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报告_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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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
近年来,我院在新一届党组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自身内部执法监督,在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可行措施,现将主要做法报告如下:
一、党组齐抓共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实现 每年年初,我们都要根据上级院和本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一是党组齐抓共管,摆到重视议事日程。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院的整体工作格局中,坚持同各项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警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尽其责的良好局面。做到了 “一把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交办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抓好任务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到人。明确规定了“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第一负责人,对班子内部和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检察业务工作,又要抓党风廉
1政建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门,出现问题部门领导将被追究连带责任。
三是创新考核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风检纪建设相结合,使党风廉政建设原则性的规定落实到日常的检风检纪建设之中,通过检务督察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创造性地制定了《检务督察百分考核实施细则》,使党风廉政建设直接与每位干警的利益挂钩,确保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提高办案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除按照“一证、三卡、一跟踪”的要求抓落实外,我院在实行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将办案告知、廉洁自律、跟踪回访等制度列入办案的重要环节,明确告知案件当事人并记入卷宗。
二是建立检察工作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通报制度,使人大、政协机关能及时了解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社会热点、敏感案件的查处情况。同时,我们还利用每年“两会”召开的有利时机,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
三是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为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本院专门设立了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和办公场所,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本院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
四是将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责、办案程序以及举
报控告的接受、办理、答复、反馈等规定予以公示,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来访和投诉。同时,我们还率先制定了《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案件暂行办法》,使群众的监督有据可循。
三、强化自身执法监督,构建惩防体系
一是以教育活动为载体,突出抓“两防”。以上级院集中开展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检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干警观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题录像片,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二是明确监督责任。院党组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中层领导的监督责任,对严重违反责任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违纪违法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在监督方式上,纪检监察部门始终注意摆正位置,正确处理执法监督与各项业务工作关系,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避免越权、越位,给正常的办案工作添乱,确保最佳的监督效果。在监督方法上,纪检监督部门始终注意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取得业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采取业务工作情况定期通报的形式,使纪检监察部门可以适时掌握案件办理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
四是突出监督重点,确保办案质量。近年来,我们把执法监督的重点始终放在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错案赔偿、变更强制措施、无罪判决、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申诉案件,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上述案件,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对这些案件事实的认定、程序的执行、法律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检察机关执法质量的高低。因此,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较好地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实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执法目标
五是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根除“小金库”问题发生。为杜绝发生经济违纪违法问题,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设立了涉案款物专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涉案款物的收缴、登记、管理、上缴、发还。同时,今年以来,取消了党组成员和科室办公办案经费包干制度,实行统一由计财部门采购办公用品、由技术部门统一采购技术装备器材、由财务室统一审核实物与发票制度,既减少了浪费,又杜绝了因“小金库”所产生违纪违法问题。
六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执法监督能力。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始终把“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作为自身建设的标准,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努力提高执法监督能力,使执法监督工作实现了到位、规范、高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