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_学生党支部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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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2010年 上半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部201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及《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学院201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本着积极慎重的发展原则,重点吸收品学兼优的学生入党,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发展党员名额分配办法及计划 经机电学生党支部研究,报党总支批准。
分配办法如下:07级分配6人,08级和09级分配9人,共15人。其中3人由团总支推荐,12人由班级推选。于6月中旬完成发展学生党员。
三、推荐办法
(一)班级推选办法:
1、班委和团支部共同推荐,每班推荐1人,共36人,并由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并附审核表(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
2、经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召开会议,讨论并选出07级9人、08级和09级13人。
(二)团总支推优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写出书面申请,经团总支讨论,根据相关审核条件确定推优名单,由团总支写出审核材料,团总支成员签字。
召开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大会,最终确定发展对象07级6人,08级和09级9人。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发展对象(4月30日前)
发展对象的必要条件是: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经过了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入党动机端正,政治审查清楚;经过系统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同时具备学生干部或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
确定的方式为:根据发展计划,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二)集中培训(5月9日前)
各总支、支部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党员素质理论、党建基本理论等。培训结束后,要求培养对象提交三篇学习体会。没有经过集中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5月9日前)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法进行。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个人历史、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现实表现;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并由党总支盖章。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
(四)发展对象的预审(5月11日前)
发展对象确定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将《机电工程学院2010年度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呈报表》报组织人事处,进行预审。
(五)发展对象的公示(5月17日前)
预审通过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实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发展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班级)、文化程度、任何种职务、申请入党时间、主要表现、公示时间、受理群众意见的联系地点、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时间为1周,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在拟发展人所在单位的醒目处公示。
公示期间,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为意见受理单位,将把反映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如实记录。对反映的情况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凡署真实单位、姓名或提供具体线索的,要有书面调查汇报;凡匿名反映情况的,一般不予调查。对反映的情况以及调查核实的材料,统一整理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对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及时向组织人事处汇报。
(六)领取入党志愿书(5月23日前)
公示结束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审查合格后,统一汇总报组织人事处,领取《入党志愿书》。报送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3)《非党积极分子登记表》;(4)共青团组织“推优”意见;(5)政审材料;(6)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5月23日前)
发展党员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5月23日前)
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九)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5月25日前)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人数不能低于应到会议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党总支要派员列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在支部大会记录上签字。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应注意:一是申请入党人的主要优缺点,注意评价要实事求是,各有特点;二是决议要注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实际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同意的、不同意的、弃权的各多少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三是决议最后要注明支部大会通过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十)党总支审查签署意见(5月25日前)
支部大会决议填好后,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及预审时的上报材料一并报各党总支审查,其内容为:一是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是通过同申请人谈话和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对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在生产、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三是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能否接收预备党员的意见;四是在审议中,如发现发展对象不符合党员条件或入党手续不完备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组织人事处报告。
党总支审查无问题并签署意见后,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入党材料,报组织人事处。
(十一)组织员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委派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及觉悟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谈话后组织员要把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在《入党志愿书》上。
(十二)党委审批
组织人事处整理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向学院党委会汇报。党委集体讨论、表决审批。各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审批结果,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十三)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十四)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退回学生党支部保管。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〇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