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长质量奖现场评审办法_质量奖现场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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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现场评审办法
为切实做好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办公室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等国家标准条款要求,特制定县长质量奖现场评审办法。
一、现场评审说明
1、现场评审是指在对组织提交的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员)为澄清申报材料中的不确定事项以及进一步证实申报材料内容的准确程度而进入该组织实施一系列核准的活动。
2、评审组对于需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要编制详细的现场评审计划(一般要求到以小时为单位),并在规定的时限内。
3、在进行现场评审前,由评审组组长提交现场评审计划,经县长质量奖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核实,并经申奖组织盖章确认后实行。
4、评审组进入组织现场评审的时间为一般为1~3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增加现场时间的,由办公室主任向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并经申奖组织盖章确认后实行。
二、现场评审程序
1、召开预备会
预备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主持。a)
明确分工
现场评审组在正式进入现场评审前一天,由评审组长召集评审组全体成员召开现场评审预备会议,根据评定标准,明确评审组评审工作分工。
b)
明确现场评审日程安排
现场评审日程安排原则上以由组长制定、经办公室审批和企业同意的 《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现场评审计划》为准,特殊变动或调整应得到办公室和组织的同意。
c)确定现场评审重点核查项目
现场评审是在材料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组织现场重点核查,为提高工作效率,每天核查前评审组应进行核查前讨论,初步确定现场核查重点,并作好相应的准备。
d)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和要求
评审组长应接纳评审员的合理化建议,对现场评审具体工作分工的安排和内容可予以适当调整,并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及要求。
2、召开首次会议
评审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要求被评审组织高层领导必须出席,评审组全体成员、办公室成员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出席人员要在“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现场评审首次会议签到表”签名。首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安排在30分钟之内,首次会议的议程和内容一般应包括:
a)宣读《正阳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员行为规范声明》;
b)评审组长介绍评审的目的、步骤、方法;介绍评审组成员,明确其职责; c)确认评审计划;
d)确认评审组需要的组织协助资源、设施和合作;e)对被评审组织保守有关机密信息的承诺;
f)邀请被评审组织领导介绍有关人员和迎接评审工作的情况; g)将“评审组工作表现满意度调查意见反馈表”交被评审组织。
3、现场参观
a)现场评审的首次会议结束后安排对被评审组织的现场参观,主要参观被评审组织的主要设备、设施、产品和场所(包括产品展示场所、核心生产场所等)或评审组指定部分的内容。
b)被评审组织应给予积极配合,安排指定人员(向导)引导评审组完成对组织现场的参观访问。
c)现场参观属评审过程,评审员可就关注的过程和问题向组织陪同人员进行初步询问并作下审查记录。
4、分工实施现场评审
a)现场评审原则上按原定评审计划分组(工)进行,按评审标准中的类目、条目,结合材料评审提出的和组织自评提及的优势/强项和反映的改进机会,逐条逐款的进行查证评审。
b)在评审工作中,评审员要注意标准的规定、材料评审、组织自评和现场实际执行情况的审查,验证其真实性、系统性和成熟度,并作好相应的记录。c)根据各个条目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的现场评审情况,与材料评审的条目得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加分或减分,最终确定组织各条目、类目的得分。d)评审过程中,尽管进行了分工,但各评审员要注意及时沟通、协调,相互补充,相互提示,保证评审工作规范、有序的顺利进行,在评审组织最后撰写结论报告前,要对各条目的评分进行小组全体成员综合评议,并对有争议的结果进行民主表决,确定最后结果。
5、召开座谈会
a)评审组在已收集了被评审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的现场核查资料,全面的掌握了情况后,为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进一步核实和论证,评审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总,做好召开座谈会的准备。
b)评审组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评审组所有成员、被评审组织的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岗位的部分人员。c)评审组成员可结合《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内容和有关概念、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引导式的提出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
d)评审组成员和所有参会人员处于平等的地位进行交流,相互沟通,达到确认事实的目的。
6、补充调查
a)通过召开座谈会,各评审员分析重点评审内容和分工负责的内容是否有遗漏。b)需要进一步寻找客观证据的,评审员要进行补充评审调查,以保证评审结论的客观、真实和正确。
7、形成现场评审结论 a)
/强项和改进机会。
评审组完成补充调查后,应当根据评审标准形成评审发现的优势b)在评审组长的主持下,评审组对标准中的各个条目在组织的运行绩效进行协议讨论,对评审结论达成一致。
c)在评审组长的主持下,评审组对被评审组织卓越绩效模式的运行情况要做出一个恰当的整体评价,以确定现场评审结论。应当就评审中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做出详细的记录。
8、准备评审结论和报告
d)评审组长在评审组召开末次会议前应组织评审组讨论,并完成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和标准中各项条款的最后评分。
e)评审组长主持起草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和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评审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组织运行卓越绩效模式的主要优势/强项、重点改进机会以及是否推荐为县长质量奖候选组织及理由等评审结论;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包括各类目、条目和总分的得分,最后结论分为“推荐为县长质量奖候选组织”和“不推荐为县长质量奖候选组织”两种。
f)评审总分为1000分,评审组根据评审达成的一致意见评分,作为评审结果得分。g)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须经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8、举行末次会议
a)末次会议应由评审组长主持。
b)末次会议由参加首次会议的全体人员的参加,其中组织主要领导人应出席,出席人员要在《正阳县县长质量奖组织现场评审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签名。
c)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宣布现场评审结论和以交流的方式提出现场评审的主要发现,内容一般为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主要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d)评审组听取组织对评审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做好记录。
e)评审组汇报完毕后,征询企业意见。企业如对评审结论存在重大异议的,可现场提供补充证实性材料,评审组经过合议后认为有效并采纳的,可调整评审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进行修正。
f)评审组长宣布末次会议结束即代表现场评审工作的完结。
七、评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1、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当对评审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真实性负责。
2、现场评审末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将现场评审评分表、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初稿)提交给办公室。
3、现场评审组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简明和清晰的评审报告,并包括或引用以下内容:
a)评审目的; b)被评审的组织; c)评审组长和成员; d)现场评审的日期; f)评审标准;
g)评审总报告(评审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和结论(总得分); h)标准中各分项的优势/强项、改进机会和分得。以上的所有资料和数据评审组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发布和泄漏。现场评审的综合报告、评分薄等资料的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档,应在现场评审结束后7日内由评审组长整理后统一提交给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