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环境保护局_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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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青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0536-3202372。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按照服务经济发展、改善保障民生的原则,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机制,创新举措,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公开制度、内容、载体和保障体系等多个方面强化举措,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切实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形成了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既相互监督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程序。修订了《青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强化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重点对排污收费、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环境监测数据等环保领域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并加强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办事指南,包括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需提交材料、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和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以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逐步实现了网上运转,保证了信息准确、完整。以青州民声和市长公开电话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为平台,认真作好投诉和咨询回复工作。2016年共收到了66个青州民声转办件,255个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事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000余件,我局均认真通过调查研究,按照办理要求和程序及时向问询人进行了答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公开我市跨界断面(南阳河入弥河前断面、弥河纪台桥断面、北阳河青垦路断面)监测数据,包括采样日期、流量、分析项目相关信息;二是主动公开我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内容、项目环评机构等相关信息;三是主动公开验收项目情况,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等;四是定期公开排污费征收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征收月份及排污费数额相关信息;五是主动公开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数据;六是对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及处理措施进行公开。七是对2016年度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数据及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数据进行了公开。八是对2015年青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2016年青州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能给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我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0条。一是通过“中国青州”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信息和其他信息等栏目,及时更新维护。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平台,广泛宣传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积极参与“行风在线”直播节目,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完毕。三是实行环境污染信访举报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四是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扎实开展环境宣教活动,举办了“绿色青州、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公益书画展,向人民群众发放低碳生活公开信2000份;举办环境应急管理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培训相关企业人员150余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为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6年度共收到1封申请书:2016年11月24日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后张新村王春生先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交了的两份申请书,申请公开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24日期间阳河位于青州市河流段面的在线监测数据、人工取样数据、河流污染信访、投诉等情况,我单位已按照有关规定在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址及时给予了答复,并将纸质版回复件寄送给申请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再予以公开。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按照我局制定的《青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落实上级要求比较到位,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我单位公开的环保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特别是项目审批全过程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3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