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斗门区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管理办法_教师继续教育研修制度
学年斗门区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继续教育研修制度”。
2018学年斗门区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本研修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推进全区学校校本研修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斗门区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管理办法》(斗教人[2006]15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区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斗门区学校校本研修是指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领导下,由学校发起组织,以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和改革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为中心,满足学校和教师的发展需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培训资源,把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业务学习或校内培训活动。
第三条 斗门区学校校本研修管理机构将由区教育局、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以及各中小学、幼儿园三个方面共同组成,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能与分工
第四条 斗门区教育局职责
斗门区教育局负责统筹、规划与指导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开展校本研修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职责
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区学校校本研修进行方案审定、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督促、评估验收、学时认定与登记等工作。具体职责有:
(一)审批各校校本研修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定期对各校校本研修进行过程性检查、指导和监督,督促学校落实校本研修计划,帮助学校解决校本研修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三)对各校校本研修进行调查、考核、评估和验收,学年结束时对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和登记工作。
(四)配合区教育局对学校校本研修的先进培训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镇教育组、学校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校本研修申报一旦审批同意后,申报学校须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上备案。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镇教研员要重视校本研修过程管理,不定期到申报学校开展督导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须按照申报计划、项目实施计划有序地开展校本研修,每次开展校本研修时,均要填写《斗门区校本研修活动记录表》,收集过程性资料。
第十四条 申报学校因应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校本研修计划和目标实施计划的,须及时、主动地向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报送批件办理备案。
第五章 验收、确认
第十五条 学校须于每年6月15日前,完成以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形成本年度本单位的校本研修活动验收资料,存放于本单位,随时接受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组织的核查工作。
(一)活动记录表:包括培训课题名称、主讲人、负责人、时间、地点、对象、人数、目的、每次培训活动参训教师的原始签名、内容、活动过程等(见相关表格)。
(二)活动过程的有关支撑材料:提供每次活动的支撑性资料,说明本次活动的有效性。如主讲教师的讲座讲稿、活动相关照片、参训教师的笔记或心得体会、每次培训的活动小结等。
(以上2项每次活动一份,每次活动后分册装订)
(三)校本研修课题与学时登记表
(四)校本研修学时确认表
(五)本学年校本研修书面总结。
第十六条 学校须于每年6月15日前,将以下资料分别以不同形式送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由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进行校对查验:
(一)斗门区校本主题研修学时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二)斗门区校本主题研修学时确认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