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妇女儿童发展十年回眸_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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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拼搏跨越发展 妇儿事业成就辉煌

----石柱县妇女儿童事业十年发展回眸

县统计局 谭丙武 王克胜

2010年是全面完成《2001年—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目标的终期年。十年来,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坚持“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强措施、添方法、重落实。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发展同步协调发展,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大为改观,基本圆满完成妇儿十年规划目标,为下一个十年规划的顺利起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外部环境翻天覆地

随着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石柱县抢抓机遇,围绕“绿色经济生态强县”和“渝东枢纽门户”建设目标,充分运用自身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切实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十年来,地区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动力。

(一)地区经济快速增长,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4.81亿元,十年年均增长15.7%,超过全市水平2.0个百分点以上;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15319元,是2000年的7.42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5元,分别为2000年的3.0倍、3.6倍,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到54.35亿元,是2000年的6.6倍,年均增速高达20.7%。

(二)人口得到有效控制,资源需求压力缓解

2010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53.96万,较2000年增加3.74万人,十年人口累计增长7.45%,大大低于上一个十年的10.96%水平;十年来,计划生育经费由2000年的102万元增加至2010年的2209万元,增长20倍以上;计划生育工作卓有成效,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少生、优生已逐步成为社会的共识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出生人口得到有效控制并逐年下降,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由2000年的9.30 ‰下降到了2010年的4.72 ‰。人口增长速度得到了有效地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对有限资源的需求压力,为妇儿事业创造了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

(三)社会事业全面提升,和谐社会进程加快

石柱县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大对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广大妇女儿童在医疗、卫生保健、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保障质量得到明显加强。2010年,医疗卫生经费投入12853万元,是2000年的近19倍,十年来,全县医疗设施设备质升量增,医疗卫生机构覆盖面扩大,村级卫生点实现全覆盖,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大幅改观;我县狠抓妇女儿童保健与疾病控制,经费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其中妇幼保健经费由2000年的仅为20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394万元,经费增加近19倍。疾病预防控制经费2010年为210.6万元,而2000年仅为35万元,增加超过5倍;教育方面,特别是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00年27.1%上升到了2010年的80.2%,高中阶段学生由2000年的3419人增加至2010年的13200人,增加近3倍,我县教育已由初级教育正向中级教育快速转变;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0年的6.8%下降到了2010年的3.1%,城镇经济单位中女性就业人数增长速度快于男性,城乡医疗保险覆盖面超过90.0%,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启动并加速推进。

二、妇儿事业成效显著

十年来,按照《重庆2001-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重庆2001-2010年儿童发展规划》,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工作,制定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取得了可喜成绩。经济、卫生保健、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妇女参政议政、法律保护等各项事业不断进步,与之相关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稳步提高,社会、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在儿童健康、教育、法律护障、生存环境等全面优化了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一)妇女发展大为改观

1.积极投身经济建设。运用各种积极手段,全面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决策和建设权利。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提高就业层次,促进妇女职业选择的多样化,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减少贫困妇女数量。2010年城镇单位就业女性人员0.85万人,较2000年增长51.8 %,增速超过男性8.1个百分点。

2.平等参与政治管理。我县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注重妇女在基层民主参与中作用的发挥;倡导妇女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保障了妇女与男子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2010年,我县的县人大女性代表人数为32人,县政协女性委员为44人,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均有一名以上女领导干部,县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女性比例达30.2%,明显高于重庆市20.0%的目标。行政村女牧业技术人员配备率达100%,每个村上都配备至少一名以上的女性牧业技术人员,达到重庆市目标。

3.教育层次提升较快。《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指出:国家的人才发展战略要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国家的教育发展规划。十年来,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良好,在校在园人数逐年增加。2000年为9532人,2010年为16217人,女性儿童同步增长;随着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中小学女性适龄儿童受教育人数明显增多;特别是高中教育发展迅猛,200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仅为27.1%,2010年达则达到80.2%。高中阶段学生由2000年的3419人增加至2010年的13200人。女性占比由2000年的 33.3 %提升到了2010年的34.6 %。成人妇女识字水平稳步提高,文盲率进一步降低。2010年我县成人妇女识字率、青壮年妇女识字率分别达到99.3%和99.7%以上,分别高出2000年19.3、5.7个百分点。

4.社会保障日臻完善。十年来,通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并日臻完善。2010年我县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8.3%,在2000年基础上提升了27.2个百分点。2010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职工人数为19412人,在2000年基础上净增了9610人,增长98.0%,增速高出全部参保职工11.2个百分点;2010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人数为21.62万人,覆盖率超过90.0%。

5.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在提高健康服务质量和维护妇女健康权利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2010年我县孕产妇产前检查率提高到了95.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0年的40.0%上升到了2010年的89.0%,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达到95.2%;孕产妇营养补给加强,孕产期中绝多大数孕产妇营养与健康得到有力保障,2010年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下降至2.45%;农村妇幼保健水平和质量得到了明显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0年的31.3%增加到了2010年的86.5%,提升了55.2个百分点;2010年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妇女生殖健康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一是广泛宣传新型生育观,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对农村独生女户给予多方面的扶助;普及生殖保健知识,提倡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一直保持在95.0%以上,2010年为96.2%,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由2000年的85.0%上升到2010年97.2%。二是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开展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成果。2010年,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达到95.0%;加强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化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现有的避孕节育技术和方法,大力降低手术并发症。2000年,节育手术中出现的并发症16例,2006年至今没有新发病例。

6.生存环境加速改善。一是妇女人身权利保障有力。十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保护妇女免受一切形式的不法侵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大力查处强奸拐卖妇女等犯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自2000年来破获强奸案数累计达91起,解救拐卖妇女儿童人数累计达77人;二是妇女脱贫进程明显加快。加大对扶贫方面的财政投入,由2000年841万元增加至2010年的6028元,完善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贫困人口逐渐减少至49315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不断增长。2010年启动的16个整村脱贫村共实施项目25个,其中已完工验收20个,完工待验收2个,正在建设3个;仅2010年,扶贫培训达20856人次;三是妇女居住质量加速改善。2010年,共投入资金3740万元改水改厕,是2000年的12倍;农村使用卫生厕所户数由2000年仅仅的300户增加到2010年45255户,增加了44955户。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97.0%、89.6%、34.8%,把妇女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用更多的精力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妇女生存环境大为改观。大力治理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生存自然环境。2010年我县用于环境污染方面的财政投入为17500万元,为2000年的13倍。城镇污水处理率为100%,做到不让一滴有害污水影响干净清洁的生活环境;城市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2010年新安装果皮箱425个,添臵新式垃圾收运箱70个,配套车厢可卸式垃圾收运车10辆,新增压缩式垃圾收运车4辆,新添臵1辆环卫机械清扫车,1台吸污车,新建垃圾中转站8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4.0%;市容环境进一步美化,成功取缔人力三轮车运营,整治主干道临街面的晴雨棚、报亭电话亭、蜂窝煤炉灶、乱排油烟等违规行为,拆除遮绿、破旧、有碍观瞻的广告等;园林绿化上档升级,改造花台96个,新开工建设关门岩和体育公园,实现鲜花上街。2010年城镇绿化覆盖率为44.3%。

(二)儿童事业焕然一新

1.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一是 “优生”水平提升。加强孕产期医疗检查,全程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并医治胎儿病情,新生婴儿健康水平大幅提高。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00年的17.1‰下降至了2010年的2.42‰,下降了14.68个千分点;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由2000年7.8%下降至2010年的0.37%,下降了7.43个百分点;2010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201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至了9.67‰。二是 “优育”质量提高。201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14%,仅为2000年的1/10; 婴儿母乳喂养率94.94%,高于“85%”的国家目标和“80%”的重庆目标;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8.1%以上;卡介苗、麻疹接种率均达到100%;脊髓灰质炎、白百破疫苗,乙肝疫苗接种率均在99.0%左右,基本实现每个儿童得到预防疾病接种;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为90.5%。

2.教育质量显著提升。不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教学条件,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培养儿童健康成长的抓手,完善了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制度,从办学方向、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常规、教学质量等方面对学校实现量化考核评估,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十年来,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良好,在校在园人数逐年增加,由2000年的9532人快速上升至2010年的16217人;随着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中小学适龄儿童受教育人数明显增多。2010年,我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8%;小学五年保留率为到达95.53%;初中教育稳固发展,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6%,初中三年保留率达94.0%;高中教育快速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27.1%提高到了2010年的80.2%。高中阶段学生由2000年的3419人增加至了2010年的13200人,我县教育已经由初级阶段过渡到了中级阶段。

3.儿童权益保障有力。我县政法部门在实施两规划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一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和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把侵害儿童人身安全、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严打”惩治的重点,有效地遏制了暴力侵害儿童和拐卖儿童犯罪的势头,维护了儿童成长的合法权益。2008年来,累计破获拐卖儿童案10起。二是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儿童法律援助,维护了儿童应有的合法权益。

4.成长环境不断改善。报刊、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加强了对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辅导,广泛传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呼吁全社会关注关爱儿童的健康成长。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大了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监管力度,有力地保护了儿童的安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净化儿童生存环境。“儿童优先”原则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业已形成。特别是我县对留守儿童的管理、教育创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平台。

三、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十年来,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绩是可喜的,成效是明显的,但由于我县发展基础差,区域区位优势仍相对较弱,在发展进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

(一)女性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再就业压力大。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2010年,我县城镇经济单位就业人员女性比重为34.6%,低于全国及重庆40%的目标。即3个就业人员中只有1个女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较低,收入水平不高的行业,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形成一定制约。

(二)女性婚前检查没有进展

新的婚姻法登记条例出台后,受经济条件和人们意识等原因的影响,我县婚检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目前尚未开展此项工作,远远低于重庆“60%”的目标。婚检工作不能得以落实,这必然对婚姻生活质量和下一代优生优育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出生人口质量。

(三)女性干部配备仍然偏低

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性人数为0人,低于重庆目标“1”人标准,乡镇领导班女干部配备率81%,而重庆目标为100%,离“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的要求还有差距。

(四)留守儿童问题仍需重视

据人口普查初步统计,2010年全县外出务工人口达十二万人以上,大部份为农村人口,其中有小孩的青壮年约占90%。留守儿童保健、心理辅导、计划免疫、义务教育等应如何管理,仍是全县儿童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问题。

(五)社会问题影响儿童成长

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就业渠道虽然增多,但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城镇待业、下岗失业人员绝对数并未明显减少,职工失业必然使一部分家庭在一个时期内生活水平下降,给这些家庭的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带来一定的影响。城市失业职工家庭贫困,直接导致该地儿童的生活、学习、健康水平下降。此外,离婚率的攀升使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儿童数量不断增多,这些儿童的成长也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六)农村居住环境有待提高

传统农村厕所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滋生病菌苍蝇,影响身体健康,容易引发疾病。我县农村改水、改厕仍处较低水平,农村“脏乱差”的卫生环境并未得到根本性转变,离干净、环保、卫生的生活环境差距明显。2010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34.8%,距离实现“40%”的目标还差5.2个百分点。

四、强措补漏再展辉煌

(一)加大两纲宣传力度

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两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实施新“两纲”的意义和各项目标任务;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各妇儿工委组织成员要将学习、宣传“两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作出具体的安排。为全社会都来了解、支持并积极投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来。

(二)调动妇儿主动参与

做好两纲相关指标的对比分析,对一些起伏较大的指标,要专题研究,分析原因,找准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妇女儿童是实施纲要受益的主体,也是参与纲要实施的重要力量。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儿童挖掘自身潜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参与实施纲要的过程中,求得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三)强化女性就业培训

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问题纳入议事日程,鼓励社会团体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相关部门要实行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女性创业免费培训,扩大女性创业免费培训的覆盖面,根据知识女性、下岗创业女性、返乡创业女性等不同层次创业者的需求,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女性培训,增强女性创业能力。

(四)启动妇女婚前检查

应将妇女婚前医学检查进行立项,多方筹措资金,立即启动妇女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为妇女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促进婚前医学检查率的提高,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配合,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五)提升儿童卫保水平

全县要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特别是急救、产儿科建设,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提高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切实抓好母婴安全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两大工程。同时继续推广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保证卫生保健知识在妇女儿童中的有效普及;并大力推行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享受保健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六)巩固义务教育成果

在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有效降低农村辍学率,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精神。

(七)重视流动人口子女

对城镇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覆盖率;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完善他们的就学制度,特别要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向城镇转移后的就学需求。

(八)新建儿童福利机构

重视失去家庭监护、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儿童弃婴和残废儿童的生存与成长环境。对无人监护或长期流浪在外,食不果腹,居无定所的这些儿童,建议由民政部门举办,国家给予经费新建符合发展纲要的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儿童的公民权利及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

(九)提高农村居住质量

一是继续加大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力度,在弥补前十年“欠账”的同时,按时序或超时序实施下一个十年目标;二是继续加大农村改水工程,让广大农村居民都饮用上安全卫生水;三是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将农村卫生环境、出行道路、生活用能提高到一个更高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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