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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知识问答
1.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目前,要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2.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是什么?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都明确指出,“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2011年7月,省政府与国家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庄严承诺:到2020 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2012年6月,省、市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年度规划。2012年 9 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5%,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达到95%。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中西部地区75%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95%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6月,省政府贯彻国务院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7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9%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8%以上;7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义务教育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性事业,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双高双普”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双高双普”是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让每一个孩子“进得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内涵发展,让每一个学生“学得好”;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简单地说,就是高水平、高质量发展义务教育,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包括中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双高双普”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等明确提出的到2020年县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
2010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督导检查;2011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2013年5月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双高双普”工作责任书。随后,各市政府和县区政府也签订了“双高双普”工作责任书。在陕西省建立“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制度之后,2012年1月,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这是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县域教育发展的目标之一。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双高双普”的首要条件和重中之重,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合并进行,实行“一票否决”,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 “双高双普”推进中得到大力加强,而且简化了评估程序,减轻了县区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法规和文件依据有哪些?
(1)2006年6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2)2012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安排部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3)2012年1月,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
(4)2012年4月,国家教育督导团印发《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2014年3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申报认定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5)2013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
(6)2010年12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督导检查。
(7)2016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意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就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整体水平提出了贯彻意见。
(8)陕西省全面建立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2007年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的意见》,2011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2014年3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2014年3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印发《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都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5.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工作、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是指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达到本省办学基本标准。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有9项: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地、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计算机、图书、师生比、专任教师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达到上述9项中的7项以上,该校“综合评估“为达标;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综合评估“必须达标。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等学校,按在校学生规模,对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地、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计算机、图书等5项“门槛”指标按规定比例拆分为小学、初中两所学校后分别评估。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初中拆分比例为1:1.1,完全中学的初中、高中拆分比例为1:1.2,十二年一贯制的小学、初中、高中拆分比例为1:1.1:1.32。
两项工作,是指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一是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等学校,按在校学生规模,对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等5项指标按规定比例拆分为小学、初中两所学校后分别计算。二是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努力程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4个方面17项工作推进情况,满分100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为合格。
一个参考,是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公众满意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公众满意度调查主要采取问卷和走访等形式,问卷调查的数量按县常住人口的1.5‰确定,40万人口以下的县问卷调查数量不少于600份。调查对象包括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其中学生家长比例不低于50%。2016年公众满意度调查将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对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6.达到什么标准才能被国家评估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县域内所有初中、小学达到本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小学和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公众满意度不低于85%的县,方可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对未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达标、“三个增长”近三年中有两年存在不达标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县不得申报,实行“一票否决”。
7.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程序有哪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向市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报送自评报告、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汇编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
市级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复核后,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报送申请评估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函,同时报送市级复核报告和县级相关申报文件。市、县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申请认定的县进行督导评估,对差异系数进行核算,对公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省级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请省政府审定同意,由省教育厅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估认定。
8.什么是差异系数?
差异系数是运用统计分析技术,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资源(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进行定量分析,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监测均衡发展状况。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平均值之比,计算公式为,差异系数=标准差÷全县平均数。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计算。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是指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即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评估指标的单项差异系数的平均值。差异系数大,说明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大、均衡程度低;反之,差异系数小,说明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小、均衡程度高。
9.均衡发展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哪些要求?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前推3年计算。要求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拨款达到“三个增长”规定;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50%以上用于教育,其中40%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补助中小学危房改造;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省、市核定比例要求;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及时拨付、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土地出让收益和彩票公益收益10%计提教育资金,主要用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残疾少儿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要求达到多少?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 99.91%。小学巩固率为当年小学毕业生数除以6年前小学招生数乘以100%,初中巩固率为当年初中毕业生数除以3年前初中招生数乘以100%。
11.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应达到什么标准?
省定教学点“八项评估标准”:一是消除危房和土木结构校舍;二是消除土操场,硬化教室地面和活动场地;三是普通教室面积达到40平方米,照明配备日光灯达到240瓦;四是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五是配备座机电话;六是教师办公电脑每人1台;七是多功能室包括音乐、美术、科学教室和少队部,设置图书室、体育器材室,教学设施满足基本需要;八是保证学生喝开水。
12.国务院2012年48号文件提出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实行“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二是均衡配置办学资源,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三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并对村小和教学点予以倾斜,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四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五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六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评估。
13.国务院对消除大班额现象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各地要统筹 “十三五 ” 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重点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要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各省级人民政府要于2016年年底前将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14.国家对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简称“四个统一、一个覆盖”),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15.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是什么?
(1)消除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5)学生1人1桌1椅(凳)。
(6)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7)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3)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14)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15)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6)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17)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18)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19)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16.陕西省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主要措施和特色有哪些?
(1)已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和申报国家认定的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综合评估”全部达标,包括教育经费、办学条件等方面。
(2)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规格符合国家要求。(3)全部消除危漏校舍、土木结构校舍、宿舍大通铺等。
(4)全部消除土操场,改建为硬化、塑胶、人造草坪等弹性地面。(5)小学分别安装了儿童和成人两种篮球架并配备儿童篮球,中小学均因地制宜设置足球门并配备足球。
(6)中小学教师办公电脑每人1台(不包括计算机教室和电子备课室的电脑)。
(7)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达到每百人15台以上(达到国家最高限标准)。(8)初中、小学生均图书分别达到40、30册(达到国家最高限标准)。(9)中小学大多数普通教室配备了电子白板。中小学实现了“班班通”。(10)普通教室配备了两种以上型号的课桌凳或升降式课桌凳,配备了饮水设施。
(11)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设置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教室,按国家标准配备了教学设施,音乐教室配备了钢琴。
(12)1000 人以上规模的学校建有有线校园电视台。(13)大多数寄宿制学校建有浴室,配置有洗衣机等设施。
(14)落实边远地区教师补助费。关中和陕南县区为农村学校教师每人每月落实了至少100 元的生活补贴,陕北县区落实了至少200元的生活补贴。(15)实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省上要求县区按教师总数 10%进行交流,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占交流总数的30%。一些县区体音美教师短缺学校实行教师“走教”制度,初中教师到小学“走教”制度。
(16)全面推行高效课堂新模式,切实减负增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会学习能力,推进课堂教学公平。
(17)校长每学期为学生、教师、家长分别做一次学术报告,打造专家型校长。
(18)各学校每学年按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确立校本科研课题,校长和主管教学领导分别承担了相关课题研究。
(19)实行中小学学生体音美评估测试制度,测试结果向县政府和校长反馈。(20)中小学校班、团、少队、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轮换1次,各班设班长1名、副班长2名(其中至少有1名女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1)农村学校全部建立了留守儿童少年管护中心,规模较小学校可与心理辅导室合并设置。
(22)每所学校都成立男、女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等学生社团以及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学生社团,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每校至少12个。(23)每个县区创建了2-3所省级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
(24)校园文化坚持“三个大力宣传”: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关爱学生的教职工,大力宣传乐于助人、热爱劳动、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18.对已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国家如何进行监测?
一是每年组织对全国所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动态掌握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进未达标县改进工作,依据监测结果对已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进行复查;二是对小学差异系数大于0.60、初中差异系数大于0.50的已认定县,将及时予以警示,对小学差异系数大于0.65、初中差异系数大于0.55的已认定县,撤销其原有认定称号。
19.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建设有哪些要求?
县域各类教育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建档。只能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决策和布置的文件建立专门档案,在档案盒注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字样。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均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分类归档,例如学校经费类、学校财产类、教育科研类、教师队伍建设类、校园文化类、德育工作、布局调整、“蛋奶工程“等,均不能在这些工作档案盒上标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字样。督导检查时,重点检查县区、单位和学校近三年以来的有关原始性红头文件和资料。三年以前的文件和资料有什么就提供什么,没有做的工作不要制造假档案。县、校不得印制宣传画册。
2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应整改哪些薄弱环节?(1)教育经费。教育经费问题是“一票否决“的项目。各县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等规定,欠拨的经费要立即补拨,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票否决”,财政局长负责。要实事求是地填报义务教育投入情况,依法、依规填报数据,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教育经费投入要向薄弱学校倾斜。
(2)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足,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等使用面积达不到省级评估标准的,要调整部室用房或新建,新建的至少要有计划,或已经动工,或完成主体工程。
(3)教学设施配备不达标的,要抓紧时间配备,必须在均衡发展国检前配备到位,并加强设备使用率。
(4)稳步推进布局调整,尽量保留农村教学点,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办学条件达到省颁标准。要消灭土操场,土操场必须在国家督导检查前硬化或软化。要配备儿童篮球架、足球门、两种型号以上的课桌凳,教师每1台办公电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必须配备钢琴,各类实验室和部室建设达标,餐厅、食堂、宿舍、厕所建设达标,保证学生喝开水,教室照明、取暖设施等达标,建设学生澡堂,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批制度,确保新建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建立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和小学标准化建设台账制度,一校一册、一县一帐。要对照办学标准进行自查,要详细记载存在问题、对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到位的时间。(5)餐厅、食堂、宿舍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
2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统计掌握哪些数据?
(1)学校、教师、学生、办学条件等数据可使用2016-2017学年初的最新数据;教育经费投入数据使用2014-2017年当年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教育经费年报数据(以2014年为基数年,统计2015年、2016年、2017年教育经费分年度投入情况)。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情况,包括随迁子女总数,就学分布情况,享受相应政策情况等。
(3)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包括留守儿童总数,分布情况,管护情况等。(4)“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分布情况、就学情况等。(5)农村女童就学情况。(6)小学、初中巩固率情况。
(7)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率情况,包括全县、全乡镇、全校对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和及格率。
(8)义务教育学校“择校”情况;学校服务区以外的学生情况。(9)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情况、辍学原因等。(10)评估内容中其他需要的数据也要准确统计并掌握。
2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宣传标语有哪些?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3)办好家门口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
(4)推进课程改革,减轻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5)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缩小学校之间差距。(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7)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8)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9)加强体音美薄弱学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11)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努力让每个学生“学得好”。(12)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