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运动会武术套路竞赛规程_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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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运动会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预赛:2011年3月1日—10日在东乡一中举行。决赛:2011年3月11日—20日在实验中学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东乡一中、实验中学、东乡三中、东乡二中、铜矿中学、红星中学、马墟中学、詹墟中学、琥墟中学、岗上积中学。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
1、长拳全能一项(自选、新编国际竞赛套路)
2、南拳全能一项(南拳、南棍)
3、太极拳全能一项(太极拳、太极剑)
4、剑、枪全能一项
5、刀、棍全能一项
6、对练一项(编组限三人以内,其中三人对练每队限报一项,陪练每队不得超过一人次)
(二)女子
1、长拳全能一项(自选、新编国际竞赛套路)
2、南拳全能一项(南拳、南刀)
3、太极拳全能一项(太极拳、太极剑)
4、剑、枪全能一项
5、刀、棍全能一项
6、对练一项(编组限三人以内,其中三人对练每队限报一项,陪练每队不得超过一人次)
四、参加办法:
(一)预赛
1、每单位可派团长1名(由各县、镇体育局领导担任)、领队2名、教练2 名、医生1名,运动员(男、女)各6名。
2、每名运动员可不报全6项。
3、参加长拳、南拳、太极拳全能项目的比赛,每队每项不得超过2人。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东乡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
(二)决赛
1、预赛中获得各项前12名的男、女运动员均可报名。
2、参加武术套路比赛决赛的运动员人数在4人(含4人)以下的单位,可派教练员、领队各1人;运动员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2人。
五、竞赛办法:
(一)预赛
1、本次比赛为各项全能及对练资格赛。
2、太极拳以42式竞赛套路为基础,可以减去部分动作,加上指定动作。
3、采用原国家体委1996年审定《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最新补充规则及指定动作。
(二)决赛
1、本次比赛为各项全能及对练比赛。
2、太极拳要求同预赛。
3、采用原国家体委1996年审定《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最新补充规定及指定动作。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全能及对练项目,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二)全能分数的计算方法:两项之和即为全能分数。两项得分之和相等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1、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2、两个分数中的高分高者列前;
3、两个分数中的低分高者列前;
4、两项裁判长扣分少者列前;
5、将高分用单项得分相等的处理办法决定名次。
6、将低分用单项得分相等的处理办法决定名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
1、各单位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分,于2010年3月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部和承办单位,逾期者,不予报名。
2、裁判员于2010年3月2日;各代表队于2010年3月2日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决赛:
按东乡县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判员和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的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其它:
(一)竞赛规程规定外的其它项目不得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填写比赛报名表时务必核对准确,字体工整,格式清爽。凡报名表格式不符,字体不易辨论,按无故弃权处理。因运动员伤病等特殊情况需要换对练项目时,必须持医院证明等在赛前24小时连同手续费(每更改一项交100元人民币)一并向编排记录组提出申请。如不同意则退还手续费。决赛不得换人换项目。
(三)代表队须准备每名运动员的指定动作位置图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运动员注册证一起,在赛前48小时统一交到编排记录组,逾期按无故弃权处理,另一份检录时交记录组。
(四)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开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东乡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按照东乡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