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电能计量量值传递的准确_计量量值传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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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电业局程序文件
标题:电能计量装置控制程序版 本 号:A生效日期: 2003.3.18 编号:Q/302-201.14-2003修改状态:O 1目的为了保证电能计量量值传递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对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等进行控制,使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符合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和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确保电能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局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包括设计审查、订货验收、检定、检修、保管、安装、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现场检验、周期轮换、故障处理、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以及与电能计量有关的电能量计费系统、远方集中抄表系统等相关内容的管理。
3职责
3.1电能计量技术管理部门(电力营销部、生产技术部)职责
3.1.1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识别、制定电能计量技术规范和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3.1.2组织审查110kV及以上顾客(或重要关口)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和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组织解决电能计量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1.3组织制定与实施电能计量技术改进和新技术推广计划,收集电能计量技术情报与新产品信息,监督检查新购入计量产品的质量。
3.1.4监督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情况;组织印模、印钳及铅封的管理。
3.1.5负责电能计量业务管理的考核、统计与报表汇总工作。
3.1.6负责组织有关电能计量业务的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电能计2003-03-15发布2003-03-18实施 湖南省株洲电业局发布
标题:电能计量装置控制程序版 本 号:A生效日期: 2003.3.18 编号:Q/302-201.14-2003修改状态:O 量自动化系统管理方案。
3.1.7电力营销部负责与3.1.1-3.1.6中计费计量装置有关的管理职责;生产技术部负责3.1.1-3.1.6中与发电厂、系统变电站关口计量装置有关的管理职责。
3.2电能计量技术部门(计量管理所、县局计量站)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实施本局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3.2.2建立和维护电能计量标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量值传递与计量标准考核任务。
3.2.3参与各种电力建设工程和用电业扩工程中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3.2.4编制电能表、互感器及其他计量设备的年度订购计划;负责新购入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实施计量技术改进和新技术推广计划。
3.2.5负责所辖范围内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检定、周期轮换、运行维护、故障处理、综合误差试验及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各类电能计量印证。
3.2.6负责电能远方抄表系统的选用、安装调试和运行管理。
3.2.7负责电能计量各项业务工作的计划、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3.2.8实施电能计量自动化管理系统方案。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岗位练兵活动。
3.3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市区范围内低压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周期轮换及故障处理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订货、验收与首检
标题:电能计量装置控制程序版 本 号:A生效日期: 2003.3.18 编号:Q/302-201.14-2003修改状态:O
4.1.1所有新上及业扩工程中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须由各级电能计量专责人或业务主办审核签字通过。其中110kV及以上电能计量装置由局电能计量专责人审核签字,其他电能计量装置由各级电能计量技术部门电能计量专责人或业务主办审核签字。
4.1.2各级计量生产部门应根据正常生产需要和业扩情况,编制常用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计划,报电力营销部或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
4.1.3电能计量器具的选用和订货,应由电能计量技术部门主要参与。在选订计量器具时,电能计量技术部门应核定生产厂家的资质,选定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进网许可证》的质量可靠的生产厂家。电能计量技术部门在订货时应与厂家签订技术协议,由物资部门签订商务合同。
4.1.4购进的电能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由电能计量技术部门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合格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资产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则按规定进行更换或退货处理。
4.1.5新购的电能计量器具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进行首检,检定合格的方可领用装出,不合格的按购货合同由厂家更换合格产品。
4.2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测试与竣工验收
4.2.1电能计量装置可由所属电能计量技术部门或电气施工单位安装,其中电能表和低压互感器一般应由计量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投运前的电能计量装置必须经所属电能计量技术部门检定、测试合格,计量工作人员应将装置的主要参数、测试结果等数据记录归档。计量工作人员应根据设计图纸对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2经测试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填写竣工验收记录;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完毕后再次测试验收。电能计量装置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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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电能表室内检定与现场检验
4.3.1新购置和轮换回来还需继续使用的电能表都必须经室内检定室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的电能表应由检定人员实施封印;不合格的需调试维修,维修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报废;新表不合格的返厂更换。
4.3.2高压电能表应按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中规定的周期进行现场检验;新投运或改造后的高压电能表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4.3.3电能计量装置应建立档案资料,现场工作应有记录可查。
4.3.4计量标准装置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进行,防止人为的操作不当而损坏标准。
4.4电能计量器具的轮换、报废与淘汰
4.4.1 运行中的电能表应按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轮换或抽检。电能计量技术部门应制定出每年电能表的轮换和抽检计划
4.4.2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调整困难或不能修复到原有准确度水平的,或者修复后不能保证其基本轮换周期的器具予以报废。报废需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4.4.3上级明文规定不准使用、性能上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当前管理要求的产品予以淘汰。
4.5电能计量器具的储存与领用
4.5.1电能计量器具应分门别类存放,应按待验收、待检、待装、淘汰等不同状态分区放置。待装电能计量器具还应分类、分型号、分规格放置。
4.5.2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电能计量器具的入库与领出应及时进行登记,做到帐、物相符。装表人员凭工单方可领取电能表和互感器。
4.6电能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
4.6.1各级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建立各类计量器具档案,其档案应记录名牌
标题:电能计量装置控制程序版 本 号:A生效日期: 2003.3.18 编号:Q/302-201.14-2003修改状态:O 参数、安装地点、安装时间等。
4.6.2计量标准设备应分装置建档,其档案应包括说明书、测试报告(检定证书)、运行维护记录等。
4.7偏离标准状态的控制
4.7.1发现计量故障(差错),发现人应及时告知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或电能计量技术部门,由营业厅或电能计量技术部门出具故障工单。一般故障交班组处理,较大故障由计量专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处理,重大故障由电力营销部或生产技术部组织处理。
4.7.2各级计量专业人员应对所发生的计量故障进行认真的技术分析,查找产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7.3对顾客反映有疑问或有异议的计量事件,由所属电能计量管理部门处理。
4.7.4计量标准装置应按规程要求定期送上级检定机构检定。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标准装置有异常或失准,应立即停止检定,记录异常现象,通知厂家处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的检定工作。
4.7.5对标准装置异常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追溯其流向,并采取抽查复检的方式评价其有效性。
4.8对计量人员的要求
4.8.1从事计量检定和修理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的文化水平。应掌握必要的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和计量基础知识;熟悉电能计量器具方面的基本原理和结构;能操作计算机进行工作。
4.8.2计量检定人员应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员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4.8.3计量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应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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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对环境的要求
4.9.1电能计量装置周围应无强电磁场、无腐蚀性气体、保持干燥。
4.9.2电能计量检定室应保持恒温、恒湿、无灰尘、无腐蚀性气体。
4.9.3电能计量检定室应与修理室、表库分开。
4.9.4互感器试验室应具有足够的高压安全工作距离,并设有标志明显的安全遮栏。
4.9.5进入电能计量检定室,应换穿防止带入灰尘的衣服和鞋子。5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5.3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5.4JJG307—1988《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5.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5.6 《文件控制程序》
5.7 《记录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 《电能计量标准装置登记表》
6.2 《电能表、互感器检定记录》
6.3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记录》
6.4 《计量标准装置维护记录》
6.5 《电能表台帐》
6.6 《周期检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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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竣工验收单》
6.8 《合格证》
6.9 《封存证》
6.10《计量器具处置、报废单》
6.11《电能计量检定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