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堆派出所几点做法_派出所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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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绩效考评,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为了提高派出所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重视,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台江公安分局把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的每月绩效考评,将消防工作细化、量化成具体的考评标准。每月由消防大队组织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在分局内网主页上公布,从而极大地调动了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彻底改变了过去派出所领导认为消防工作抓与不抓、抓好与抓坏一个样的状
况。
二、坚持“三个结合”,构筑三级消防培训体系。一是坚持面上培训与点上指导相结合。在全警培训的基础上,由台江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干部每周到派出所辅导培训半天,重点解决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规定》过程中碰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大大提高了民警的业务素质。二是坚持课堂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消防大队采取言传身教的方式进行指导培训。专职民警跟随大队参谋外出参加防火检查和火场调查时,实地印证课堂讲授的内容,边检查、边讲解,促进了民警对消防业务知识的消化;三是坚持速成培训与长效培训相结合。组织民警分批参观大楼内的消防设施,由消防大队参谋进行讲解,促进民警对消防业务知识的直观
理解。
三、大力推广“五抓十查”工作法,引导民警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五抓”即一抓防火检查;二抓火因调查;三抓防火宣传;四抓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指导;五抓群众投诉的受理。“十查”即一查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二查建筑使用功能的变更;三查建筑外部消防车道;四查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五查建筑内部防火分隔;六查建筑内部疏散通道;七查建筑内部消防设施与器材;八查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控制;九查用火用电的管理;十查规章制度的落实。通过推广“五抓十查”,使广大民警直观掌握消防工作的基本业务知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四、实行优势互补,努力创新基层火调新路子。台江区木屋毗连,居民火灾频发,火调任务十分繁重,仅依靠消防大队难以完成如此繁重的任务,台江公安分局立足实际,要求各派出所在完成火场警戒、灾民统计以及交通疏导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人员多、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参与火调工作。
五、规范群众信访,畅通信访渠道。结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台江公安分局认真解决群众有关消防问题的投诉件。专门组织人员制订《台江区公安派出所消防信访工作制度》,要求各所接待群众信访的要做到“五个一”,即一部投诉电话,一本受理台帐,一样的热情服务,一个民警负责,一次处理到位。消防信访制度的建立,可以从另一方面减少消防隐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公安派出所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前沿,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整治火灾隐患消防监督的力度和质量,丽江市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并结合《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创新“11项工程”、“ 9个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新格局,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11项工程”
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存在问题
为确保消防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丽江市切实加强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具体负责对全市三级消防监督工作进行督察、指导、考评,全面加强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并确定1名副所长主管,警力10人以上的派出所必须设专职消防民警。同时,市局要求消防、治安、户政部门主要领导每半年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存在问题,各区、县公安分局要明确三级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派出所要逐步设立独立的消防办公室。
树立“一种观念”,明确派出所消防工作责任
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火灾趋势,通过组织修订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和出台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奖惩措施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责、权、利”作用,充分调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积极性,同时,派出所从实际、实用出发,进一步转变理念、转变方法、转变作风,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新思路,建立完善了消防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建立“一个体系”,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积极性
为充分调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积极性,遵循消防监督工作“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主动依靠党委政府,以公安派出所为平台,从强基固本、优化资源入手,并确定了各派出所副所长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管民警业务工作把关责任制,警区分片民警包干责任制,同时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的考评、考核范围,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派出所消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实行派出所消防工作与片区警长的选拔使用挂钩。
狠抓“一个环节”,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水平
针对派出所点多、面广的实际,丽江市消防支队编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资料,以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行政处罚的程序为主要内容,及时下发到各派出所,人手一册,并分别开展了相应的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实行跟班工作制,分批安排派出所民警与消防监督干部一起进行实地执法检查,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通过现场指导,使公安派出所民警业务能力在实践中得到进一
步提升。
承担“一个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责任,全市公安派出所在抓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确保各县、区公安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分析和定期研究当地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管用的措施,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迈向新台阶。
落实“一个结合”,推进派出所整体消防工作
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时,既抓住工作重点,又注重整体推进,在落实具体工作中抓好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相结合,把火灾隐患整治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的要求,充分发挥派出所基层情况熟悉的作用,切实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三提升”“三降低”目标的实现。
强化“一次督导”,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化
丽江市加大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指导力度,帮助派出所建立完善消防监督机制,促进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并积极协调治安部门,建立联合督导机制,每半年对派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指导,不定期对派出所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帮助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坚持“一个接轨”,促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
在完善管理体制、规范运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上坚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接轨,形成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同时建立例会、接待、档案等6项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监督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火灾事故调查、违法行为举报查处等工作标准并公示上墙,做到分工合理,标准科学,责任到人;建立制约机制、明确个人职责;建立业务档案,促进派出所扎扎实实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落实“一个要求”,促进派出所消防监督整体水平实现飞跃式发展
为全面加强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丽江市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要求全市各地消防部门定期对当地的公安派出所所长、分管副所长、专职消防民警、责任区民警进行了全员培训,切实加强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在举办业务培训班,各公安派出所坚持每年一次的集中培训制度,组织民警集中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法律文书制作等,对新上岗民警组织参加统一考试,做到持证上岗。
开展“一次帮扶”,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规范化
利用各区、县公安局共同办案、指导办案等形式,进行现场示教、以案说教、疑难分析,帮助派出所民警科学认定、论证火灾隐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健全消防执法档案,促进派出所提高工作质量。同时,狠抓督查指导,坚持每季度对派出所进行一次业务指导,通过检查业务档案、抽查辖区分管单位,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创新“一种机制”,实现派出所动态消防监督管理
创新全警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市局的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同督促和同联动,主要是建立派出所和消防基层大队领导信息、情况通报、工作互动机制。同时,市公安局规定辖区派出所要与当地消防大队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情况通报,实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情况通报和共享,确保社会上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9个机制”
成立“组织领导小组”机制
制定了《丽江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古城、玉龙、永胜、华坪、宁蒗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轮训,进一步学习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全市各地派出所从硬件设施、人员岗位、规章制度、考核考评等方面着手,着力解决民警正确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的问题。古城区派出所已建立起专门的消防工作室,由大队1名防火参谋兼任工作室主管,主要监督派出所工作落实,消防工作室内配备了必要的消防文书档案橱柜,添置消防业务书籍、消防宣传材料,并将相关的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消防监督执法流程上墙悬挂。部分警务室内还设置了消防业务档案专用橱柜,配备了灭火器、水枪、水带、头盔、战斗服等消防器材装备。
建立“消防工作责任”机制
针对以往派出所消防工作仅由消防部门唱“独角戏”的情况,丽江市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深入辖区内的社区、社会单位和居民、村民家庭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排查并督促指导消防防范工作,逐步形成全警动员、多警联动的良好局面。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派出所的指导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强力管控,重点突出,全面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良好局面。
制定“绩效考评”机制
为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核评比,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向前发展。丽江市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作为派出所民警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考评实施办法和细则,坚持定期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年终进行总评,并要求基层派出所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考评分数分别在占总分数的10%,从机制上为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充分调动了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完善“消防监管授权”机制
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消防机构授权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实施消防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县、区公安局将一、二级列管之外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授权给派出所列管,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
建立“消防监督管理培训”机制
为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素质,市公安局要求市消防支队坚持每季度对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人员、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进行全员培训,将消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纳入派出所民警“岗位大练兵”学习内容之中,从源头上提高民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针对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知识欠缺的实际,为使民警在检查中达到“检查不漏项、隐患不漏网、查处隐患有标准、消防处罚有依据”的目标,丽江市将公安派出所管理的单位分类划分,针对不同的类型,制定了《公安派出所规范化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明确了各类单位消防检查重点内容、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等,同时各级领导和监督部门根据权限随时调查案件的详细情况,对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实时监督,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创新“警务综合应用平台”机制
为全面启动防火三级管理信息系统,丽江市以各级公安局防火三级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网络为依托,以派出所消防工作为对象,以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为基础,以单位消防档案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数据为两大信息资源,增强基层派出所民警的办事效率和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在全市建立以“消防部门为主体、公安派出所为补充、保安力量全覆盖”的“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体系,有效提升消防官兵、公安民警、保安力量的巡防水平。
建立“消防监督联动”机制
为提高火灾隐患整治的综合能力,消防部门建立与派出所互通信息和定期指
导制度,为其解决困难,纠正偏差,规范执法,带领民警一起参加消防监督检查,通过面对面讲,手把手教,明确“管什么、如何管、如何管好”,不断提高民警消防监督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基层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社会化进程。
制定“消防宣传工作”机制
为全面推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情况熟、民警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按照“片区分工,责任到人”的原则,深入企业、学校、城区、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而营造“人人参与消防、人人支持消防、人人争当消防宣传员”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打牢坚实的根基。
2009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这对我们是个新课题。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下面介绍一下我们的一些具体做法: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和发展需要,在积极推动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派出所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化消防宣传,狠抓组织落实制度和在措施方面下工夫,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经济发展的硕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健全机制,规范派出所监管工作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消防大队与派出所联系点制度。消防大队确定一名消防监督员不定期地到辖区派出所蹲点指导,帮助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业务基础建设,规范监督执法工作。
二是消防专兼职民警驻所值班制度。各派出所固定一名消防专兼职民警,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指导并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定期培训制度。消防大队每半年对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定期邀请派出所消防民警一同参加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工作实践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规范程序,完善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网络
分局出台实施了《天山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下发了《天山区公安消防大队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手册》。该规定全面、系统地明确了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施消防处罚、组织消防宣传等项职责,以及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的工作程序。为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参加消防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消防业务水平。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逐步
建立起了消防业务指导纵向到底、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强化培训,提升民警的消防监督水平
针对消防监督工作专业性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掌握难度大等问题,消防大队聘请乌鲁木齐市消防局领导做指导,抽调了大队业务骨干做培训教员,组织专人编写宣讲材料和制作相关课件,迅速到各派出所开展宣传,重点对派出所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培训。分期分批对从事消防监督的派出所民警进行了消防业务培训,并将消防业务纳入警校教学、新警培训、岗位轮训、民警晋级等培训中,同时,还采取试点、以会代训、上门指导、分片包干、印发消防监督工作手册和常用消防法律文书填写范例等形式,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加强指导。使派出所的兼职消防监督民警都能达到“四懂”(即懂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懂消防法律法规,懂常用消防技术规范,懂防火、灭火知识)、“五会”(即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会消防行政执法,会调查火灾原因,会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与此同时,各基层派出所还加强了基础消防信息建设,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资料全、档案齐,并重点建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台账档案,确保遇到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翔实资料,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典型引路,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正规化建设
天山公安消防大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其中,作为试点单位的碱泉街派出所在天山区公安消防大队的指导下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来抓,量化到每个社区民警,认真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积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发挥了派出所点多线长的优势,采取“包片负责、逐一过堂”的方法,开展了大量的摸底排查工作。同时,结合治安检查、入户调查、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宣传消防常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认真填发消防法律文书,严格督促整改,坚决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重点工作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了马鞍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卜真清政委,请他来为我们谈谈马鞍山支队在派出所消防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卜政委,您好!
【卜真清】:主持人好,各位领导、战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期的视频访谈节目,与战友们共同交流派出所消防工作这个话题。感谢总队重点工作访谈节目组为我们提供这次机会,同时也要感谢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马鞍山支队工作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主持人】:卜政委,大家都知道,公安派出所作为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们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那我们对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有哪些要求呢?
【卜真清】:新《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今年11月9日颁布实施的《安徽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也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所以说,公安派出所进行日常消防监督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消防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对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防范火灾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是的,随着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越来越突出,那么马鞍山支队在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方面做了哪些积极有益的探索?
【卜真清】:马鞍山支队审时度势,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我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呈现规范、有序开展的良好局面,在遏制火灾发生、建立火灾防控体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受到了上级好评。
【主持人】:卜政委,我不知道派出所的民警是否会认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消防部门自己的事情,与他们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卜真清】:公安派出所参与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基础也并不十分扎实。大部分派出所的民警对消防工作还可以说是“一知半解”,在他们的头脑里一直认为:消防工作应由公安消防部门来抓,派出所没有权利和责任。由于受到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在我们决定狠抓派出所消防工作以前,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很不平衡,派出所民警存在“两怕”思想、“两难”情绪,派出所消防工作存在“两空”现象、“两无”状况。
【主持人】: “两怕”思想是哪“两怕”?
【卜真清】:一是怕承担责任。部分派出所领导和民警对消防监督工作重视不够,仍然片面地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情,没有认识到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既是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更是法律赋予公安派出所的职责,认识上的模糊造成了工作上的误区,所以有的派出所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后承担过多责任;二是怕增加工作量,认为消防工作可干可不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致于工作不主动,仅限于口头说说,纸上写写,应付差事,敷衍了事。尤其在远离城市的农村乡镇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认知程度更低,导致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没有落到实处。【主持人】:“两难”情绪是什么情绪?
【卜真清】:一是部分派出所领导和民警认为消防监督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专业性强,存有畏难情绪,不愿接手消防监督工作。二是由于绝大多数民警是初次接触消防工作,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消防业务知识欠缺。派出所消防执法时程序繁琐,导致派出
所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胜任消防监督工作。当时,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的民警,虽然经过消防业务培训,但缺乏日常的学习和实践的操作,对消防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掌握较少,对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使用不熟悉,以致于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时举棋不定,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实际工作中不知道怎样去检查,应检查哪些内容,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办理消防行政案件;二是即使开展防火检查,常常走马观花的多,深入检查的少。发现火灾隐患口头提出改正的多,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少,实施处罚的根本没有。由于对发现有火灾隐患的单位,没有下发正式的法律文书,而单位往往就不整改,隐患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派出所发现辖区每个单位都有多处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就干脆不管了。三是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不规范,有的派出所没有正确使用消防术语,文字表达不规范。
【主持人】:还有您刚才说到的派出所消防工作存在“两空”现象、“两无”状况又指什么呢?
【卜真清】:由于缺少落实责任的硬性措施,不少单位没有把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列入派出所基础工作考评范围,没有与单位的争先创优、升级达标和民警的切身利益挂钩。有的甚至仍然停留在有任务无责任,甚至无任务无责任的阶段上,派出所消防工作想起来就抓一下,想不起来放置一边,“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一部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全是消防大队人员“包干”:重点单位由大队人员录入,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由大队人员填写,档案资料由大队人员整理,消防经费由大队人员筹集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空对空”现象。
“两无”状况指的是:一是消防办公经费来源无保障,由于派出所自身经费不足等原因,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根据上级要求应达到的硬件设施建设更是无着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消防大队为了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从大队仅有的办公经费中拿出一部分帮助派出所搞好软、硬件建设,无形中也助长了派出所“等、靠、要”思想。二是专职消防民警无精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派出所监管的治安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多。而每个派出所只有一名兼职消防民警,所里分配的任务不仅是消防工作,还有其他很多项工作,因此,兼职民警根本无法做到“兼职”于消防工作。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专职民警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
【主持人】:您介绍的非常详细,看来派出所消防工作确实存在诸多“瓶颈性”问题,那么马鞍山支队是如何通过这短短一年时间,使派出所消防工作形成了如今规范、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呢?
【卜真清】:这得益于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总队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去年以来,支队在全省率先提请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马鞍山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和《马鞍山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量化派出所消防工作指标,并明确了全市40个派出所分管消防监督工作的专职消防民警,召开了全市派出所消防工作现场会,多次举办了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
支队还专门成立了由军政主官任组长的派出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由一名防火处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制定了《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对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
【主持人】:您前面介绍过,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是《消防法》赋予的职责,那么如何使各基层派出所民警增强“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能”的意识? 【卜真清】:我们建立了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责任机制,狠抓派出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市局发文明确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消防民警,将消防监督责任分解到每位管片民警身上,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所领导负责,专职消防民警具体指导,管片民警抓落实”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全市目前共有消防专(兼)职民警203名,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马鞍山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把消防监督工作列为公安派出所和民警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了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雨山分局将消防工作以5分分值纳入对派出所的考核工作中,突出对每个社区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考评,并明确规定开展消防工作的加分内容,积极鼓励社区民警开展行政处罚和加大检查频次。各派出所制定了民警消防工作职责等八项职责制度并上墙,切实做到分工明确、程序完善、行为规范。【主持人】:职责制度明确了,派出所民警思想认识提高了,日常工作中我们是怎样做的? 【卜真清】:我们建立了软硬件建设机制,狠抓派出所日常管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安徽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各基层派出所经过认真全面的摸排,确定了公安派出所列管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各分(县)局分别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后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并全部录入到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为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了下发了《关于量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指标的通知》,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量化,《人民公安报》和部消防局网上均进行了推广交流。今年4月初,支队指导办通过一周时间的实地调研指导,撰写出了7000余字的调研报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群在调研报告中作出了重要批示,并将调研报告在市局网上进行了通报。我们还建立了定期检查通报制度,每月检查派出所消防工作并在市局、支队网上通报检查情况,有力地促进了派出所消防工作。
【主持人】:那么派出所在消防工作的开展中,软硬件建设方面又做得如何?
【卜真清】:各派出所把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好“六小”场所的监管工作,熟悉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并定期组织对列管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指导督促列管单位内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各公安分局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38个派出所安装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执法和办公。各派出所统一设置了消防工作室、宣传室,购置了数码相机、电脑、办公桌椅等,配备了必要的装备,建立了消防档案专柜和8类基础台帐。当涂县还在博望、石桥、丹阳、太白四个乡镇建立了以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治安联防队员为主体的派出所专职消防队伍,为每支专职消防队伍各购置了1辆消防摩托车,车上配备了消防泵、灭火器、报警器、防护服等专业消防器材,缓解了乡镇农村初期火灾扑救的需要,有效提升了当涂县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主持人】:今年以来,马鞍山支队在大宣传、大培训方面工作突出,成效明显,请问在对派出所民警业务培训方面又采取了哪些举措?
【卜真清】:在提升民警消防业务方面,我们建立了培训长效机制,编写并印刷了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指导手册》1200本,分发到全市各基层民警人手一册。支队、各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多次举办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培训班等。建立了定期访察通报制度,到各大队、派出所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消防监督员与公安派出所结成对子,明确了工作联系点等,帮助解答基层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派出所民警在“干中学,学中干”,指导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确保指导到位、服务到位。金家庄区昭明派出所民警通过跟班作业,全程参与到消防大队执法、办公、会议等各项工作中,迅速提高了全所民警消防执法水平。这些好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督察组的高度评价。
7月2日,市局召开了公安机关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花山派出所等单位就如何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会前两天,全市派出所深入花山派出所开展了现场学习观摩活动,提高了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四个水平”。《安徽省消防条例》颁布前夕,11月1日至5日,支队开展了“公安派出所民警学《安徽省消防条例》培训座谈活动”,并就《条例》宣贯工作等方面展开座谈讨论。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实际操作等途径,提高了民警业务能力和水平,基本达到“四懂四会”标准。即:懂消防法律法规、懂消防工作基础理论、懂火灾隐患认定、懂消防执法程序。会检查“六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会使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会填写法律文书、会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主持人】:派出所民警工作多,任务繁重,他们有精力再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吗? 【卜真清】:可以毫不掩饰地这样说,在派出所不管是专职消防民警还是社区民警,每名同志都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让他们把主要精力甚至全部精力放在消防工作上也是不现实的,更是实现不了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立了联动机制,从派出所治安防范与消防监督联合执法上狠下功夫。把基层派出所治安防范工作与消防监督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常规化和合理化。
【主持人】:这样看来,“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的办法确实不错,有效解决了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警力不足、精力有限的矛盾,具体情况如何,成效怎么样? 【卜真清】:就拿花山派出所来说吧,该所将消防工作与社区警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利用人口信息采集、单位内部安全检查等时机,扩大消防监督管理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消防监督检查与治安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得到了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冬防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基层各消防大队与派出所干警联合出动,开展了“皖春平和”、“皖江围歼”等系列行动,对辖区内的网吧、宾馆、商场等各类人员较为密集、消防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基层派出所共检查单位5692 家(次),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24起,罚款60550元,警告4起,责令停止使用2起。同时,出动警力318人(次)协助消防部门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行政拘留消防违法行为人员18人,临时查封存在隐患场所49处。
【主持人】:“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是消防宣传工作的重点,支队是如何充分发挥派出所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消防宣传“五进”的?
【卜真清】:支队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了消防社会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民警“身在基层、了解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广泛开展了内容
丰富、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消防宣传,发动派出所干警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家庭和农村,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普及消防法律和安全知识,不断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唤起民众对消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同时,还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实施公众和舆论对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监督,扎实地打牢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根基。尤其是上海“11.15”特大火灾后,全市公安派出所发挥街道社区、村委会等的作用,指导、督促采取悬挂条幅标语、设立宣传专栏、散发防火资料、播发案例警示片等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日前,我们又开展了“小小QQ群众,宣传大舞台”活动,在全市各派出所和街道社区中建立了“马鞍山消防宣传教育群”,延伸了宣传触角,拓展了宣传阵地,夯实了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和火灾防控体系,提高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共组织开展“五进”活动420余次,悬挂条幅标语1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
【主持人】:非常感谢卜真清政委今天能与我们一起进行面对面交流,分享马鞍山支队在派出所消防工作方面这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希望马鞍山市公安派出所为我们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祝愿马鞍山支队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马鞍山消防事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卜真清】:谢谢!我们一定不辜负各级领导期望,按照总队“警心为本、固强补弱、全面创优”工作新思路,围绕“基层基础更牢、规范执法更好、灭火救援更强、党和人民满意度更高”的新年新目标而努力拼搏,积极进取,扎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