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法律问题研讨会主题发言_不良资产管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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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法律问题研讨会
主题发言
(谭 曼 2015年10月3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嘉宾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在这里举行“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法律问题研讨会”。我代表永雄集团4000多员工,对各位领导、专家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永雄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衷心希望,各位领导、专家能够针对我们行业的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不良资产管理行业规范、健康的发展!
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是伴随现代金融业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现代服务业。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经历了从银行自主管理为主到委外管理,市场主体从银行为主到律所、中介公司等多个市场力量共同参与的漫长的发展阶段,走过了一段艰难而曲折的发展历程。
2015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将“信贷催收服务”和“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两项内容纳入企业注册经营范围,这标志着我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开始了法制化和阳光化的时代,行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期。
永雄见证了我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最主要的阶段、最震荡的岁月,不断摸索、不断探寻、不断努力,始终以规范化发展作为公司的立身之本、行事之基,通过近十年的时间成长,业已成为我国优秀的民营小额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拥有员工4000多人,办公场所2万多平米,注册资本1.2亿元。
作为一名资深业者,我们对于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认识经历了从“懵懵懂懂”到“逐渐清晰”,从“雄心勃勃”到“忧心忡忡”的认
知与感悟过程。下面我谈谈自己对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几点认知与体会:
一、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是现代金融业的内在要求。在现代金融服务发达的美国,根据美国国际信用收债协会的调查显示:全美目前拥有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4908家,年回收5490亿美元债务,营收1030亿美元。全行业共有从业人员14.83万元,其中全日制员工13.39万元。全美排名前四的催收机构收入年收入已超过1亿美元,员工人数超过1.4万人,均已实现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可以说“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已成为现代金融服务业重要支柱。
在我国,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为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显著增加问题,中国政府成立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承接四大国有银行共计1.4万亿元的巨额不良资产,开启独立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开端。
随着国内信贷市场急速的扩张和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大量的信用卡、消费金融、P2P、小额贷款、车贷等逾期账款开始涌现,给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据有关数据统计,仅2003-2013年十年间,银行业坏账拨备金额每年按照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速度增长。可以预计,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传统产业升级和国内外竞争环境加剧,各类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总额还将继续快速增长。而这些问题依靠金融机构自身的能力无法有效解决,专业的委外管理成为金融机构的必然选择。
二、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具备强大的社会功用,是朝阳产业,并将因其专业技术性成为独立行业。
第三方债务催收市场是金融市场、信贷市场深化发展过程中的产物,是信用关系发达、整个信贷链条专业化分工不断细化的表现,可以有效解决金融机构成本、收益和风险三者的平衡问题,得到市场的肯定和欢迎,整个行业发展具有巨大的空间。在我国,随着现代金融
服务业的发展,“不良资产管理行业”还刚刚发展出一点“雏形”。行业没有组建自律性的组织,国家缺乏专门立法、从业人员没有专门培训、从业机构难以得到资本市场的投资和融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既像一片肥沃的黑土地,又像一轮冉冉升起的旭日,等待有识之士去施展抱负。
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管理人员从事的是行业内的边缘业务,得到的资源和重视相当有限,而不良资产管理涉及到从业人员培训、客户信息管理、谈判协调跟进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牵涉到调查、法律、谈判等多种技术。出于成本计算、由于经验、与技术的缺乏,相关业务委托给专业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处理的做法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已成为市场主流。
三、涉及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法律规范亟待完善,且将成为我国现代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们这个行业有个奇怪的现象:尽管“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空间巨大,但它的法律地位至今处于空缺地位。由于对相关从业行为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制约,因而催生了种种乱象,行业发展也出现大量无序、恶意竞争现象:有市场主体、运营商之间恶意竞争、互相诋毁的;有催收手段简单粗暴,肆意侵害欠款人合法权益的;甚至有涉黑涉诉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发生违法的,凡此种种,都直接威胁着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美国,1979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对债务、债务收债人、债务催收过程中双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各种禁止行为及其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授权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消费者损害权益赔偿进行监管,以此为契机带动了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更重要的是,与美国许多其他金融活动都规定以联邦监管为主不同,《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还授权各州可以自由地为催收活动进一
步立法提高标准。据统计,作业法实施近30年来,已有超过40个州有专门针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法律,有30多个州有适用于债务催收的法律规定,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
我们认为,不良资产管理执业过程中法律环境相对复杂,特别是针对自然人为主体开展业务时,相关的权利义务难以有效界定,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规定几乎处于空白。一旦市场先行式的探索行为出现误差,势必影响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导致全行业的重大损失。
在不良资产管理执业中,收债机构权力义务包括哪些?从业机构准入条件应如何设定?债务人的权益和尊严如何得到保证?出现不当损害谁负责进行救济?这些问题都是行业发展每天都出现和需要解决的,也是建设现代化法律体系,实现公平正义内涵的应有之义,需要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有识之士有力推动。
四、建立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自律管理是当务之急,是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特点之一是从业人员素质水平直接影响业务品质。在我国由于行业本身发展历史不长,存在一些不规范因素,因此对整个行业,社会认知度偏低,导致了行业中高素质初级从业人员数量不足,中级从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积累基本靠自我成才,难以得到系统培训;高级从业人员更是凤毛麟角。
在美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一大特色就是建立了形形色色的各类行业自律组织,包括美国国际信用收债协会等。它们通过制定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本行业的稳定与公允,并为从业人员提供各种专业教育,举办从业人员执照的培训和考试等,同时行业组织还受理消费者对其会员的投诉,有效的维护了行业秩序。
在香港,不良资产管理行业自律由香港银行公会和存款公司公会联合发布的《银行营运守则》进行规范,并得到香港金融管理局认可,其中要求金融机构对委外公司突击查访,必须检查专业水平、规范程
度、是否有足够受过适当训练的员工及是否有足够资源完成业务等内容,从而推动行业标准不断提升。
我们认为,有必要尽快建立行业协会,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对从业人员行为设立管理标准,在行业内部就从业理念、知识结构、心态技巧等方面形成统一标准和培训体系,保证行业发展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两岸猿声抵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十年永雄,十年奋进,永雄受益于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发展,更受益于支持和关心每一步发展的领导、专家,对行业的发展充满感恩,对社会的支持充满感恩。
今天的永雄以“让世界没有挽不回的诚信”为使命,引用“互联网+”思维,通过在线委托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营销模式,为客户提供安全、合法、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不良资产管理服务,完成了多家金融机构委托的不良资产管理服务涉及金额100多亿元,为国家企业及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0多亿元,已成为金融安全和现代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更好的发展行业,服务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希望在此强烈呼吁:
一、国家有关机构应尽快明确不良资产管理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定行业规则,建立行业准入标准,完善法律体系来支持规范、合规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有序发展,同时严厉打击违法、涉黑的资产管理公司,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对该行业的正确认识。
二、不良资产管理行业业内人士要行动起来,主动规范催收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尽快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来规范执业形式,自觉加强对各个环节的个人信息保护,自觉接受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指导,构建可持续繁荣发展的生态圈。
三、法律、金融等有关学术界人士要结合我国目前实际,倡导信用文化,研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创新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支
持和智力支持。在比如债务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海外不良资产管理市场法律问题,消费者金融风险警示责任等前沿法学问题上提供切实可行的支持。
“湖湘自古开风气”!湖南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目前已走着全国的前列,我们也希望湖南不良资产管理行业问题研究也能走在全国的前列。我们相信,今天的研讨会只是一个开端,我们通过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依靠你们的资源与智慧,帮助我们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一个科学规范、有序发展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