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对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林)_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浅议对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

浅议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关键,借着先进性教育的思想推动,认真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反腐败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治理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监察工作 的有力发展。

一、当前国有企业的监督方式和弊端

1、国有企业的监督方式

(1)内部监察。国有企业的内部监察主要通过专门部门对具体人或行为实行专门监督,从机构上可以分为:纪检部门(纪检委)、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企业工会等,从形式上可以分为:法律监督、党内监督、监察审计监督和职工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

(2)外部监督。国有企业的行为从体制上受到上级企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约束,因此,有监督职能的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国有企业实施行政监察,从职能上可以分为:党内监察、纪检监察、审计等。

应该说国有企业的监察工作体制形成了一套较为齐全的监督体系,形成了一定的监督机制。但是,现有的监督机制从理论上虽然不失严密,但实际造成了“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悖论局面,主要有以下缺点:

(1)主管部门对企业管理失控,“灯下黑”现象严重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步步深化,自从1978年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到现在实行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在扩大,也加强了企业厂长(经理)的手中权力。同时,上级部门的对企业微观管理、监督也越来越少。上级部门侧重于企业的年终业绩,而对企业领导的考核,则流于形式。近年来,国有企业犯罪呈上升趋势,有的集体贪污受贿,私分公款,烧帐毁帐;有的违规为个人、配偶、子女和亲友开办与自己所经营业务相同的公司,或把国有资产转入个人名下,损公肥私,中饱私囊;有的吃喝玩乐,金屋藏娇,包“二奶”。他们的所做所为就在主管部门、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虽有耳闻,但监督部门、职能部门管理软弱,形成了严重的“灯下黑”现象。

其主要原因:一是外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运作熟悉不够,对重点违纪环节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缺乏事前介入、监督意识;二是企业经营者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撑点,掌管着一方经济、业务大权,在搞经济上有一套,有些职能部门怕对他们管严了会产生反感,影响地方的经济活动,继而影响到全年利润指

1标的完成,因此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在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些权力真空环节,非常容易产生国有企业的经营集体非法转移国有资产,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合法化”。

(2)企业内部监察机制形同虚设

从近几年发生的违纪案件看:有的单位盲目投资,资金流失,资不抵债;有的搞体外循环,违规放贷,鸡飞蛋打;有的应收帐款长期得不到清欠,或被业务人员占用,大量资产变成死帐呆帐;有的私设“小金库”,违规违纪,私拿私分;有的把职工住房公积金挪用为个人投资,血本无归;有的厂方返利不入帐,把大量国有资产转移到自己的公司名下,为自己留后路。很多案件的暴露都是从外部揭开盖子的,而不是从内部爆发的,可见很多企业内部监察机构流于形式。理论上,以下级监督上级、外行监督内行的制度本身就存在违背常理的硬伤。

究其原因:一是体制问题。我国的国有企业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党政一体,企业的最高决策者“党政一手抓”的比较普遍,而无论企业的纪检、监察还是审计部门均处于受领导地位。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厂长(经理)处于企业的中心地位,企业的生产经营,人事调配和日常管理权都掌握在厂长(经理)手中,即使是经营决策,人事调动,任免等重大问题,虽然经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研究但一般也是以厂长(经理)的意见为主。对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虽然说依靠“民主集中制”起作用,但毕竟一个模糊的原则不能代表明确的制度。很多违纪的厂长(经理)不按照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而是喜欢个人说了算,一支笔就可以决定企业的巨额资金支出;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干部职工的进出升降;一趟“考察”就能使企业减少几十万的利润,独享用人、用财大权。监督者往往又受制于被监督者,一些职能部门也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不敢提不同意见,知情者不报,监督者无权,或不敢监督,结果使得一些领导在工作决策上能够独断专行,违法违纪。二是企业制度不健全或者没有发挥作用。一些公司企业在运作上缺乏必要的制度监督制约,规章制度很不健全,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可以监督企业运作重要环节的制度。有的虽然有一些制度,但从总体上看,这些监督制度不仅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而且存在着相对滞后和不配套的问题,原则性规范多,可操作性细则少;规范对象泛指多,对主要领导要求少。因此很容易形成财务人员和企业权力者的“合谋”,如:广州市番禺区电力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黄彪和财务部原负责人何崇基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4000万元一案中,何崇基就是国资委派驻的财务总监。可见,当现实利益大于道德风险,而

又缺乏相关制度约束时,监守自盗是国有企业中不可忽略的现象。三是监督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有的工作部门在企业资金运作方面,明知故犯,对违纪违规,听之任之;有的审计部门形同虚设,对企业主要领导的问题视而不见;有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往往对事不对人,体现在面上的象征意义多,有的针对性、实质性的事前监督少,只做事后诸葛亮。各监督职能部门还缺乏明确的协调配合规则,各自为政,难以形成有效地监督合力。

严峻的现实却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思索,国有企业如何在社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有力的监察机制,从而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这是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一个不可忽略的课题。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几年来的思考,我认为要有效地遏制国有企业中腐败现象的发生,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监督部门要依靠群众,发挥企业监督制度的威慑力。改革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度,首先在于改革厂长(经理)产生的机制,要改变企业领导者对上不对下的习惯思想。第二,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和监督能力,要在企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中,监察部门要充分咨询职工代表的意见,并作为参考意见进入表决程序。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用严格的制度规范“一把手”的用权行为,按照“十六字方针”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真正有约束力的制度,形成对“一把手”的管理效能化、规范化,尽可能量化企业的监察制度,尽可能跟进企业领导人的权力范围及衍生权力范围。第四是职能部门要抓好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监督部门要形成走访的工作作风,实行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要定期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实行“阳光式”的企业运作,强化职工群众的监督。一是“阳光式”的企业运作要求坚持市场化原则,即凡是产生利益差别的环节要尽可能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运作,通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化程序,减少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杜绝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等。第二要坚持公开化原则,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工作。只要不是商业机密,都可以而且向职工群众公开公开决策结果,决策程序和依据,让职工群众明白权力运行的过程,防止“一把手”权力的滥用。

3、加强正面引导,形成企业领导者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国有企业监察个案中,有部分是企业领导不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经不住物质和利益的诱惑,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嬗变造成的。因此,我们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大力弘扬宣传自觉、自律的好典型,并在提拔,任用上注重领导者这方面的素质建立激励机制;在政治上、经济上激发企业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和开拓进取精神;加强领导者的法律观念,在企业内部树立正确的用人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在选拔任用干部上,把考核廉政和考核实绩结合起来,真正使那些有能力实绩突出,作风扎实,勤政廉洁的干部受到表彰或重用,做到“赏以劝善,罚以惩奸”的效果。

4、实行绩效管理,把个人利益与企业绩效挂钩。许多人走上贪污腐化的道路,堕落成为社会蛀虫,一部分原因是攀比、心理不平衡造成的。应该说,我们的现行体制对企业领导者十分“苛刻”,国有企业领导者既是企业家,还得是政府官员;既要和市场打交道又要和政府打交道;他既要兢兢业业,又要大公无私,一心为国家,为“全社会的利益”而工作。他要正确地代表国家、职工的利益,代表政府所有权者,事实上就是当好国家所有者的经营代理人,只不过他不能作为所有者多拿一分钱。这即是说,他需要按所有者那样思维,要像所有者那样对国有资产负责,行使所有者的权力,但没有所有者的权利,得不到所有者的应得利益。利益与责任、动机与约束总不相称,国有企业的监察问题,也就总也得不到解决。因此,要积极推行绩效管理,把权利做到相对一致,把厂长(经理)的工资或者年薪与业绩直接挂钩,解决道德风险和利益风险之间的博弈倾斜问题。

5、企业监察部门和相关监督部门要注意分析研究一些大案要案的案发特点和规律,积极发挥案件查处工作在源头治本中的建设性作用,对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好事前介入工作,从制度上和政治思想工作上有针对性地加强了防范措施。

总之,国有企业的监察机制,也同解决经济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一样,关键是要不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在改革过程中找出解决矛盾的新办法、新思路,及时、有效地防范和遏制腐败行为。

《浅议对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林).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浅议对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林)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 国有企业 监督机制 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 国有企业 监督机制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