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指办〔〕3号_浙农确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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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浙农指办〔2012〕3号
关于做好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
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
第七批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任期将于2012年4月底结束。现就做好任期考核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任期考核工作。第七批省派指导员任期考核时间为2011年4月-2012年4月。省农指办已向各市、县(市、区)农指办发出通知部署考核工作,请各位指导员在浙江三农网(http://)“农村工作指导员园地” 下载《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任期考核表》。请你们认真总结,先填好任期考核表个人总结,交村两委签署意见,再由村两委交乡镇(街道)党委签署意见,逐级报送县(市、区)、市和省农指办。同时,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向村民代表、全体党员、村两委成员作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测评。述职报告和民主测评具体由县(市、区)农指办组织实施,请你们事先与所在县(市、区)农指办取得联系,安排好具体时间,时间确定后再告知村两委,以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填写调查表。为了解省直派出单位对指导员工作和派驻村的关心、支持和帮扶等情况,省农指办决定就有关情况开展一次问卷调查。请你们认真填写好调查表(见附表),并于4月9日前发电子邮件至省农指办邮箱(87053326@163.com,下同)。
三、上报有关材料。按照任期考核要求,每位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任期结束须报送个人总结1份、调研报告1篇、民情日记(驻村札记)3篇。同时,请各位指导员结合一年的驻村工作体验,谈谈对“统筹城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两个问题的认识与体会(见附件),字数不限。上述材料请一并于4月9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省农指办邮箱。
四、做好衔接工作。本批省派指导员任期于4月底结束并返回,各单位可于4月下旬安排接回。各位指导员要做好所驻村扶持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待新一批指导员驻村时,要做好两任指导员的衔接工作。
附件:
1、省直派出单位关心、支持和帮扶情况调查表
2、谈谈对“统筹城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
浙江省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
附件1:省直派出单位关心、支持和帮扶情况调查表
填表说明:
1、各项统计数字起至时间:从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
2、选择性问题请在所选项目前的“□”内打上“√”号;
3、如派出单位主要领导(一把手)是由省领导兼任的,则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视为主要领导。
4、填表中如有不明确的问题,请电话询问省农指办(87053326)。
附件2:
一、关于统筹城乡(重点围绕你认为统筹城乡是指什么?目前城乡差别主要体现在哪里?统筹城乡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围绕你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体现在哪些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从哪些方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