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建设_三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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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为切实加强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岳阳市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副秘书长为第一召集人,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第二召集人。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局、岳阳电业局、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岳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岳阳分公司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部署全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制订“三电”设施安全保护中长期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
(二)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三电”企事业单位对“三电”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协调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地方及企业协作配合,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综治办: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查考核,对涉及“三电”设施案件多、盗窃破坏“三电”设施严重的县、市、区予以挂牌整治。
市公安局: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检查、指导“三电”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巡线工作,对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及人防、物防、技防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市工商局:严格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市广播电视局:加强对行业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
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行业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岳阳电业局、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岳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岳阳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和落实巡护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相关问题,履行本部门单位职责,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五、经费保障
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要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是要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综合治理和废旧金属收购业监管;三是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协调联系,推进企业事业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四是要建立完善“三电”设施巡护机制和“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新机制,整合各方面巡护力量,提高保卫队伍整体素质和领导责任感;五是要加大“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保护“三电”设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月20日,继全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区立即召集中国电信资阳分公司、中 国移动资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资阳分公司、资阳市区供电局、雁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同志召开了“三电”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段时期各相关企业及其他责任主体在全区“三电”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通报了一季度全区“三电”工作开展的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全区的“三电”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上,各相关单位充分发表意见,对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奖励办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
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全区“三电”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维
护社会稳定,为全区发展提供要素保障的角度来抓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细化措施。把防范作为保护“三电”设施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各“三电”企业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三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领导、综治牵头、企地联动、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把责任制的分解、落实、考核、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宣传内容
(一)《通知》精神宣传。大力宣传公安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保护“三电”设施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二)打击整治宣传。大力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三电”企事业单位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进展、打击力度和整治成效,集中宣传一批破获的典型案例,震慑“三电”违法犯罪活动。
(三)安全防范宣传。大力宣传企地联防、联治、联建活动的做法和成效,推动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机制。结合建党90周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深入“三电”企业及线路沿线、城乡人群密集区,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三电”企事业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护防控,及时堵塞漏洞。
(四)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宣传方式
(一)专题宣传。以“5〃17世界电信和信息安全日”为契机,5月16日至22日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周活动,各地“三电”
办领导、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上街、入村、进校参与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军警民联合护线宣传活动。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挂牌整治的重点县(市、区、旗)“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都要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动态和战果。
(三)媒体宣传。在本地广播电台、电视台重要栏目及新兴媒体上刊播关于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新闻和专题节目,组织有关电力、电信企业策划制作“三电”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重要线路沿线和重点地区广泛播出宣传。在本地主流平面媒体及各有关部门、“三电”行业报纸开设专栏或专版,在有关部门政府网站、有关“三电”企业网站开设“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新闻专题,实时更新活动情况。对本地的重大行动、重大案件,要邀请媒体记者实地采访,跟踪报道。
(四)公共场所宣传。充分利用城市街头橱窗广告、公交车及出租车内视频和车体广告,充分利用写字楼、机场、车站视频广告等资源,在农村田间地头树立宣传牌,在农户宅院墙头和“三电”线杆喷涂“三电”设施保护标语。制作“三电”设施保护宣传挂图,并下发各地广泛张贴。设计制作印有“三电”设施保护字样的学生书包、作业本、水杯、文化衫等纪念品,编辑典型案例小册子,在“三电”设施沿线地区广泛散发。
(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建立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电话、互联网站、短信等手段收集群众举报案件线索。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9部门《通知》精神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加强策划组织和督导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方法,全面进行动员部署。电力、电信、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加强宣传力度。
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保护“三电”设施的责任感。由于“三电”企业涉及国计民生,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压力大,社会上待岗人员增加,使经济价值较高、防范能力相对薄弱的“三电”设施更容易成为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的侵害目标;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公安、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与“三电”企业的沟通联系,不定期的开展联合检查,努力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良好格局,确保“三电”设施保护工作常态化运作;三是“三电”企业要加大“三电”安范设施资金投入,大力加强通信电缆防盗割报警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三电”设施防盗报警系统与110联网,完善快速反应和协作工作机制,提高现场抓获率;四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三电”专项斗争组织协调和打击、防范主力军作用。要牵头适时召开工作例会,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三电”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检查,提高单位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同时要主动出击,加强对“三电”案件的打击查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收赃、销赃、窝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从源头上遏制盗窃“三电”设施案件的发生。
9月7日下午,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三电设施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县电力、电信等六家单位的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兴亮,局属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文保中队、辖区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电力、电信等六家单位的负责人先后就本单位三电设施被盗情况、防范措施进行了发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文保中队、派出所的负责人介绍了本辖区三电设施案件的高发区域、作案时间、作案手段、作案规律和案件侦破情况。
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兴亮综合分析了涉电案件高发的原因,对下步“三电”实施安全保护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抽调精干警力,采取有效侦查措施,突破一批涉电大要案件,打处一批违法犯罪,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堵塞销赃渠道,有效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势头。二是涉电企业和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在人防、物防、技防上下功夫,加大安全防范资金投入,在重点要害部位实行全方位技术监控,与公安机关报警中心联网,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涉电企业安全与稳定。
为推动全县关于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有效落实,建立保护“三电”设施长效工作机制,现将我局2011年度开展“三电”专项斗争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为加强“三电”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霖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廷友、杨勤英,纪检组长王光欧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电”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把“三电”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专题研究(4次),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检查、一样考核。
2、坚持把“三电”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与相关科室处及各司法所签订工作责任书,并具体指导其抓好“三电”专项斗争。同时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三电”专项斗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体系建设,密切配合工作
1、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研究“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重点,搞好协作配合。二是建立“三电”安全保护治安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坚持每月对辖区“三电”治安形势进行一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治安重点区域、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采取
相应措施,管理严格。三是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依托村(社区)、单位、小区、群众实行重点线路、塔位、器材、区域分点包干、重点看守;建立相邻镇(街道)、村边际“三电”安全保护协作联防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共同维护边际地区“三电”设施安全;辖区兼职群防群治队伍,针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重点区域,坚持经常性的巡逻、值勤。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在辖区“三电”安全保护重点区域和部位设立治安报警卡点,安装报警灯箱,摆放巡逻卡点标识,悬挂宣传挂牌,兼职群防队伍能及时有效联动防范,力求取得明显效果。
2、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一是广泛物色“三电”安全保护信息员,建立“三电”违法犯罪重点人员档案;二是对现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案件,实施快速堵控,快侦快破。重大案件,实施专案攻坚,挂牌督办;三是建立完善区域间侦查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工作成效明显;四是经常性地开展针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及小镕炉、小冶炼厂的清理整治工作。
3、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现“三电”案件同比下降40%以上;无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三电”案件;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管理规范、有序,无违
法、违规经营涉“三电”赃物等违法行为;“三电”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力量得到加强,治安保卫责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不断提高。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专项斗争效果明显
1、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参与“三电”专项斗争中的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务求取得明显效果;积极联系、指导和参与新民镇“三电”专项工作,定期反馈动态信息。;二是定期向区“三电”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述职,议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为区“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完成区综治委、区“三电”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区上组织的各种活动、各类会议和有关事项;四是及时全面报送信息,完善档案资料收集,规范建档;五是充分利用我局法制宣传的职能优势,以张贴挂图、散发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三电”安全保护工作。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使人民群众对“三电”安全保护参与知晓率达85%以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
2、落实“三电”专项斗争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需要。制定“三电”安全保护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对“三电”安全保护工作成效突
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