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促进节能减排地方税收优惠政策_武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武汉市促进节能减排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武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武汉市促进节能减排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市地税局关于开展我市节能减排税收执行情况调研的函(武地税〔2010〕114号)武汉市促进节能减排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谈话等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鄂地税发[2010]21号)
(二)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鄂地税发[2010]12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鄂地税发[2008]2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鄂地税发[2008]204号)
(三)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鄂地税发[2008]20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鄂地税发[2008]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185号鄂地税发[2009]115号)
(四)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212号鄂地税发[2009]123号)
(五)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9]81号鄂地税发[2009]114号)
(六)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力口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2008]116号鄂地税发[2009]003号)
(七)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2)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3)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4)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对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
(八)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另行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节能减排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出台的支持节能减排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对节能减排企......
我国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此同......
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研究1 指导教师评语:成绩:教师签字: 年月日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文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根本转变......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一、提高起征点政策减免我县2005年享受提高起征点减免政策的有1844户,减免税款178.58万元;2006年有1886户,减免税款237.52万元,同比增加33%;200......
促进残疾人就业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日期: 2009-06-12 一、安置残疾人单位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