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酒驾亮起红灯_婚姻亮起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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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酒驾”亮起红灯
【摘要】根据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
(八)第22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见,醉酒驾车已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该条文采取简单罪状的表述形式说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且不论是否有危害结果发生,只要有醉酒驾车这个客观行为存在就可以单独入罪。【关键词】预防“酒驾” 刑罚制裁 公共安全 引言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机动车数量突飞猛涨,到今年7月,已达1.78亿辆。在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庭的同时,越来越多的车毁人亡新闻也时常见诸各种媒体。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起,我国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达10万人左右。一场场惨烈车祸的发生,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撞击着人们的心灵,也引起了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格外关注和深刻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每年流入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明明知道喝酒驾车将被公众指责,一旦查出将被罚款、扣分,如果肇事还将面临判刑坐牢的危险„„但让人悲哀的是,面对血淋淋的酒后肇事惨案,这个群体并没有缩小的迹象。根据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
(八)第22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见,醉酒驾车已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该条文采取简单罪状的表述形式说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且不论是否有危害结果发生,只要有醉酒驾车这个客观行为存在就可以单独入罪。
5月1日起实施酒驾入刑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出现该地酒驾入刑的第一人,5月5日下午4时,全国第一例醉驾案审判落下帷幕,由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侯光辉危险驾驶案,经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引起了媒体的重点观注,引来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而各地酒驾的第一人的观注程度显然没有高晓松酒驾案那样引起每一个媒体炮弹似的报道。虽然高晓松不是第一位被抓获的酒驾人,但无疑是其中最出名的一位。当年一曲同桌的你写出了无数人的心声,但这曲“酒桌的你”就没那么好听了。5月9日晚10时许,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驾驶一辆越野车在东直门十字坡附近连撞多辆车。经交警检测,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达醉驾标准三倍。10日上午,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截至上午10时20分,警方正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很快将依法被刑拘。10日上午,高晓松在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接受调查时,书面道歉称:“对不起,永不酒驾”。高晓松对自己的酒驾事实供认不讳,在法庭上面对镜头,两次说道“酒令智昏,以我为戒”,并表示服从法院的审判,永不酒驾。
在审判过程中,他两次打判律师的辩护。由于案件事实很清楚,公诉人和审判长简单讯问后,高晓松的律师高明便开始发表辩护意见。显然,高明做了充足的准备,为高晓松做罪轻辩护。此时的高晓松表情平静,身体微微前倾,双手握拳放在被告席上,不时捋一下头发或者扶一下黑框眼镜。高明在法庭上拿出三份新证据:第一份是公安机关的酒精检测报告。高明说:“我在阅卷的时候发现,警方的调查取证存在缺陷,根据这一点,我可以为高晓松做无罪辩护。昨天(5月16 日)下午,我在会见高晓松的时候,把这个观点跟他说了,但高晓松态度坚决地放弃了无罪辩护的想法。他说:我扪心自问,我确实喝了酒,应该受到处罚。从这一点来说„„” 律师话音未落,高晓松说:“高律师,我认罪!” 于是律师只好提醒法庭,高晓松这样的真心悔过,足以值得法庭考虑对他从轻发落。第二份证据是小柯、张亚东等人在网站上发表的言论以及事发当天与高晓松同桌饮酒的吴某的证言,证实高晓松确实叫了代驾,因为有急事才会自己开车离开。证言中还称,高晓松平时酒后都是请代驾的。第三份证据则是车祸中伤者的求情信,他们表示事故发生后,高晓松一直在原地道歉,并且积极进行了赔偿。出示了证据后,高明表示,希望法庭不要因为高晓松是公众人物,为了表现平等而刻意对其从重处罚。此时,高晓松再次打断律师发言:“高律师,您别说了,我认罪!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高晓松曾在微博中指责药加鑫漠视生命,当时那条微博被网友转载3万多次,得到众多网友的支持,而在他自己做的时候却存在侥幸心理,低估了执法的力量。法律是公正的,对一个知名的公众人物,不会因为他有钱有权就宽容他。高晓松被判6个月,处2000元的罚款。高晓松是否悔悟,自有公众评价。但他在庭上两次打断律师的辩护,着实让人感到有些惊讶。要知道不是每个被告都有勇气打断辩护律师讲话的。事实上,来自律师的充分辩护可以保障疑犯的权利,甚至往往能够影响法官的最终判决。但高晓松主动拒绝了这种合理且合法的讨价还价。细究其中原由,当然肯定有高晓松真心认罪忏悔,毫不抗拒法律制裁的因素在内,但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作为理性人,高晓松其实心里也明白,在前段时间药家鑫案因律师高调辩护引起全民声讨,几乎把全民都变成法官的社会现实下,作为一名紧接着犯案的名人,老老实实认罪,求得舆论原谅,或许是一种最有利的选择,积极辩护,弄不好就变成人人喊打,反而更受其害。实际上,高晓松面对的是两个法庭,一个由法官组成,一个由舆论组成,孰重孰轻,他心里有本账。预防“酒驾”肇事犯罪的方法应当是多元的其中既有根本性的、长期性的、一时难以实现的方法,也有非根本性的、暂时性的、可立即实现的方法。前者主要包括“酒文化”的改革、汽车产业政策的转变、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员及普通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等。这些方法具有长期性、一时难以实现的特点,因此预防“酒驾”肇事犯罪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在当前“酒驾”肇事犯罪极为严重的情况下,采用这些方法并不是最佳的选择。非根本性的、暂时性的、可立即实现的方法是指增强社会的控制力,具体包括严格驾照考试、重罚“酒驾”行为、增强处罚“酒驾”行为的确定性以及严惩“酒驾”肇事犯罪等方法。这些方法既不是直接影响“酒驾”行为人的因素,也不是影响犯罪生成的经济社会因素;只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就有可能出现较好的预防犯罪效果。令人欣慰的是,“酒驾惨祸”正警醒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公众——辽宁省公安厅近日联合省信用办等部门,建立查禁酒驾的防控体系,从公务员酒驾惩戒、酒驾违法信息共享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出台新规,同桌劝驾驶人饮酒或同车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不及时主动劝阻制止的,将通报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内部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连带责任,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在公务接待中强行劝酒和逼酒者将被问责。结语
严酷的现实表明,要形成抵制酒驾的长效机制,仅有“严刑峻法”是不够的,关键要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对酒驾的威慑氛围。“醉酒驾驶惨案的不断发生,其实是中国传统酒文化与现代汽车文明冲突的表现。”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殷飞表示,当下“劝酒”“闹酒”被当成社交不可或缺的部分,喝酒多少甚至成了是否尊重别人的衡量标准。要想从根本上禁住酒后驾车,就必须要将现代文明植入酒文化,让“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参考文献】:
1、《法制晚报:高晓松的反义词是低大紧》 解放牛网2011年05月13日
2、《高晓松,首个因醉驾入刑的明星》 华商晨报 2011年05月11日
3、《酒驾肇事者层出不穷 量刑太轻是祸首?》华商晨报 2011年05月11日
4、《高晓松酒驾案尘埃落定》 凤凰网 2011年5月18日
5、《酒驾入刑舆情分析 》 百度文库 附件
酒驾肇事者层出不穷 量刑太轻是祸首?
12月23日,造成5死4伤的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一审尘埃落定:被告人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明宝并不是特例,河南灵宝司机王卫斌、郑州司机傅某、黑龙江鸡西司机张喜军„„2009年,“酒驾”肇事者层出不穷,震惊全国的惨祸接连发生。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受害家庭不断发出诘问:痛失亲人的血泪,为何冲不走贪杯司机“手中的酒”?
惨案频发
当生命被酒驾者漠视
23日10时,南京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气氛庄严,备受关注的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在此宣判。法官的判决书将人们带入那个黑色的夜晚。6月30日晚,南京某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醉酒后驾驶别克轿车回家,车辆失控撞上一西瓜摊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死者中有一名孕妇,腹中胎儿滑落死亡„„经鉴定,事发时张明宝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宣判后,法庭内悲声一片!“撞死5个人都不判死刑,要怎么样才判死刑?”受害人家属显然不能接受这个判决。
回望2009年,一方面公安系统铁拳治“酒驾”,另一方面“酒驾惨祸”却屡次发生。来自公安部门的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8月,全国发生的酒后和醉酒驾车肇事案件3206起,造成1302人死亡。面对接二连三的“酒祸”,公安部8月15日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酒驾专项行动,这大大震慑了酒驾者。公安部12月10日通报,自开展打击酒驾专项行动以来,全国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2.4%、34.7%和25.9%。
尽管打击初见成效,但酒驾现象仍呈高发态势。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今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3.2万起。这意味着每天仍至少有1800名司机酒后驾车,其中有近300人是醉酒驾车。更令人担忧的是,一度因高压打击而减少的酒驾行为,近期有重新抬头迹象,11月份全国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数量比10月份增长23.1%。
权威回应
酒驾最高可判至死刑
梳理2009年一系列“酒驾惨祸”会发现,悲剧发生前,肇事者早就“劣迹斑斑”——从2006年8月到2009年4月,南京“6·30”醉酒驾车肇事者张明宝共有80次违法行为记录,其中超速就达39起;成都的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直到事发前依然“逍遥法外”„„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说,如果交管部门平时就能严格执法,及早对肇事者行为形成有效约束„„很多悲剧也许可以避免。对于酒驾屡禁不绝,专家和公众普遍认为,除了执法不严,还有一个根本问题,即我国现行法律对酒驾量刑标准过低,使酒后驾驶者存有侥幸心理。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如果酒后驾车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司机将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据法律专家介绍,许多国家在酒驾方面都有严格处罚措施,如巴西实行的“零容忍”法令规定,发现酒驾一律罚款500美元左右,并吊销驾照一年。若血液中酒精浓度超标,还面临6个月至3年的监禁。“6·30”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一项网上调查显示,超过88%的网民认为,酒驾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故意杀人
罪论处。
耿延表示,今年不断发生的“酒驾惨祸”,促使我国司法部门对量刑标准进行了思考,并作出了积极的探索。7月23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对去年年底发生的孙伟铭无证醉驾致4死1伤案作出判决,被告被判处死刑。尽管二审改判无期徒刑,但这是全国第一例因交通肇事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并判处重刑的案例。就在孙伟铭案二审改判的当天,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表示,今后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意味着,造成严重后果的“酒驾”肇事者将面临最高至死刑的判决。
耿延表示,法律责任过轻、法律适用不统一、法律规定不完善,仍是追究酒驾法律责任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才能真正形成对酒驾者的威慑。”
案例回放 年内重大酒驾事故
1月21日,河南灵宝市司机王卫斌醉驾宝马连撞多人,造成6死6伤的惨剧;5月22日,上海司机庆某酒后驾车肇事,连撞4人致两人死亡;7月16日,郑州傅某无证醉酒驾车连撞11人,致3死8伤重大事故;8月5日,黑龙江鸡西张喜军酒后驾车连撞26人,造成两人死亡。
社会反思
仅有“峻法”仍不够 传统酒文化需改变
严酷的现实表明,要形成抵制酒驾的长效机制,仅有“严刑峻法”是不够的,关键要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对酒驾的威慑氛围。“醉酒驾驶惨案的不断发生,其实是中国传统酒文化与现代汽车文明冲突的表现。”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殷飞表示,当下“劝酒”“闹酒”被当成社交不可或缺的部分,喝酒多少甚至成了是否尊重别人的衡量标准。要想从根本上禁住酒后驾车,就必须要将现代文明植入酒文化,让“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
心。
令人欣慰的是,“酒驾惨祸”正警醒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公众——江苏省公安厅近日联合省信用办等部门,建立查禁酒驾的防控体系,从公务员酒驾惩戒、酒驾违法信息共享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南京市出台新规,同桌劝驾驶人饮酒或同车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不及时主动劝阻制止的,将通报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内部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连带责任;昆明市最近强制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在公务接待中强行劝酒和逼酒者将被问责。
记者在南京一些酒店采访发现,自张明宝案发生后,店内提醒“酒后不驾车”的告示牌多了,同座者对驾驶者不喝酒表示更多的理解,劝止喝酒人不动车的也越来越多„„南京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吴文康说,惩治犯罪本身并不是目的,他们希望以此来教育广大群众,希望所有驾车者都
能尊重法律、敬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