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票的种类与玩法详解_中国各种福利彩票玩法
中国彩票的种类与玩法详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各种福利彩票玩法”。
(一)双色球游 戏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彩票(电脑型)联合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以下简称“双色球”)是一种联合发行的“乐透型”福利彩票。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电视开奖。
第三条 “双色球”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统一组织发行,在全国销售。
第四条 参与“双色球”销售的省级行政区域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称省中心)在中福彩中心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本地区的“双色球”销售活动实施具体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 “双色球”彩票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第二章 游 戏
第六条 “双色球”彩票投注区分为红色球号码区和蓝色球号码区。第七条 “双色球”每注投注号码由6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组成。红色球号码从1--33中选择;蓝色球号码从1--16中选择。第八条 “双色球”每注2元。
第九条 “双色球”采取全国统一奖池计奖。
第十条 “双色球”每周销售三期,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第三章 投 注
第十一条 “双色球”的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其投注方式有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
第十二条 自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的投注。第十三条 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为投注者随机产生投注号码的投注。
第十四条 单式投注是从红色球号码中选择6个号码,从蓝色球号码中选择1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的投注。第十五条 复式投注有三种:
(一)红色球号码复式:从红色球号码中选择7--20个号码,从蓝色球号码中选择1个号码,组合成多注投注号码的投注。
(二)蓝色球号码复式:从红色球号码中选择6个号码,从蓝色球号码中选择2--16个号码,组合成多注投注号码的投注。
(三)全复式:从红色球号码中选择7--20个号码,从蓝色球号码中选择2--16个号码,组合成多注投注号码的投注。第四章 设 奖
第十六条 “双色球”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七条 “双色球”奖级设置分为高等奖和低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为高等奖,三至六等奖为低等奖。高等奖采用浮动设奖,低等奖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等奖奖金为当期高等奖奖金。设奖如下:
中奖条件
奖金分奖级
红色球号码
号码
当奖池资一等●●●●●
●
奖 ●
1亿元时,奖
金低于选6+1中6+1
蓝色球
说明
配
金总额为当期高等奖奖金的70%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当奖池资金高于1亿元(含)时,奖
金总额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当期高等奖奖金的50%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另一部分为当期高等
奖奖金的20%,单注奖金二等●●●●●奖 ●
三等●●●●●奖
四等●●●●●奖 ●●●●
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当期高
等奖奖
选6+1中6+0
金的30% 单注奖金额固
定为
选6+1中5+1
3000元
单注奖
选6+1中5+0或中4+1
金额固
●●定为200元
●●●● 五等奖 ●●●
●
单注奖
金额固
选6+1中4+0或中3+1
定为10元
●● 六等● 奖
● ● ●
单注奖
金额固选6+1中2+1或中1+1或中定为50+1 元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色球”彩票单注奖金封顶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第十九条 “双色球”设立奖池。奖池资金来源:未中出的高等奖奖金和超出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奖池资金计入下期一等奖。第二十条 当一等奖的单注奖额低于二等奖的单注奖额时,将一、二等奖的奖金相加,由一、二等奖中奖者平分;当一、二等奖的单注奖额低于三等奖奖额时,补足为三等奖奖额。当期奖金不足的部分由调节基金补充,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费列支。第五章 开 奖 第二十一条 “双色球”由中福彩中心统一开奖,每周开奖三次。开奖前,省中心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作为查验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双色球”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时先摇出6个红色球号码,再摇出1个蓝色球号码,摇出的红色球号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和蓝色球号码一起公布。
第二十三条 开奖公告在各地主要媒体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第二十四条 “双色球”的开奖结果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公布的开奖公告为准。第六章 中 奖
第二十五条 “双色球”彩票以投注者所选单注投注号码(复式投注按所覆盖的单注计)与当期开出中奖号码相符的球色和个数确定中奖等级:
一等奖:7个号码相符(6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红色球号码顺序不限,下同)二等奖:6个红色球号码相符;
三等奖:5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相符;
四等奖:5个红色球号码或4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相符; 五等奖:4个红色球号码或3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相符; 六等奖:1个蓝色球号码相符(有无红色球号码相符均可)。第二十六条 一等奖和二等奖中奖者按各奖级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级的奖金;三至六等奖按各奖级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第二十七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设奖按设奖规定执行)。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八条 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第二十九条 中奖人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三十条
一等奖中奖者,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兑奖期限内到各地省中心验证、登记和兑奖。其他奖级的兑奖办法由省中心规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单注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均按《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30选7(七乐彩)电脑福利彩票游戏
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1.本规则依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等制度制定。2.全国联合销售30选7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称“七乐彩”)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称“中福彩中心”)统一组织发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称“省中心”)在本行政区域内联合销售。3.七乐彩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销售,采取参加联合销售的各省中心合并奖池,统一计奖,统一开奖。
4.七乐彩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5.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 注
1.七乐彩采用组合式玩法,从01—30共30个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2.七乐彩每周销售三期,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3.七乐彩投注方法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投注方式分为单式投注、复式投注、胆拖投注和多倍投注。4.自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的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为投注者随机产生投注号码的投注。
5.单式投注是从30个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的投注;复式投注是从30个号码中选择8-16个号码,将每7个号码的组合方式都作为一注投注号码的多注投注;胆拖投注是在30个号码中选择1至6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不同的号码,进行每7个号码为一组的多注投注;多倍投注是指同样的投注号码进行多注投注。
第三章 设 奖
1.七乐彩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2.七乐彩当期奖金设七个奖等,一至三等奖为高奖等,四至七等奖为低奖等。高奖等采用浮动设奖,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奖等奖金为当期高奖等奖金,具体设奖如下:
一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70%;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10%; 三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20%; 四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2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5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10元; 七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5元。3.七乐彩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4.七乐彩设立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高奖等奖金和超出单注奖金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5.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奖金、浮动奖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节浮动奖奖金、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6.若当期高奖等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的二倍,应保证高奖等的单注奖额为其次奖等单注奖额的二倍,资金来源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经费垫支。
第四章 开 奖
1.七乐彩由中福彩中心统一开奖,每周一、三、五开奖。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开奖公告。
2.各省中心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中福彩中心对各省中心的数据进行汇总。开奖后,以光盘记录的当期数据作为开奖检索的依据。
3.七乐彩通过摇奖器确定开奖号码。摇奖时先摇出7个号码作为基本号码,再摇出1个号码作为特别号码。4.开奖公告在各地主要媒体公布,并在各投注站点张贴。5.七乐彩的开奖结果以中福彩中心公布的开奖公告为准。
第五章 中 奖
1.七乐彩以投注者所选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同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等级,具体中奖设定如下: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7个基本号码完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三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相同;
四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五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相同;
六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七等奖: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相同。2.高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并以元为单位取整计算;低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3.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设奖按设奖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兑 奖
1.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2.中奖人兑奖时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中奖彩票因受损导致无法辨认真伪的,不予兑奖。
3.各省具体兑奖规定按各省中心的兑奖规定执行。4.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三)中国福利彩票3D游戏规则
中国福利彩票3D游戏(以下简称3D),是以一个3位自然数为投注号码的彩票,投注者从000-999的数字中选择一个3位数进行投注。3D在各省(区、市)保留各自奖池、单独派奖的基础上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名称标识、统一游戏规则、统一开奖号码。
投 注
3D每注投注金额为人民币2元。投注者可在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兑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兑奖凭证即为3D彩票。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投注者投注时可自选号码,也可机选。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投注者可只购买当期彩票(即“当期投注”),也可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即“多期投注”)。3D每期每个号码的投注注数,由各省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限量发行。
3D的投注方式分为单选投注与组选投注。单选投注是将3位数以惟一的排列方式进行单注投注。组选投注是将投注号码的所有排列方式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单注投注。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各不相同,则有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因而就有6个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6”;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有两个数字相同,则有3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因而就有3个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3”。
设 奖
3D的设奖奖金占彩票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3D设置奖池,奖池由设奖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组成。当期中出奖金未达设奖金额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期中出奖金超出当期奖金时,差额由奖池补充。当奖池总额不足时,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发行经费垫支。3D在各省(区、市)保留各自奖池。
3D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设“单选”、“组选3”、“组选6”三个奖等,各奖等中奖奖金额按固定奖金结构设置,规定如下:
“单选”投注:中奖金额除北京每注980元,其他省市每注1000元;
“组选3”投注:中奖金额为每注320元(上海每注333元);
“组选6”投注:中奖金额为每注160元(上海每注166元)。
开 奖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负责3D的开奖和摇奖工作,每天在北京开奖一次,各省(区、市)共享统一的号码。
摇奖在北京市中国福利彩票3D摇奖大厅公开进行,在公正人员监督下,使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器,摇出中奖号码。3D摇奖时,摇出一个3位数的号码,构成3D的中奖号码。
中 奖
根据投注者所持3D 彩票上的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中奖等级。
“单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公布的中奖号码的3位数按位数全部相同,即中得单选奖。
“组选3”奖:当期摇出的中奖号码3位数中有任意两位数字相同,且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的数字相同,顺序不限,即中得“组选3”奖。
“组选6”奖:当期摇出的中奖号码中3位数各不相同,且投注号码的三个数字与当期中奖号码相同,顺序不限,即中得“组选6”奖。
兑 奖
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中奖者持中奖彩票在本省规定的兑奖期限内到本省内任意投注站兑奖,中奖金额较大的中奖者,可持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本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
开奖媒体及时间
3D全国统一开奖,开奖节目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套在每晚8:30——8:35向全国直播。
中彩网(www.daodoc.com)每日8:40在线播放当期开奖现场视频、往期视频在线以及视频下载服务。
(四)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35选5加12选2玩法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销售、传输数据、开兑奖管理工作而发行的体育彩票。
第三条 “35选5加12选2”电脑体育彩票(以下简称“35选5加12选2”)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35选5加12选2”时,由购买者从01—35共35个号码中选取5个号码为前区号码,并从01—12共12个号码中选取2个号码为后区号码的组合为一注进行投注,即单式投注。
在前区号码或后区号码中选择少于单式投注号码个数的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号码,称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由胆码和拖码组合进行投注,称胆拖投注。
胆拖投注的构成有三种形式:
1.前区胆拖:从01—35中选取1至4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前区号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至少2个号码为后区号码;
2.后区胆拖:从01—35中至少选取5个号码为前区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1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2个以上(含2个)的号码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后区号码;
3.双区胆拖:从01—35中选取1至4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前区号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1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2个以上(含2个)的号码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后区号码。
在胆拖投注中,当胆码为零时,组合成的多注投注为复式投注。
复式投注的构成有三种形式:
1.前区复式:前区号码的拖码选取6个号码以上(含6个),后区号码选取2个号码;
2.后区复式:前区号码选取5个号码,后区号码的拖码选取3个号码以上(含3个);
3.双区复式:前区号码的拖码选取6个号码以上(含6个),后区号码的拖码选取3个号码以上(含3个)。
第五条 采用单式投注、胆拖投注、复式投注等方式购买“35选5加12选2”时,每一单注为基本投注,每注2元人民币。
购买者在基本投注的基础上,可进行追加投注,每注1元人民币。
第六条 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七条 单张彩票基本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基本投注加追加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30000元。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由购买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35选5加12选2”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三章 设 奖
第九条 “35选5加12选2”设8个奖级,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等奖。一、二、三等奖为浮动奖,四、五、六、七、八等奖为固定奖。
第十条 各奖级奖金分配办法为: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即为基本投注与追加投注总销售量按比例返奖部分,下同)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7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5%;
三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5%;
四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3000元;
五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500元;
六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200元;
七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10元;
八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5元。
第十一条 浮动奖级单注奖金根据该奖级基本投注与追加投注中奖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 追加投注仅参与浮动奖奖金分配。如追加投注中得浮动奖,则追加投注奖金为当期基本投注对应浮动奖单注奖金的60%。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三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 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四条 “35选5加12选2”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及按规则分配剩余部分的浮动奖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一等奖分配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五条 当奖池奖金累积超过1亿元(含)时,则下期一、二等奖奖金分配比例倒置。一等奖奖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奖池奖金按比例分配(依据第十一、十二条)部分(基本投注单注奖金封顶500万元,追加投注单注奖金封顶300万元),另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5%按比例分配(依据第十一、十二条)部分;二等奖奖金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70%按比例分配(依据第十一、十二条)部分(基本投注单注奖金封顶500万元,追加投注单注奖金封顶300万元)。
追加投注,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其它奖级奖金分配办法不变。
第十六条 在一、二等奖奖金分配比例不倒置的情况下,基本投注单注奖金封顶500万元。
第十七条 调节基金除当期销售额1%外,还包括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八条 当浮动奖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浮动奖(按购买时间先后,前100注)单注奖金数量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数量。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九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一等奖:选中5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
二等奖:选中5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中的任意1个;
三等奖:选中5个前区号码;
四等奖:选中4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
五等奖:选中4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中的任意1个;
六等奖:选中3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或选中4个前区号码;
七等奖:选中3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中的任意1个或选中2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
八等奖:选中3个前区号码或选中1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或2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中的任意1个或只选中2个后区号码。
第二十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二十一条 “35选5加12选2”每周一、三、六开奖。
第二十二条 在公证人员封存销售数据资料之后,并在其监督下从01—35共35个号码中随机摇出5个前区号码,从01—12共12个号码中随机摇出2个后区号码。
第二十三条 每期开奖后,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四条 “35选5加12选2”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五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六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五)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7星彩”游戏
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7星彩(简称“7星彩”)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
第三条 7星彩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点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7星彩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7星彩是指从0000000-9999999中选择任意7位自然数进行的投注,一组7位数的排列称为一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购买者可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单张彩票最大投注数量不得超过10000注。
第七条 7星彩按期销售,期号按公历年度编排。
第八条 投注者可选择机选号码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
第九条 7星彩采取有纸化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出对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7星彩彩票。
第三章 设奖
第十条 7星彩按当期销售额的50%、15%、3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7星彩共设六个奖级,一、二等奖为浮动奖,三、四、五、六等奖为固定奖。各奖级和奖金规定如下:
一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90%,以及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
三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1800元;
四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3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2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5元。
第十二条 7星彩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十三条 7星彩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浮动奖单注奖金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第十四条 当奖池资金超过8000万元(含)时,下期一等奖与二等?苯苯鸱峙浔壤?倒置,即:一等奖分配奖金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二等奖分配奖金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90%。
第十五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的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当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一、二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上一奖级单注奖金低于(或等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二倍。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发行费垫支。
第四章 开奖
第十七条 7星彩每周二、五、日开奖,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开奖时按顺序摇出7个号码,该7个号码的排列为当期开奖号码。
第十八条 每期开奖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开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九条 7星彩根据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相应中奖资格: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全部相符且排列一致,即中奖;
二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6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6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三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5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5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四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4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4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五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3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3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六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2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2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第二十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一条 7星彩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六)排列3电脑体育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排列3电脑体育彩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统一发行。经中体彩中心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体彩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排列3。
第三条 “排列3”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排列3”时,由购买者从000-999的数字中选取1个3位数为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五条 “排列3”的投注方式分为直选投注和组选投注。“直选投注”是将3位数以唯一排列方式进行的单式投注。“组选投注”是将投注号码的所有排列方式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单式投注。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各不相同,则有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有6次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6”; 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中有2个数字相同,则有3种不同的排列方式,有3次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3”。
第六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省级体彩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排列3”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七条 “排列3”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八条 “排列3”按“直选投注”、“组选3”、“组选6”等不同投注方式进行设奖,均设一个奖级,为固定奖。
第九条 奖金规定如下:
“直选投注”,单注固定奖金1000元。
“组选3”,单注固定奖金320元。
“组选6”,单注固定奖金160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排列3”设置奖池,奖池由每期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若当期奖金大于当期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 若当期奖金小于当期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的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相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直选投注”: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顺序一致,则该注彩票中奖。例如,中奖号码为543,则中奖结果为:543。
“组选3”:中奖号码中任意两位数字相同,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顺序不限,则该注彩票中奖。例如,中奖号码为544,则中奖结果为:544、454、445之一均可。
“组选6”: 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顺序不限,则该注彩票中奖。例如,中奖号码为543,则中奖结果为:543、534、453、435、345、354之一均可。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排列3”每天开奖一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十五条 “排列3”、“排列5”统一摇奖,摇出的五位号码中前三位号码为“排列3”开奖号码。
第十六条 每期开奖后,省级体彩中心将当期销售总额、开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奖额以及奖池资金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七条 “排列3”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十八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排列5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排列5电脑体育彩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联合销售。
第三条 “排列5”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排列5”时,由购买者从00000-99999的数字中选取1个5位数为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排列5”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排列5”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七条 “排列5”设1个奖级,为固定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单注固定奖金100000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九条 “排列5”按每期销售总额的50%计提奖金,计提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条 “排列5”设置奖池,奖池由当期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若当期奖金大于当期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若当期奖金小于当期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
第十一条 调节基金还包括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二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一等奖,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全部相同且顺序一致。例如:中奖号码为43751,则排列5的中奖结果为:43751。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三条 “排列5”每天开奖一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十四条 “排列5”单独摇奖,其中奖号码为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排列5当期摇出的全部中奖号码。
第十五条 每期开奖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中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等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奖
第十六条 “排列5”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十七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简称“胜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网销售。
第三条 “胜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胜负游戏”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胜负游戏”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每场比赛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胜平负的结果进行投注,对于所选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1种预测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一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选择2种(含)以上的预测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胜负游戏”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胜负游戏”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奖
第七条 “胜负游戏”只设2个浮动奖级,分别为一等奖和二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总额的7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为当期奖金总额的30%。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胜负游戏”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4%,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一条 “胜负游戏”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第五章 中奖
第十三条 足球胜负彩票以购票人预测的胜平负结果与对应的实际比赛结果相符的数量,确定其中奖与否以及中奖等级。
具体奖级设置如下:
一等奖 猜中全部14场比赛的胜平负结果;
二等奖 猜中其中13场比赛的胜平负结果。如出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别情形,则以《管理办法》确定的结果作为开奖结果,并以总局彩票中心的公告为准。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奖
第十五条 “胜负游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六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七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游戏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附加玩法“任选9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附加玩法“任选9场”(以下简称“胜负任选9场”)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网销售。
第三条 “胜负任选9场”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胜负任选9场”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胜负任选9场”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中的任意9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胜平负的结果进行投注,对于所选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1种预测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一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选择2种(含)以上的预测结果为复式投注。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胜负任选9场”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胜负任选9场”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奖
第七条 “胜负任选9场”只设1个浮动奖级,即一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如出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特别情形,则以《管理办法》确定的结果作为开奖结果,并以总局彩票中心的公告为准。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胜负任选9场”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4%,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第十一条 “胜负任选9场”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三条 所购彩票选择的结果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任意9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的胜平负结果一致即中一等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胜负任选9场”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同期销售与计奖。
第十五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第七章 兑奖
第十六条 “胜负任选9场”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七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篮球单场竞猜彩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篮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第二条 “篮球单场竞猜彩票”以下简称(“单场竞猜彩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联合销售,统一奖池计奖。
第三条 本规则中有关术语遵循以下特别定义:
(一)注:根据本规则确定的每一组有效组合数据。
(二)投注:购票人根据本规则以人民币现金购买篮球彩票的行为。
(三)投注单:购票人用于辅助投注的专用表格。
(四)随机投注:由销售终端机随机产生的有效组合数据作为购票人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
(五)单式投注:购票人对于所有指定竞猜球队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一种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
(六)复式投注:购票人对于某一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选择两种以上预测结果的投注方式。
(七)兑奖彩票:由篮球彩票销售终端出售的、记录有购票人预测结果的凭证。
第四条 凡购买单场竞猜彩票者,均视为已知晓本规则,并接受本规则约束。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五条 单场竞猜彩票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彩票中心”)选定的篮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预测指定的单场比赛中比赛双方在上半场(包括第一节和第二节,下同)和全场(含加时赛)比赛的得分值的个位数,即主队上半场得分值的个位数、主队全场(含加时赛)得分值的个位数、客队上半场得分值的个位数、客队全场(含加时赛)得分值的个位数,共四项竞猜结果,并按顺序排列组成一组4位数为一注彩票。
第六条 在单场比赛中,比赛双方在上半场和全场比赛的得分值个位数共有10种预测结果,即0—9共10个数字。
第七条 购票人在投注时,必须对指定单场比赛中的比赛双方在上半场和全场(含加时赛)比赛的得分值的个位数,即主队上半场得分值的个位数和全场(含加时赛)得分值的个位数,客队上半场得分值的个位数和全场(含加时赛)得分值的个位数。以上四项每项必须做出一种选择,方构成有效投注。对每一项或一项以上方式作出两种或两种以上选择,则构成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单场竞猜彩票”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在每期单场竞猜彩票发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当期篮球彩票销售前,原定竞猜的比赛因故提前、不赛或推迟到下一竞猜轮次比赛之后,则取消本轮竞猜。
(二)在当期篮球彩票销售开始后,如该场比赛因特殊情况未进行完毕,若该场比赛在下一竞猜轮次比赛前补赛的,则该场比赛的开奖以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当期计奖工作推迟进行;若该场比赛在下一竞猜轮次比赛后补赛或取消的,则凭已购彩票在二十八天内到购票的销售终端,按实际购票金额办理退款手续,逾期视为弃奖。
第九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竞猜彩票”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十条 “单场竞猜彩票”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一条 “单场竞猜彩票”设1个奖级,即一等奖,单注固定奖金9800元。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二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 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第十三条 “单场竞猜彩票”设置奖池,奖池由每期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若当期奖金大于当期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若当期奖金小于当期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
第十四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投 注
第十五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篮球彩票销售终端口授预测结果投注,或随机投注,亦可利用篮球彩票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
第十六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由两部分组成:
1、投注单左侧为篮球比赛所指定场次主、客场球队队名,列前位的为主队,列后位的为客队。
2、投注单右侧为供购票人填写预测结果的独立表格,即投注栏。
(二)购票人可在投注单右侧的投注栏中,任意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填写。但是,在一个投注栏中必须填写指定单场比赛中的比赛双方在上半场和全场(含加时赛)比赛的得分值的个位数。
(三)购票人将填写有效的投注单交给篮球彩票销售终端,确定其有效投注数量和需要交纳的现金数额。销售人员收款后将其预测结果输入电脑系统记录在案,并出具兑奖彩票。
(四)每一张投注单的投注数量不得高于10000注。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七条 单场竞猜彩票中奖条件:
一等奖 所选号码与实际比赛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七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八条 “单场竞猜彩票”根据赛事情况确定开奖期次。第十九条 每期开奖后,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或指定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开奖结果、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