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执行情况_新环保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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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环保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法,全面普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共七章、七十条),于去年4月24日颁布,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与旧法相比,有了较大变化。第一,立法理念创新。旧法体现的是经济优先,促进经济发展。新法提出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二,监管模式转型。原来的环境监管以点源为基准,一个个企业去监管。新法提出了财政、税收、价格、生态补偿、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污染企业退出激励机制,以及作为绿色信贷基础的企业环保诚信制度。第三,监管手段出硬招。旧法对环保部门没有授予强制执行权。新法对违法排污设备,授予了环保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强制执行权。第四,严格法律责任。相比旧法,新法规定了按日计罚和实施行政拘留四种情况,以及责令停业、关闭等措施。
去年12月18日,县委、县政府在党校举办了新环保法培训会,邀请了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陈战军处长授课,各相关单位、乡镇、企业共300多人参加了培训。今年5月12日,县政府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邀请市环保局一名副局长进行了专题授课。并开展了新环保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等系列宣传活动。发放新环保法单行本5000份、宣传挂图2000份,通过设立宣传栏、刷写固定标语牌,播放新环保法专题宣传片,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
(二)积极履法,服务社会。新法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新法给环保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为了在“新常态”下更好的开展工作,服务小康社会建设,县环保局牵头,联合县创建办、农办、国土、工信、住建、公安、安监、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卫生、工业园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查处,全力处理污染投诉案件,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一是认真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和执法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环保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订了《华容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华政办函[2015]12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工业园和乡镇(包括田家湖新区)的企业进行了大检查。对89家一般污染源类、4家自然生态类、10家新(改、扩)建类、5家危废(固废)类、3家核与辐射(医院)类,共111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环境执法,实行限期治理12家,下达处罚决定书20家、责令停产整顿4家。
二是积极开展了环境应急和信访工作。成立了我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应急知识进社区”等宣传活动。积极处理环境信访和投诉,上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133 件,其中12369电话投诉74件,12345公众服务热线53条。网上信访6条,都已及时处理和回复。同时,积极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今年共收到5起,我们按照见面率100%、办理率100%、满意率100%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处理,在办理过程中,还通过邀请代表座谈、对代表进行电视专访等方式获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办理福顺板材厂的建议案时,我们积极回应,邀请代表作了电视采访。由于该厂的石材加工污水未经处理,对下游的水库带来了影响,当地群众反映强烈。接到举报后,我们快速反应,严格按环保法的要求,对该厂下达了执法文书,并采取了强制措施,进行了设备查封和断电。
三是强化了环境监测工作。新环保法第十七条和十八条对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上半年,我们加强了监测工作,共下达常规地表水和大气监测调令12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调令2个,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调令2个,其他企业或单位委托调令76个,共获得有效数据4767个。我们还新建了空气自动监测站,对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和PM10以及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五个气象参数因子实现了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弥补了我县在空气自动监测方面的空白。上半年,城区API(空气质量指数)为80,空气质量为Ⅱ级,空气质量达标;地表水水质达标。四是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一方面,我们做好了生态功能区考核相关工作。制定了《2015年华容县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上报了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另一方面,我们力推县域经济的发展,积极服务全县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了工业集中区、长江饮水后附工程、洪山头工业园力博电源的环评批复。本着在环境容量允许的情况下,积极为煤炭铁水联运储备基地、赛隆药业、神华国华等项目排忧解难,推进项目发展。与此同时,我们还争取到了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纳入了全省第一批实施计划,下半年有望全面启动。
(三)专项执法,重点整治。鉴于新形势和我县实际的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方案。制订了《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和《考核办法》,细化了相关职能单位的职责和每个乡镇的工作任务。对全县各乡镇开展了两次以上的专题督查,特别是对58家矿石开采和加工企业、20家砖瓦企业、28家蔬菜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建立了工作台帐。
一是强力推进矿石开采和加工整治。根据县人大形成的决议,依法强力推进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整治。今年以来,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调研和专题研究。各相关职能单位深入现场、摸底调查、制订方案。县政府已于6月15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按计划快速推进。
二是积极推进蔬菜加工业、畜禽养殖、“煤改清洁能源”等项治理。全县28家蔬菜加工企业,有25家已上环保设施,上半年已完成11家竣工验收;畜禽治理重点整治7家,特别对操军、团洲和南山3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粪污的现场治理,其他养殖场也基本完成了初级治理; “煤改清洁能源”上半年已完成5家企事业单位,其他都正在实行燃煤锅炉改造的过程中;针对全县“三无企业”我们进行了摸排和整治,对东山镇涂宝防水材料厂等3家污染严重的小作坊予以立案,对2家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停产1家。同时,加强了三个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监测监管和保护。特别是重点对华一水库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投入资金50多万元,确保了饮用水的安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环保综合监管还有待加强。新《环保法》明确界定了政府有关部门担负环保监管的法定职责。个别单位还存在责任不够落实、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问题,监管合力还未真正形成。
二是少数企事业单位守法自觉性不高。新《环保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少数企业思想认识模糊,环保意识还不够强,对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还不能完全落实到位,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另外,我县的规模养殖场环保投入还不够,整治难度非常大。
三是今年的污染减排项目认定存在困难。今年我县的减排目标是四大指标在去年的基础上削减2%。今年计划完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鼎山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两个减排项目的验收。目前,两个项目已投入运行,但园区污水处理厂因排污专管未建设到位,未能达到验收标准;鼎山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因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拆迁未完成等原因目前尚不具备验收条件。
三、后段工作安排和请求
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按照市、县两级要求,做好小康社会达标建设、生态文明改革、大气污染整治相关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华容县2015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矿石开采和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精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整治不达目的,决不收兵。二是通过加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的力度,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切实完成好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和鼎山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项目的减排认定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全县执法检查的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搞好防治结合,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环境安全事件。四是积极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工作扎实的监测队伍。五是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作。突出生态建设,重点开展对乡镇村场的生态创建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促进全县生态良性发展。
各位领导,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贯彻和执行新环保法任重而道远,特提出以下请求:
一是请县人大继续监督和指导环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不遗余力认真落实。二是请全县各级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发展,请县人大予以监督和支持。三是请县人大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湘政发[2015]6号)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湘办发[2015]13号)两个重要文件,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环境保护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狠抓落实、提高效能、从严执法、服务社会,为建设美丽华容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