切权力,请网友服从版主管理,如对管理有意见请用电子邮件向论坛或中国搬运站反映。

三 管理条例解释权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中国搬运站评论部,对管理条例有建议意见者请发信给管理员,信箱地址: banyunzhan@126.com

《中国搬运站论坛管理条例.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中国搬运站论坛管理条例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社区论坛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 中国 论坛 社区论坛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 中国 论坛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