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谈质量管理_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12.19 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谈质量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谈质量管理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结合我公司的ISO9000和ISO22000管理体系,谈谈本人的一点粗浅认识。
有法可依,就是制定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各部门作业指导书,原始记录。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这四级文件,公司广大员工做到了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是普遍守法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可靠基础。运用在ISO体系里,就是按照程序,作业指导书做事。要求全员参与。目前,存在有些部门不按程序,不按作业指导书做事的情况,或者擅自改动程序的情况。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有些程序还不够完善,所以下一步要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更新和完善,同时还要逐步提高大家“有法必依”的意识。
执法必严。是特别针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讲的。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实现的重要条件。借用在这儿,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过程中,要做好日常监督,按照规定时间做好内部审核以及管理评审。如果没有监督机制,做的不好的员工没有得到警示或者惩罚,做得好的员工没有得到赞扬和奖励,长期下去,员工就失去了工作的积极性。违法必究,是指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任何人,不管地位多高、功劳多大都没有违法、犯法的特权;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被及时揭露,依法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力保障。违法
必究本意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借用在ISO管理体系里,一方面要求公司员工全员参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懈怠,另一方面要求所有员工都要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有据可查。法律讲究证据,讲究事实,同样ISO管理体系也非常注重实事求是,注重记录,要求做到有据可查。这就是ISO管理体系的第四级文件,记录。记录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纸本的,也可以是电子文档,邮件,录音等。只有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才能保证我们的ISO体系确实得到了有效运行。“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做”。
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