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办法_社会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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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人员招聘工作规范化,满足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及长远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之外的所有岗位的招聘。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规划和执行。
3.2 人力资源部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4.具体规定
4.1 招聘组织
4.1.1 普通岗位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按需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4.1.2 一般管理和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按需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用人
部门参加面试等部分实施工作。
4.1.3中层管理人员的招聘由分管领导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
4.1.4高层管理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
负责协助。
4.2 人力资源招聘规划
4.2.1年度招聘计划
4.2.1.1 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力资源需求调查表》(附件1)制定招聘计划,报
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4.2.1.2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
力、个性品质等)、招聘经费预算、招聘具体行动计划等。
4.2.2临时性招聘计划
4.2.2.2对于因人员异动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由各单位负责人提前两周填写《临时性招聘申请表》(附件2),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制定招聘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4.3 招聘途径
根据招聘渠道的不同,可以将招聘工作分为内部招聘、外部招聘两种途径。
4.3.1内部招聘
4.3.1.1发布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招聘岗位计划及所需招聘岗位职责,拟定《招聘公告》
(附件3),发布招聘信息。
4.3.1.2内部报名申请和内部员工推荐
4.3.1.2.1所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员工在部门或分厂负责人的许可下都可向人力资源部报名
申请,员工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内部应聘申请表》(附件4),经本部门
或分厂负责人审批后连同个人简历在招聘职位有效期内交至人力资源部。
4.3.1.2.2本公司全体员工可根据岗位招聘信息推荐符合要求的人员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应
聘。为了更好的管理员工,人力资源部会尽量按“回避熟人”原则将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与推荐人安排至不同的单位。
4.3.2外部招聘
4.3.2.1.校园招聘:每年秋季将公司招聘信息及时发往各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对专业对口的院校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重点为
山西省内院校。
4.3.2.2媒体招聘:通过相关招聘网站、电视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4.3.2.3 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公司周围地区人才招聘会招聘。
4.3.2.4委托中介公司招聘:对公司中层级及以上的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的招聘可考
虑通过人才中介招聘。
4.4招聘流程
4.4.1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性质,选择不同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中应包括招聘岗位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及招聘岗位职责说明。
4.4.2初步筛选
4.4.2.1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筛选合格的简历与
用人部门共同确定初试名单,不合格的简历存入公司人才库,作为公司人力资
源储备。对于年龄低于18岁,女性高于55岁男性高于60岁的人员,公司将
不考虑录用。
4.4.2.2对于正常离职一年以上、异常离职三年以上的曾就职于本公司或华瑞煤业的员
工,公司方可考虑其应聘要求,否则原则上不予考虑。
4.4.2.3对于公司开除或辞退的员工,五年之内将不予以考虑录用。
4.4.3面试
4.4.3.1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名单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面试者,也可现场发《面试
通知单》(附件7)并要求应聘者面试时提供本人的学历、技能证书、身份证
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4.4.3.2面试前应聘者必须完整填写《新员工应聘登记表》(附件8),同时人力资源部应
检查应聘者学历证书等原件。
4.4.3.3 面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主持面试,人力资源部人员配合。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行、综合素质以及工作经验与能力进行初试和评价,做好初试记录工作,在《新员
工应聘登记表》意见栏中填写面试意见。报公司领导复试审核。
4.4.4 录用
人力资源部对审批合格者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通知其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应聘人员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对社会应聘人员办理相应劳动手续;对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向其所在高校发接受函,签订就业协议书。
4.4.5报到
4.4.5.1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到。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
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延期报到并
通知人力资源部。
4.4.5.2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学历、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备
案,签订《劳动合同》(附件9),试用期为1-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员
工将所有入职手续办完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薪。
4.4.5.3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
即将其辞退。
4.4.6试用
4.4.6.1试用期的人员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三天书面申请。试用人员如不能胜任
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可随时将其辞退。试用期工资为入职时确定的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内不进行工资调整。
4.4.6.2因公司裁减人员或个人原因的员工辞职后重新入职公司的或曾在公司供职半年及
以上的人员,试用期可缩短。
4.4.6.3所有试用期员工在上岗前均有3天试岗期,试岗期员工在试岗期内辞职或辞退者
不记发工资。
4.4.6转正
4.4.6.1试用期即满前一周的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件10)并填写《试用期考
核表》(附件11),采取员工本人、直接上级和部长评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考核意见。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并经总经理/分管副总批准者,可转正定级,核定薪资。
4.4.6.2员工在试用期间能够很好的完成本岗位工作且表现突出,经本人申请,分厂或部
门负责人认可,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可酌情提前结束试用期。
4.4.7异动
4.4.7.1岗位异动是指员工由现任岗位调整或临时借调到其他部门同层级的相关岗位,公
司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也可以提出对其他单位员工的调动或借调申请。
4.4.7.1.1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应服从公司对其
工作的调动。员工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可以书面形式《员工异动申请表〉提出调动申请,经由调离、调入分厂或部门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人员
编制进行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
4.4.7.3员工晋升是指员工由现在的岗位向比现在岗位更高一级的、所需承担责任更大一
级享有职权更多的工作岗位流动的过程。
4.4.7.3.1员工晋升的具体流程:由本部门或分厂负责人将所要晋升员工的报告提交给人
力资源
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将要晋升的员工进行360度考核。经人力资源部考核
认定该员
工的个人能力、工作表现、管理能力等均符合的要求,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有人力资源部发布认知通知书,对其岗位、薪资等相关
待遇进行调整。
4.4.7.降职是指由于员工自身身体健康状况不佳,不能胜任繁重工作,员工自己提出要求
降职要
求、公司因组织变革、结构调整、精减人员、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对其作出的处罚等
原因使员工由原来的职位降低到比原来职位更低的职位。
4.4.7.4.1所有降职的员工必须认真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附件6)选择异动的类别,与异动有关的的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准确,交回人力资源部审核。
4.4.7.5薪资异动是指公司员工因职位异动、工作单位异动、工作内容变动等原因而产生的薪资变动。
4.4.7.5.1员工薪资异动必须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附件6)选择薪资异动,由部门或
分厂负责人签字同意,交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议定员工的异动薪
资,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方能给员工增加薪资。
4.4.8离职
4.4.8.1辞职是指员工向公司提出辞去工作从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4.8.1.1凡分厂或部门员工需辞职者,必须提前30天向所在分厂或部门提交《员工辞
职申请表》(附件12)经相关领导同意、批准后,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备
人力资源部及时对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补充、核准公司全员信息。
4.4.8.1.2 因人员异动或辞职以及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由各分厂或部门负
责人填写《临时性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制定招聘计划报总经理
批准。待人力资源部将分厂或部门所缺岗位的人员补齐,然后交由分厂或部门,分厂或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结束之后,交接双方及监交
接人确认交接工作无误后,方可在《员工离职申请表》(附件13)上签字。
4.4.8.1.3员工持《离职申请表》至所在分厂或部门,经分厂或部门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
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将办理完毕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离职申请表》本人工作服、工作卡、考勤卡、《安全操作规程》等
相关物品交回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无误,方能批准员工正式辞职。
4.4.8.1.4所有辞职人员,从《离职申请表》核准的最后工作日起,停发工资。按正常办
理辞职手续离开的辞职人员的工资统一到工资发放日发放。
4.4.8.2自动离职是指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公司规定,员工在未经分厂
或部门的相关领导批准,而自动离职的人员公司将有权扣发其工资和福利以及奖金。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重大情况的人员,公司将有依法追究其责任和补偿的权利。
4.4.8.2.1 对于无故离职的员工各分厂和部门应及时上报给人力资源部,对于因没有及时
上报无故离职人员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分厂或部门以及 个人承担。
4.4.8.2.2用人单位解聘、开除员工,必须认真填写《辞退员工呈报审批表》(附件14)
经分厂或部门领导确认签字,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确认,交由总经理核准确
认后,办理辞退手续,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扣发其工资。,4.5 招聘工作评估
4.5.1人力资源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从职位空缺是否
得到满足、聘用率与招聘计划是否符合、求职人员数量和实际雇用人数的比例等方面来评价招聘工作。
4.5.2招聘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调查求职者及新员工对招聘组织工作的意见、考察
新员工的工作业绩、研究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等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5.更改: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需要时提出修改,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定版、发布。
6.存档地点:人力资源部档案室。
7.分发:公司各职能部门。
8。附件:
附件1:《人力资源需求调查表》
附件2:《临时性招聘申请表》
附件3:《招聘报告》
附件4:《内部应聘申请表》
附件5《员工异动申请表》
附件6:《工作交接单》
附件7:《面试通知单》
附件8:《新员工应聘登记表》
附件9:《劳动合同》
附件10: 《员工转正申请表》
附件11: 《试用期考核表》
附件12: 《员工辞职申请表》
附件13: 《员工离职申请表》
附件14: 《辞退员工呈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