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_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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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
(共青团四川大学十二届二次委员会于2008年12月10日通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进争先创优的各项成果,我校团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原评比细则的基础上,增补了基层分团委书记考核、团支部抽样调查以及学院学生在校级学生组织从事共青团工作的考核内容。本细则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常规工作(共九项),权重90%,第二部分基层团建考核(共三项),权重10%。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部分
常规工作
常规工作部分各项所占比例如下:
(一)基本工作
5%
(二)团组织建设
25%
(三)宣传工作
10%
(四)文化艺术活动
15%
(五)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15%
(六)社会实践
5%
(七)社团工作
10%
(八)青年志愿者工作
10%
(九)学生会工作
5%
(一)基本工作
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
一、学年初按时交纳工作计划。(10分)
二、学年末按时交工作总结。(10分)
三、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如实填写工作任务登记表。(40分)
1.按时按要求完成一次工作任务加5分。
2.涉及到每个学院所必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次。
四、按时参加团委工作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30分)
迟到、早退扣5分/次,迟到、早退达15分钟视为缺席,缺席扣10分/次。
五、国旗班(10分)
1.升旗:
(1)未按时升旗,扣2分/次
(2)出现倒旗,扣10分/次
(3)未升到顶,扣10分/次
(4)升旗时未放国歌,扣2分/次
2.降旗:
(1)
未按时降旗,扣2分/次
(2)
不应降半旗而出现半旗,扣10分/次
(3)
降旗时国旗落地,扣2分/次
(4)
降旗后国旗未认真叠放的,扣2分/次
(5)
出现下雨未及时降旗的,扣2分/次
3.其他:
(1)
周一认真组织升旗仪式,加3分;(2)
旗手认真负责,出现情况及时处理,加2分;
注:所交文件均须附上电子版文档一份。
(二)团组织建设
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
一、队伍建设(10分)
1.团的组织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并及时向校团委组织部上交相关换届证明(包括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的换届证明,加盖分团委公章)。(3分)
2.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及时向校团委组织部上交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工作制度(包括基本工作制度、定期联系团支部书记制度、例会制度等内容)。(2分)
3.所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及时填写并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制定的团支部委员会统计表。(1分)
4.定期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并及时进行委员会换届。(3分)
二、基本工作(35分)
1.按时足额交纳团费。(10分)
不按时交纳者扣2分/次,未足额交纳团费的分团委,取消年度五四表彰资格。
2.定期开展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5分)
(1)制定评选标准及相关制度(2分)
(2)定期开展评选活动,并如实上报评选结果(3分)
(3)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化。校团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评选、表彰工作过程进行考核,对于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分团委扣除此部分全部分数5分。
3.“推优入党”工作按规定进行且卓有成效。(10分)
(1)各分团委建立推优入党制度,保证推优工作的公平、公正(3分)
(2)定期进行推优工作,做好相应的资料记录,并如实上报推优入党情况,上报推优名单(4分)
(3)做好推优工作总结(3分)
4.积极配合团委组织部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扣3分/次。(如统计团员情况等工作)
5.按时参加例会。(10分)
各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根据学院自身情况分别参加校团委组织部在望江校区和江安校区召开的例会。
无故缺席扣2分/次(各分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有一位无故缺席则扣分),累计3次及以上扣除该项全部分数。
请假(老校区向校团委组织部部长请假;新校区向副部长请假)、迟到一次扣1分,累计3次及以上扣除该项全部分数10分。
三、基层组织工作(37分)
1.按时上交学期组织部工作计划和总结。(12分)
每学期应于通知上交之日内上交1份工作计划、1份期末总结,总计4份/学年每份材料3分(只需文字版),手写、极度简单(少于1500字)、迟交均扣2分/份。
2.各学院分团委应按照要求组织各团支部按时过团组织生活,结合国际国内的时事确立积极向上的主题,提高支部团员的思想意识,培养团员的综合能力。(25分)
(1)按照团章规定,各学院每个团支部应每两周进行一次团组织生活,要求各学院在组织生活开展的前一周内,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的团组织生活申请表(表上注明团支部名称、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各团支部团支书联系方式等),交往校团委组织部院系联络工作组(7分)
A 申请表 迟交扣0.5分/次
B若交表时表中团组织生活一半以上由于时间已过而无法考察或有一半以上未注明活动的时间和地点,视作废表处理,扣2分/次
C组织生活总数不够的学院,扣2分/次
D团组织生活月总结迟交扣1分/次,不交扣2分/次。
(2)按照校团委确定的主题,认真做好主题团日活动,在活动开展前一周上交计划(包括文字档和电子档),院系联络工作组将对活动进行考察。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总结(包括文字档和电子档)。每学期主题团日活动数量不同,按实际情况打分,上、下学期活动各4分(8分)
(3)院系联络工作组将根据申请表对各学院的团组织生活进行抽查(任意团支部),结合支部团员的出勤率、团组织生活质量等考核学院分团委的团组织生活开展情况(10分)
为加强团组织生活质量的考评,将推行民意测评制度,即在该团支部成员院系和考察人员中,无记名测评出活动开展的7种质量(优秀、良好、较好、一般、不是很好、较差、很差),支部成员测评结果占80%,考察人员测评结果占20%。另外,在考察过程中,有以下情况额外扣分:
A 未按时过团组织生活者一次扣2分
B 支部团员出席率未达到80%者、历时未达到45分钟者每项每次扣1分
C按照要求制作《团支部工作手册》,认真对团组织生活作记录,我部将不定期抽查,未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2分。
四、团校工作(18分)1.学院团校(8分)(1)计划(策划):1.5分
A提前上交(须提前1周)
0.5分
B电子版文字版齐全
1分(2)总结:1.5分
A及时上交(团校结束后1周内)0.5分
B电子版文字版齐全
1分(3)宣传工作
1分
(4)课程安排
4分
(不得少于4节,1节1分)注:如发现团校内容极度不合要求(如干部聚餐等),扣除所有10分。2.学校团校(10分)(1)凡在学校团校中被取消学员资格的学员,所在学院扣2分/人(2)如学员在学校团校中的毕业率未达80%的学院,扣5分
(3)在学校团校中,获“优秀学员”称号的学员,所在学院加1分/人
五、额外加分(上限20分)
1.承办校团委组织部主办的活动(如团日活动观摩会等),各申请学院须在通知上交时间内上交活动策划,加1分,经校团委老师集体商议决定,入选的学院在此基础上,再加2分。(此项内容上限10分)
2.特色团日创新活动的加分(此项内容上限10分)
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结合学院特点,开展团组织特色活动、组织生活,并积极探索团建创新。每次活动加分上限3分。
特色活动界定如下:活动须由该学院分团委组织部主办,具有特色,兼顾创新,具有全校范围内的影响力。还应包括的材料有:活动新闻稿或简报,活动总结。要求每类材料都有图片或视频等形象资料。
举办特色活动,各学院须提前一周上交申请,校团委组织部记录活动情况,根据相关资料,由校团委老师确定最终加分。
(三)宣传工作
办公室|《川大人》报社|新闻中心|广播站|团刊|网站
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
办公室:44分
一、常务工作:18分
1、例会考勤(8分):按开会次数平均计算,每次新老校区全到为满分(0.5分),一边缺席扣0.25分,全部缺席无分;迟到及早退每边一次扣0.15分;请假且必须有人代开,每学期两校区一共不可超过两次,否则视为缺席。(请假代开必须直接给办公室主任请假才有效,否则视为缺席)。无故缺席三次及其以上者考勤无分。
2、工作计划及总结(10分):包括学期工作总结、学期工作计划、每月工作总结;
其中月总结每份0.5分,学期计划每份1分,学期总结每份2分。
要求:按规格制作(参见宣传工作网页);内容翔实;及时上交;(如有照片请另附,不要插在总结里);
二、协助工作10分
每次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三、特色活动16分
1、学院风采展示(10分):每学期每隔两个月,由我部组织各学院开展风采展示活动,各学院由宣传部长通过PPT等形式展示各学院前一阶段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由我部专门组织评委进行评分,每次满分2分。(具体办法另印发给各学院宣传部长)
2、宣传部长考核(6分):对各学院的宣传部长进行量化考核,满分为6分.(具体量化办法另印发给各学院宣传部长)
《川大人报社》:15分
一、宣传操作:10分
1、各学院上报《川大人》报社新闻线索或直接上传新闻稿件:提前上报新闻线索并被采纳每篇1分,提供新闻稿件量并被采纳每篇2分,累积不超过10分
稿件中照片另附,不要插在总结里;稿件和图片质量须满足报纸要求,如果只提供图片,给相应文章总分的1/4,如果只提供新闻稿,给相应文章总分的1/2。
二、院刊:5分
1、院刊每学期出版至少一期,出版发行数量超过100份,发放对象至少覆盖本学院:2分;
2、院刊质量:3分,按十佳报刊评比分数计算;
《川大共青团》:6分
团刊理论用稿每篇加2分(多位作者的情况所在学院得分平分),此项累积不超过6分。
新闻中心:15分
1、新闻投稿:5分,该指标对各院系投稿数量进行考核,当期投稿数量最多者为该项满分,余下院系按与最多者比例换算得出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新闻选用:10分,该指标对各院系投稿质量进行考核,当期投稿被选用数量最多者为该项满分,余下院系按与最多者比例换算得出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广播站:10分
以来稿数量统计(来稿播出方才有效),数量最多者为该项满分,余下院系按与最多者比例换算得出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各学院的广播稿必须由其分团委书记签字确认后经校团委分管老师签字同意后才予以播出
分团委网站:10分
各分团委应有自己的网页或网站,注重网络宣传。
备注:宣传部每月将相关统计情况公布,3个月将分数评出并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及时关注,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相关同学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四)文化艺术活动
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
本细则旨在通过量化考核方式,建立竞争机制,促使各学院积极开展文化艺术活动,从而将我校的学生文化艺术活动推上新台阶。具体考核内容及计算方式如下:
一、日常工作(15分)
1.各学院分团委建立文艺部,设置学院的辩论队。(5分)未设置文艺部的,扣3分;未设置院辩论队的,扣2分。2.各学院分管文化艺术工作的分团委副书记(或主席)、文艺部长按时参加校团委文艺部例会。(7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各分团委副书记或主席、文艺部长有一位无故缺席则扣分,找人代为出席的视为缺席),累计3次以上(含3次)扣除该项全部分数。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请假,必须向校团委文艺部部长请假(其他请假行为均视为无效)。迟到一次扣1分,累计3次以上(含3次)扣除该项全部分数。
3.各学院根据文艺部要求按时上交文化艺术活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3分)
注:不能按时上交,扣0.5分;上交资料不全面,缺一项扣1分;未上交,不得分。
二、学院特色文化艺术活动(10分)
学院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学院特色,开展各项大中型、有主题的系列性学院文化艺术活动的,可获相应加分:
1.在活动开展前向校团委文艺部备案,上交策划。(2分)
2.活动的进行过程中,校团委文艺部组织工作人员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核查。(3分)
3.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的具体情况形成材料,提交校团委文艺部(电子版)材料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主要活动内容、活动持续时间、参与人数及活动主要场景、海报宣传(横幅等)、照片(或DV)等内容。(5分)
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扣1分;提交材料不完整的,酌情扣1-2分;未提交材料的,不得分。
三、参加学校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20分)根据《文化艺术节评分细则》,按各学院在校文化艺术节中获得的团体总分折合相应百分比(即:将学院得分总数乘以20%)计算。
四、学院辩论活动组织与开展(15分)
1、组织建设(5分)
(1)按要求建立完善学院辩论队规章制度、档案资料,并按要求完成学院队年度登记和文件资料上交。(2分)
未按要求完成学院队年度登记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文件资料上交的,扣1分;(2)学院队队长按时参加校队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学院队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校队活动。(3分)
学院队队长缺席(包括他人代会)校队会议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到会的,须提前一天向校队队长请假,获批后方可不参会。
学院队未能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校队活动的,包括未按时参加,未按要求人数组织参加等情形,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2、活动开展(10分)
(1)开展队内日常活动,如训练、例会、院内赛等活动,在活动周期内每月至少一次,并有文字、图片或视频资料存档备查。(5分)
未能达到每月一次的,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组织主办各类学院间辩论活动,在活动前向校队申报备案,活动中接受校队监督核查,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交活动简报(包括文字、图片或视频资料)。(5分)
未按时申报备案的,扣1分;未按时上交活动简报或简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五、配合学校文化艺术工作(20分)
1.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中积极选送节目, 以节目为单位进行加分,加满为止。(10分)
参与节目人数
推选节目
入选节目
1-10人
0.5分/个
1.5分/个
11-20人
1.0分/个
2.0分/个
21人以上
1.5分/个
2.5分/个
2、学院积极配合校团委文艺部工作,在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提供下列支持的,可获相应加分(10分):
(1)为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选送优秀演员及优秀主持人并实际参加演出的,学院可获相应加分(5分):1人次加1分,5人次以上(含5人次)的,该项得满分。
(2)支持学校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学院可获相应加分(5分)
注:9人及以下/次,学院加0.5分;10—39人/次,··学院加1分;30人以上(含30人)/次,学院加1.5分。该项分数累计计算,加满为止。
六、学院(或个人)参加省市级比赛,可依如下表累积计分,分数最高者此项加分计满分20分,余下院系按与最多者比例换算得出所得加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参与
市
级 5 3 1
省
级 10 5 3
国家级 15 10 5
国际级 20 15 10
(五)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
一、基本组织参加分(20分)
根据各学院是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同时按照校团委要求达到最低限度的参加各类有统一明确要求的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予以相应记分(具体要求见当年度下发的有关文件和通知)。达到最低要求的得20分,没能达到基本要求的,每少一件作品(或讲座、征文等)减1分。
二、超额完成基本任务分(10分)
在各类有明确规定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及其比赛中,比基本要求每多一件作品加0.25分,单项活动中每个院系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单个院系各类加分总计不超过10分。
三、获得各级奖励分(40分)
同一件参赛作品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时采用就高记分原则,不重复记分;对个别比赛设特等奖的,对获得特等奖的作品记分时在相应级别的一等奖上加3分;当年获批的国家专利一项加10分;单个院系在此项计分中累计不超过40分,具体计分明细见下表。
四、举办大型科技节及开展中小型科技竞赛分(30分)
为鼓励学院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要求每个学院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院内大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节。凡达到要求举办并上交了总结的学院在举办科技节的两年评比中均记上20分;凡连续两年举办科技节的学院在第二年的评比中再加上10分。同时也鼓励举办各类跨学院的中小型科技竞赛,对主办学院加10分,协办学院加5分。活动加分申报必须在竞赛前上交活动计划(以便团委组织检查),并在竞赛结束后递交总结和获奖名单。单个院系在此项计分中累计不超过30分。
类别 项目
分值
最低
要求
完成情况
加减分
实际
得分
一、基本组织参加分
二、超额完成基本任务分
学术讲座
20分
10分
第*届大学生科技节
挑战杯
学生科研课题小组
三、获得各级奖励分
获奖等级 校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专利
总计得分
一等奖
8分
15分
20分
25分
10分/件
(总分40)
二等奖
6分
12分
16分
20分
三等奖
4分
8分
12分
15分
鼓励、优秀奖
2分
4分
8分
10分
四、举办大型科技节及开展中小型科技竞赛分
大型科技节
第一次
连续第二次
实际得分
总计得分
20分
20+10分
科技竞赛
跨学院
本院内
主办
协办
10分
5分
5分
(六)社会实践
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
一、基本组队分(60分)
根据各院系是否按照校团委基本要求,组织学生并组队参加当年度的各类暑期社会实践及相关总结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团中央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化运作的标准进行计分。达到基本要求者计60分,没能达到者按项目扣减。
学院
类别
项目
计分
实际得分 总分
* * 学
院
组队得分
调查立项 分
组团培训 分
活动开展分
基本组织参加分
进行动员 分
基本参加人数分
总结表彰分
注:所有项目申报请附文字和图片资料;基本参加人数为该学院学生人数50%,并上报社会实践报告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清单,以便校团委抽查。
二、院系同学参加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分(10分)
每有一人参加上级团组织和校团委直接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计1分/人,单个院系在该项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
三、获得各级奖励分(30分)
根据集体和个人的不同获奖级别予以相应计分,且计分对象须是校级及上级团组织综合表彰社会实践活动时的获奖集体和个人,同一集体或个人在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时,采用就高计分原则,不重复计分。单个院系此项累计计分不超过30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
学院
级别
计分
实际得分
累计得分
集体
个人
(含指导教师)
* * 学
院
校级
3分/个
不另外单独计分
市级
6分/个
1分/个
省级
12分/个
2分/个
国家级
18分/个
3分/个
(七)社团工作
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
一、院级社团(40分)
1.学院成立的各个院级社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明确完整的机构设置,能够积极开展活动且活动内容丰富,有影响有实效,每个社团加4分。(最高20分)
2.活动受到新闻媒体报道者,校级报道1分/次,市级媒体加2分/次,省级加4分/次,国家级加6分/次。(有重复报道者,采取记最高分原则)
3.获得各级奖励分
根据社团和个人的不同获奖级别予以相应计分,且计分对象须是院级及上级团组织综合表彰的获奖社团和个人,同一社团或个人在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时,采用就高计分原则,不重复计分。具体计分情况如下:
**学院
级别
计分
实际得分
累计得分
集体
个人
(含指导教师)
* * 社
团
校级
2分/个
1分/个
市级
4分/个
2分/个
省级
6分/个
3分/个
国家级
8分/个
4分/个
注:总分不超过40分。
二、校级社团基本工作(60分)
1.每扶持一个校级社团(要求必须能正常开展活动)加5分。(最高20分)
2.所扶持社团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活动,每次加1分。(最高10分)
3.所扶持社团被评为星级社团,按照星级级别加分。
**学院
级别
计分
实际得分
累积得分
**社团
五星
5分
**社团
四星
4分
**社团
三星
3分
4.社团获得表彰者,市、校级每次加5分/个,省级每次加10分/个,国家级每次加20分/个(参照《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获奖奖励办法》)。
注:总分不超过60分。
(八)青年志愿者工作
此项工作原始分如下:
一、基本工作(20分)
1.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2分),迟交-0.5分/次,不交-1分/次(预留给各服务队制定学期计划时间不少于1个星期)。
2.按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4分),迟交-1分/次,不交-2 分/次(预留给各服务队上交学期总结时间不少于1个星期)。
3.积极完成校团委,志愿者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6分),无故推迟或未完成任务-3分/次,江安校区爱心区评分不合格-1分/次(江安此项定为爱心区评分,一学期满分3分,爱心区总分不是满分的,按爱心区扣分的同等比例扣分)。
4.按时参加部门联席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4分)无故迟到、早退-0.5 分/次,缺席-1 分/次(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
5.服务队按时参加志愿者委员会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4分)无故迟到、早退-0.5 分/次,缺席-1 分/次(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
二、队伍建设(20分)
1.实施注册志愿者制度(10分):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学院学生人数的50%以上,基本分为5分,达到60%以上加1分,70%以上加2分,80%以上加3分,90%以上加4分,100%加5分;未达到学院学生人数50%的学院此大项评分为0分。
2.有队伍标志(如队旗、队员证、帽子、臂章等),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如人事、例会、值班、干部、干事培训及考核制度等)(5分),未达到要求此项评分为0分(“队伍标志”最多3分,最低0分;“内部制度”共2分,最低0分)。
3.各学院建立激励机制,定期进行志愿者工作总结和集体、个人的表彰(5分),未达到要求此项评分为0分(凡是学院要选评“优秀志愿者”及类似奖项的加3分,需要相关奖励文件或奖状复印件(印章),如果捏造奖励,将扣完本项分数;服务队内部有相关志愿者奖惩制度加2分)。
4.鼓励各学院志愿者队伍组织机构建设参照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服务队活动(45分)
1.活动评分以“绩点”为主要标准。积极组织、发起、参与全校和院系的志愿者活动,应效果显著,参与面广。各服务队活动每月至少应达到40个绩点,每完成一次符合基本要求的活动可获得10个基本绩点,其中包括活动申请3个绩点,活动总结3个绩点,活动新闻发至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2个绩点,志愿服务录入时间银行2个绩点。
长项活动绩点计算标准:
①活动组织(无论一个或多个长项活动项目,此分数只加一次)(2个):
服务队应该认真准备长项活动(一学期内计划持续四次以上的可申请列为长项活动),服务队对一个或多个活动有长期规划
②以下为每次活动绩点计算标准(可累加):
a活动参与(2个):
参与活动队员是否迟到、早退、缺席,和精神状态、参与情况(抽查)
b活动规划(1个)
关注常项活动的具体状态(如教学进度、社区服务档案等),有按时记录的文字材料附证(注:必须在策划/总结中明确写出活动的具体规划方案——明确定义每次活动内容、活动内容连贯、活动有阶段性的发展,才能认定此项加分)
c鼓励举办的活动(1个):
可以享受加分鼓励,此项需协会认定
d活动报道(2个或以上):
每月(定期)报道相应等级新闻后,按照规定加分,单个活动的新闻绩点不累加(不同活动可以累加)
注:凡是遇到细则外的情况,则提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开展的活动受到校级报道+2个绩点,活动受到市级报道+5个绩点,活动受到省级报道+8个绩点,活动受到国家级报道+15个绩点,采取计最高分原则。
3.鼓励各学院服务队承办协会的主题活动(包括竞标承办协会活动、参与规定主题活动),服务队承办协会活动需经过协会审批,成功承办后将予以5个绩点的奖励。
4.协会将在每学期期末评选十个优秀服务队活动,并予以综合评价最高的活动30个绩点的加分,其次28个绩点,以此类推;由多个服务队共同开展的活动将根据服务队的参与数量调整所加绩点,具体参照公式:总绩点=基本奖励绩点×(0.8+服务队数量×0.2),分配分数时,主要负责服务队原则上不少于总绩点的50%,其余绩点平均分至其他参与活动开展的学院服务队,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参与服务队内部协调。
5.绩点新老校区合计,每月低于40个绩点则按照比例扣分,最多扣4分,每年40分,采取扣分制。累计绩点总数最多的服务队在年终评优时加5分,其余服务队按照与最高绩点的比例加分。
四、宣传报道及其他(15分)
1.要求在学院网站或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建立自己服务队的专栏或网页,逐步实行网络化管理,未达到要求此项评分为0分(3分)。
①建立网页或博客1分
②网页或博客的新闻持续更新1分
③网页或博客有除了新闻和公告以外的其他重要板块(主要是活动感想交流板块)加1分
2.服务队注重自身宣传,定期出版服务队刊物,活动中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横幅、展板、海报、网站、广播站等多种宣传形式,未达到要求此项评分为0分(2分)。
注:其中刊物1分,多种宣传形式1分
3.服务队积极向志愿者协会提供稿件,采纳后加0.5~1分(由志愿文化研究会出台相关评定标准);服务队积极向志愿者协会提供建议、意见,+0.25分/次,采纳+1分/次(共5分)。
4.因志愿服务,个人或集体受表彰,校级+1分/次(限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市级+2分/次,省级+3分/次,国家级+5分/次,有重复获奖者,采取记最高分原则。(共5分)。
(九)、学生会工作
此项参见四川大学十佳学生会评比细则。第二部分 基层团建考核
(一)学院分团委书记考核
一、考核方法
1.各学院分团委书记的考核,由校团委负责。
2.本考核评测以对分团委书记个人素质和业绩为主,整体由德、能、勤、绩、廉五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按权重5%计算计入五四红旗团委评比。
3.综合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分团委书记考核每年四月进行,于五四进行评选表彰。
二、考核内容
1.德:主要指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等。包括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满分25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本职工作。(5分)
(2)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5分)
(3)有敬业、奉献精神,起模范带头作用,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并组织各类
政治学习。(5分)
(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本岗位工作业务熟悉。(5分)
(5)工作中实事求是,严格工作程序,及时请示汇报,并认真执行校团委的有
关决定决议。(3分)
(6)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机密。(2分)
2.能:主要指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包括理论政策水平与决策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满分30分
(1)熟练运用共青团工作理论指导日常工作,能够把理论的深刻性和准确性融入到基层团组织建设中。(5分)
(2)工作有序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熟练运用现代化手段处理公务。(5分)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履行监管、指导学生工作的职责。重大活动中出现失职现象扣1分/次(5分)
(4)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各项能力全面发展。获各类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每项分别按1分、2分、3分、4分进行加分。(5分)
(5)知识水平、管理水平能适应本职工作的开展。(5分)
(6)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同时能够联系实际有特色地开展工作。(5分).3.勤:主要指爱岗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包括是否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兼任多项职务的分团委书记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管理工作,能正确处理各项工作关系,扎实工作,不断注重提高工作效率。满分15分
(1)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5分)
(2)工作态度端正,积极性高,高效及时地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工作。(3分)
(3)主动与校团委各部门沟通联系,保证工作信息传递顺畅(2分)
(4)按时参加分团委书记例会及校团委规定的活动,无故缺席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病假、事假扣0.5分/次。(5分)
4.绩:理解和运用共青团理论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满分20分
(1)开展与团建相关或紧密联系实际的课题科研创新活动(10分)
(2)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刊物发表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论文或专题文章(10分)
5.廉:主要指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正确对待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满分10分
(1)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资产的有关规定。(4分)
(2)不以任何理由在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3分)
(3)日常工作中勤俭节约,注重物资利用效率,不铺张、不浪费。(3分)
(二)分团委基层团支部建设
每年四月中下旬,由校团委成立专门测评小组,随机抽选各学院1到3个本科低年级团支部进行团情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各分团委基层组织建设数据资料保存,是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3分)
每年按支部考核满意度从0—3分酌情加分:
1、支部考核满意度达90%以上。(3分)
2、支部考核满意度达80%(含80%)—90%。(2分)
3、支部考核满意度达60%—80%。(1.5分)
4、支部考核满意度低于60%的不给分
(三)额外加分
学院学生在校团委各组织从事共青团工作,可酌情给予加分 ,加满为止。(2分)
一、1.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部长加1分/人
2.学生会、科协、社团联、青志协会主席加1分/人
二、1.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副部长加0.5分/人
2.学生会、科协、社团联、青志协会副主席加0.5分/人
三、1.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下设部门的部门主任加0.3分/人
2.学生会、科协、社团联、青志协会各部部长加0.3分/人
四、1.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下设部门的部门副主任加0.2分/人
2.学生会、科协、社团联、青志协会各部副部长加0.2分/人
五、校团委各组织干事加0.1分/人
注:职务名单以校团委每年4月公布的学生干部名单为准
此评比细则解释权归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
院团委简介
【团委 2006年5月】
学院团委受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的领导,学院团委书记由本院老师担任,副书记中有一名学生,下设宣传部和组织部,学生干部每年换届。
院团委书记主要职责
一.开学初组织召开团委及各班团支部书记会议,制定团委的活动计划、督促和检查各班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及内容,并上报院党委和校团委。
二.组织安排特定内容的团组织生活,复印好相关资料,并分给各班团支书,组织团员开展学习。
三.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活动,并定期到活动地点听取意见以便今后改进工作。
四.组织和帮助宣传委员做好活动前后的宣传工作,作好各类展版,并为做宣传的同学提供服务。
五.督促组织委员按时收取团费,并定期要求组织委员检查各班团支部的工作总结。
六.核实各班团支部的团员人数,建立各年级人才库,以利于今后开展活动时的人员选拔。
七.在学院参加校内的各项比赛活动中配合老师做好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
八.为加强学院各年级的联系和团委其他成员间的联系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
九.期末对团委工作进行总结,参加有关评比。
十.深入同学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想,尽力为同学们提供服务。
院团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传达院党委及校团委的各项指示、各项计划及活动安排,传达内容要求准确、及时、充分。
二.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本院团委作出的各项计划及活动内容进行宣传,并及时将内容上报校团委和校有关部门。
三.对分配的工作或要进行的活动,首先做出相应的宣传策划方案,其次负责将其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进行宣传。
四.负责本系学生活动的宣传,与学生会宣传部紧密配合,群策群力做好本院团委、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院团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一.对本院团员进行登记、管好团员花名册、定期收取团费上交校团委。
二.定期检查各班团支部组织活动工作总结。
三.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团组织活动,并安排组织团员同学积极参加,扩大团组织在青年同学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协助团委副书记组织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活动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管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五.协助宣传委员进行宣传工作,力求将本团委的活动内容以灵活的方式进行宣传。
六.协助老师、学生会的干部搞好本院的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