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_浙江省第八批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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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 评选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陕教师字[2009]36号)及《咸阳市教育局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10]148号),现就各县市区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评选范围
陕西省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
1、关于评选范围内的“校外教育机构”。简单地说,校外机构指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少年之家等校外教育单位。教育部1995年6月21日发布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教基[1995]14号)解释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少年之家(站)、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乐园、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艺术馆、少年儿童业余艺校、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少年儿童劳动基地、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少年儿童活动部分等。
2、参评人员必须是以上评选范围内各类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校级领导不在评选范围之列,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评选条件
根据《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参评特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九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1、主要体现在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省、市、县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上。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未从事有偿家教,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行为,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具有相应的高级教师职务,教龄在十五年以上或教龄不满十五年但获得三次省级教学能手称号。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不参加评选。
1、“《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相应的高级教师职务”,高中、初中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指导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教龄”,截止2010年4月30日教龄在十五年以上(含15年)或教龄虽不满15年,但获得三次省级教学能手称号。
4、“法定退休年龄”,截止2010年4月30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身份年满55周岁,工人身份年满50周岁)。
(三)在所教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及时把握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主要指近年来在国家、省、市级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发表论文、论著或理论文章,出版书籍、专著等情况。
(四)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灵活,已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能够研究、理解、尊重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曾在市级以上本专业教研交流中执教或指导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具有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
1、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素养和职业能力,精通教育教学规律、原则和方法,有较强的实验和操作能力、板书设计能力和其它应该具备的能力。
2、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设计教案,既有经验和教训,又有新意和改进。能深入了解学生,熟悉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科学分析教材,会制作教具,会使用有关教具和工具书。
3、能按照大纲或课标完成教学任务,不加重学生负担,也不降低要求标准,重点突出,难点分散,难易适当,能寓思想教育于教学之中,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手段使用合理,能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意学生技能的培养。
4、能指导学生有目的进行预习、制订自学计划,教会学生独立学习的方法,能正确评价学生的学习和自己的教学效果。
5、曾在市级以上本专业教研交流中执教或指导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
(五)正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教书育人,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和丰富的经验。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
1、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并能结合实际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
2、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能力较强,深受学生爱戴和欢迎。
3、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成绩显著。
(六)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尤其在教学法研究和课程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卓著;在课程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并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近几年,正式出版或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著1—2册,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业文章不少于3篇。
1、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过教育科研类,尤其是有关新课改方面的论文、论著或专业文章,出版书籍、专著。
2、受过省级以上新课程培训,并能承担对本地本校老师进行新课程的指导培训工作。
3、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奖励。
4、教育教学专著必须是主要撰稿人,学术论文、专业文章指在市级以上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发表的。
(七)具有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培训教师提高思想政治、文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上,尽职尽责。
承担本地区本校的校本培训任务,能指导年轻教师、特别是新上岗教师的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八)能熟练掌握并有效运用教育技术。
具有较强的电脑应用能力,能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并在课堂教学中运用自如。
(九)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高。能坚守工作岗位,出全勤,出满勤。
三、关于评选程序和办法
在本次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过程中,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公布条件。要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文件上传到教育行政网等方式,在辖区最大范围内将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公布。
2、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市上文件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向学校或单位进行申报。
(2)学校或单位推荐。在广泛征求学校或单位教师意见,并广泛进行评议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3)组织考察考核。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深入推荐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逐一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考核,通过听课、检查教案作业、查阅资料核实个人情况、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师生等办法,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考核。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考核时,要特别注意听取所在学校和本地区内同学科教师的意见。
(4)提出人选名单。在认真考察考核的基础上,经县市区特级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县市区教育网站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由于本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时间紧,公示工作可随向市上报材料工作同步进行,边推荐边公示。
3、市上组织评审。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认真审查各县市区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资格。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向省上推荐的人选,经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关于评选组织机构
为了组织好这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市上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名单见文后,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五、关于名额分配
市上分配各县市区差额推荐名额51名,即南八县各4名,北五县及市直各3名,高新区1名。省上分配名额为30名,要求按110%推荐,所以我市将向省上推荐33名。各县市区在推荐时,要本着“坚持条件、确保质量、严格考核、宁缺勿滥”及“思想条件与业务条件并重、教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推荐人选,可以少报,但不得超报。
六、几点具体要求
1、关于推荐材料的要求
各县市区需如实提供以下推荐材料:
1、各县市区关于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总结报告(一式3份,用Word文档保存)。
2、《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3份,用Excel保存)。
3、每位推荐人选材料(一人一袋,封面打印材料清单),材料内容包括:
(1)《陕西省特级教师审批表》(一式4份,用Word文档保存);
(2)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3)正式出版或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专著1-2册,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业文章不少于3篇。如果著作较多,请编印目录,并附含有刊物、著作的封面、标题、姓名等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4)一节课堂实录(制作成DVD或VCD光盘);(5)综合事迹材料一式二份(2000字以内)。
(6)《咸阳市2010年评选推荐陕西省特级教师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份(A3大表,要求用Word文档保存);
(7)《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公示情况登记表》一份(要求用Word文档保存)。
2、时限要求
省上要求各地市6月7日至11日上报材料,时间相当的紧,各县市区材料报上来后,市上要进行资格审查,要抽调评委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考察考核,还要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6月初又有高考,所以这项工作5月底前必须结束,否则就无法如期上报省厅。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高标准上报材料,必要的话要加班加点,凡是5月14日报不来的,一律不收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3、几项具体事项的要求
(1)本次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对象重点应从长期在中小学第一线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特别优秀的教师中产生。属于评选范围的校级领导和教学研究机构的教研人员,将来向省上推荐时按各不超过10%的比例掌握,即,推荐的校长和教研员最多各不超过3名。
(2)各县市区向市上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应不少于80%。(3)评选过程中,凡涉及退休、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时,均以该评选文件发文之日为截止时间。
(4)《陕西省特级教师审批表》必须全部打印,不能手写,电子版必须有电子照片。
(5)《陕西省特级教师审批表》中第五项主要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及成绩要求的字数为1200至1800字;第六项学校意见要求字数为800至1200字。由于字数多,表格一面不够填写时可继续在下页填写,但必须是整张,其它项目顺延,不必受表格张数的影响。第七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意见主要“对是否同意见推荐以及《审批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各县市区只需按要求简单填写。第八项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意见要求字数“不得少于300字”,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代市局填写意见,字数为400字左右,但不要求打印在第八项中,只要求报材料时同时提供电子版。
(6)上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认真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所有材料均以纸质档及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
(7)在推荐本年度特级教师的同时,请各县市区认真填写《咸阳市在职特级教师登记表》和《咸阳市离退休特级教师登记表》,对辖区已获特级教师殊荣的教师信息进行登记,两表一律用Word文档保存,报材料时纸质档报一份,同时报电子档。(8)《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公示情况登记表》在市局制式表格下,特级教师推荐对象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要在公示情况登记表中签署“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字样,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和教育局印章,对公示结果负责。
4、几点注意事项
一是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市上文件及时送给本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并与之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配合。
二是要加强政策培训,严格评选标准,规范操作程序,避免人情干扰,做到整个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注意推荐人选的质量。市上下达的推荐名额是差额名额,所有推荐人选将来将横向进行比较,要能推荐到省上,就必须真正把那些教育教学水平高、教研能力强、师德高尚、在当地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出来。
四是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各县市区的推荐程序已经很明确,将来市上到各县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进行考核考察,首先要看是否按程序推荐,如果没有按程序操作,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把关、负责,绝不能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