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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愁予
郑愁予,原名郑文韬,祖籍河北宁河,1933年生于山东济南,现代诗人。台湾中兴大学毕业,现为中国海洋大学驻校作家。
郑愁予童年时就跟随当军人的父亲走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抗战期间,随母亲转徙于内地各地,在避难途中,由母亲教读古诗词。15岁开始创作新诗。1949年随父至台湾。毕业于新竹中学。1956年参与创立现代派诗社。1958年毕业于台湾中兴大学。曾在基隆港务局任职。1968年应邀参加爱荷华大学的“国际写作计划”,1970年入爱荷华大学英文系创作班进修,获艺术硕士学位。诗集《郑愁予诗集Ⅰ》被列为“影响台湾三十年的三十本书”之一。诗人在80年代曾多次选为台湾各文类“最受欢迎作家”,名列榜首。曾获青年文艺奖(1966)、中山文艺奖(1967)、中国时报“新诗推荐奖”(1968)及“国家文艺奖”(1995)。作品已有八种欧、亚文字译介。成名作《错误》(1954)在台湾首次发表时,因为该诗的最后一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一时间整个台湾岛都在传诵“达达的马蹄”之声。1986年,台北《文讯月刊》(第22期)举行问卷调查,被读者送到“最受欢迎作家”诗类之首,也是所有文类作家中得票最多的人。问卷说,读者遍及各地区、阶层、行业以及生活形态迥异的“族群”。之后,《文学家》杂志与台湾大学生问卷,结果几乎相同。《文讯》的问卷并列出小说票数最多的人是张爱玲。另一由洪范书店出版的《随身读》系列,以销数论,台北《中国时报》与花旗银行合选的“影响台湾三十年的三十本书”,《郑愁予诗集》是唯一被选入的诗集。台北《联合报》选出50年代的30部文学经典,《郑愁予诗集》列为诗类“前茅”。电脑选举,得票第一。“90年代初期,香港政府审定的高中国文教科书选用我的两首诗,也是唯一的新诗。台湾自去年(1997年)起,在重新审定的高三国文课本里选用新诗,包括我的作品,我的诗进入了中学教室,也给我带来一些新鲜的怀旧和责任感。”他被称为“浪子诗人”、“中国的中国诗人”。
二、郑愁予作品简介 1956年参与创立现代派诗社,1958年毕业于台湾中兴大学,曾在基隆港务局任职。1968年应邀参加爱荷华大学的“国际写作计划”,1970年入爱荷华大学英文系创作班进修,获艺术硕士学位。重要诗作包括《梦土上》《衣钵》《窗外的女奴》《燕人行》《雪的可能》《莳花刹那》《刺绣的歌谣》《寂寞的人坐着看花》等12首,及诗集《郑愁予诗选集》《郑愁予诗集Ⅰ》等2部。诗集《郑愁予诗集Ⅰ》被列为“影响台湾三十年的
三十本书”之一。诗人在80年代曾多次选为台湾各文类“最受欢迎作家”,名列榜首。曾获青年文艺奖(1966)、中山文艺奖(1967)、中国时报“新诗推荐奖”(1968)及“国家文艺奖”(1995)。作品已有八种欧、亚文字译介。诗人思维敏捷,感慨殊深,融合古今体悟,汲取国内外经验,创作力充沛。他的诗作以优美、潇洒、富有抒情韵味著称,意象多变,温柔华美,自成风格。他的成名作《错误》(1954)在台湾首次发表时,因为该诗的最后一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一时间整个台湾岛都在传诵“达达的马蹄”之声。
三《错误》赏析
《错误》是郑愁予广被传诵的名诗。评介赏析的文字很多。其中,香港著名诗论家黄维梁博士在《怎样读新诗》一书中谈到对此诗的读解方法,很有启发性。
水晶先生认为诗中的女子和“我”两人交臂错过,而“错误的形成,只因为少女的心扉紧掩;或者,她另有所盼,另有所期,诗人遂在交臂错过惊艳的一刹那,在少女眼中,不是归人,而‘是个过客„„’了。”从这段分析看来,水晶先生显然认为错误是因女子而起的;换言之,她在诗中采取了主动。
黄维梁则认为,骑马走江南的“我”,才是主动人物。“我”透视了女子的内心世界,不但知道女子此刻在寂寞中等待,更知道她已等待了一段绵长的日子(所以才说:“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我”就是女子日日盼望的“归人”,是极有可能的。读者不妨设想这样的一个故事:“我”与女子分别后,骑着马周游江南。女子在寂寞中盼望着“我”回来,这是“我”深深知道的。她时刻留意青石道上的足音,准备随时迎接归人。终于,“我”骑着马来了。对她而言,这蹄声是美丽的,因为日日盼望的人儿归来了。然而,“我”只是过路而已,“打江南走过”,而不停留。她误会了。读者可以想像到,她自然又失望,又伤心。这个“美丽的错误”是“我”一手造成的。本诗以“我”的动作开始,以“我”的声明作结。这个“我”君临全诗,控制了女子感情的起伏。“我”捉弄了她,好像上天捉弄人。郑愁予情诗中的男人,多喜操纵女子,表现出无尚的威严。《情妇》所写,就是这种行为。郑愁予另一首诗《窗外的女奴》,也对笔者的注释有利。
《错误》一诗,承受的可说是中国历代宫怨和闺怨一类诗歌的传统。王昌龄咏叹班婕妤失宠那两句“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朱庆余写宫女满腔幽怨的“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深谙怨情诗个中三昧,允为绝唱。《错误》也胜在含蓄和温柔敦厚。
诗人不言怨恨而怨恨自见,其得力处在最后两行,特别在“美丽的错误”数字。错误而谓之美丽,就常理而言,是矛盾的。不过,仅从矛盾语来欣赏“美丽的错误”,并未能尽得此语之妙。蹄声是美丽的,因为女子以为来者是归人,但情景瞬即逆转,“我”不是归人而是过客,这就是“错误”之所在了。“达达的马蹄”起先所代表的美丽,好像杜甫的“画省香炉”,王翰的“葡萄美酒夜光杯”;“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所代表的“错误”,则如“违伏枕”,如“欲饮琵琶马上催”。前后情景的递转,产生了高度的戏剧性。本诗开始时以广大的江南为背景,跟着焦点移至小城,然后至街道、至帷幕、至窗扉,最后落在马蹄上。与马蹄同时出现的,是马蹄的声音。等了这么久,且已到黄昏时分了,“我”却不肯留下来。“我是个过客”──镜头拉远,窗扉、帷幕、街道、小城„„回到江南广袤的空间,而与首行“我打江南走过”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