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与图书外贸_图书与版权贸易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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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是指:(1)不作为物质实体存在并能为企业长期拥有;(2)作为企业拥有的一种权利,能使企业在较长时期内取得超过同行业一般收 益水平的盈利能力。(3)必须是企业有偿取得的。凡不是有偿取得的(或在有偿取得之前),都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特点:①非实体性,一方面无形资产没有人们感官可感触的物质形态,只能从观念上感觉它。它或者表现为人们心目中的一种形象,或者以特许权形式表现为社会关系范畴;另一方面,它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有形损耗,报废时也无残值。②垄断性。无形资产的垄断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无形资产在法律制度的保护下,禁止非持有人无偿地取得;排斥他人的非法竞争。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有些无形资产的独占权虽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能确保密秘不泄露于外界,实际上也能独占,如专有技术,秘决等;还有些无形资产不能与企业整体分离,除非整个企业产权转让,否则别人无法获得,如商业信誉。③不确定性。一方面,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受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很难准确确定;另一方面,由于有效期不稳定。④共享性。是指无形资产有偿转让后,可以由几个主体同时共有,而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不可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中使用,例如,商标权受让企业可以使用,同时出让企业也可以使用。⑤高效性。无形资产能给企业事业远远高于其成本的经济效益。企业无形资产越丰富,则其获利能力越强,反之,企业的无形资产短缺,则企业的获利能力就弱,市场竞争力也就越差。

一般说来,财产有三类: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其中后者即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 ”和“版权 ”。根据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对下列各项知识财产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总之,知识产权涉及人类一切智力创造的成果。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3种特征:1,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2,独占性或专有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3,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为了保护智力劳动成果,促进发明创新,早在一百多年前,国际上已开始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883年在巴黎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在瑞士伯尔尼签署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the 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1891年在马德里签署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此外还先后签署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1925年)、《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1957年)、《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1958年)、《专利合作条约》(1970年)、《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1989年)等等。

为了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各国和各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作品联盟”的51个成员国于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共同缔约建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该组织于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16个专门机构之一。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逐步建立知识产权制度。1983年3月,中国实行了商标法;1985年4月实行了专利法;1990年9月又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月起开始实施。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5年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0年12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成立。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备忘录》。至1994年5月,中国已经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讨论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于1999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上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2006年4月26日是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今年的主题定为“知识产权——始于构思”。

知识产权 通常是指各国法律所赋予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正式生效。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成员每年都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举行一系列庆祝和宣传活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构思是一切知识产权的起点,是一切创新和创造作品萌芽的种子。人类正因为具有提出无穷无尽构思的能力,才独一无二。然而,人们通常却把这一特殊能力视为理所当然,不太在意自己生活所依赖的有多少是他人构思的成果,比如节省力气的发明、赏心悦目的外观设计、挽救生命的技术等等。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说,构思成就了人类的今天,也是人类未来繁荣和发展所必需的。正因为如此,才必须创造环境,对创造性构思加以鼓励和奖赏。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知识产权的存在。

每年的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我国有关部门都会组织活动,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2004年起,全国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决定把每年的4月19日至26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活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每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都有一个主题:2001年的主题是“今天创造未来”,2002年是“鼓励创新”,2003年是“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2004年的主题是“鼓励创造”,2005年的主题是“思考、想象、创造”。1967年7月14日,“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巴黎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伯尔尼联盟)的51个成员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共同建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以便进一步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各国和各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1974年12月,该组织成为联合国系统的一个知识产权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现今三个最主要的管理知识产权条约的国际组织(后两个国际组织不是知识产权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设有联络处。至2004年10月,共有成员国181个。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是:(1)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必要时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2)确保各知识产权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该组织管理着一系列知识产权条约,其中包括《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条约。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组织,成为它的第90个成员国。中国1985年加入保护工作产权的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1992年10月加入保护文学艺术品伯尔尼公约,1994年1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至1999年1月,中国共加入了该组织管辖的12个条约。

我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条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决定

(2005年4月2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张勤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记者招待会。就在昨天--4月20日,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在全国各地拉开帷幕。这是中国为迎接第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而举行的又一次大规模的知识产权宣传和维权活动。

在刚刚过去的2004年,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立;每年一次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拉开了序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在全国各地展开。在2004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大幅度降低了刑事责任门槛,更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在刚刚过去的2004年,中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取得喜人的进展。在专利方面,发明专利申请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从申请的数量来看,全年共收到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比上年增长23.6%,连续五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而且国内申请高于国外申请。2004年3月12日,中国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正式开通,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电子申请4,239件。在专利执法保护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务院部署,有效地组织了本系统的专项执法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出动近2万(19449)人次,检查商业场所1万多(10251)个,检查商品二百多万(2081537)件,查处冒充专利1115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153件,受理专利侵权纠纷1765件,受理其他专利纠纷案件74件,与其他部门协作执法605次,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在商标方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全年受理各类商标申请76.2万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58.8万件;全年审查各类申请51.3万件,核准注册商标26.7万件。各项指标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其中商标注册申请比上年增长了30%多。2004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71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5,401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96件,犯罪嫌疑人82人,切实保护了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的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在版权保护方面,国务院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列为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国家版权局开展了打击盗版光盘、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专项治理活动。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案件9,691件,结案9,497件,结案率为98%。其中处罚7,986起,移送司法机关101起。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该条例对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2004年在海关等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取得了长足进展。

以上是我对2004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一个简要介绍。大家也拿到了今天发表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的白皮书。下面由我和商标局的副局长候丽叶和版权局管理司的司长王自强一起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记者王敬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在此间发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政府为保护知识产权所作的艰苦努力,以及所取得的重大进展。

白皮书全文约1.3万字。这是1994年 以来中国第二次发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白皮书。

白皮书列举了大量数据和事实,从9个方面阐述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

一、建立健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改,做到了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相一致。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义务。中国积极参加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公约和条约。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中国相继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10多个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或议定书。

二、专利保护。1985年4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专利法》。从1985年4月1日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2284925件,年均增长率达18.9%。其中国内、国外申请分别占总量的82%和18%。截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总量为1255499件,其中国内1093268件,国外162231件,分别占总量的87.1%和12.9%。

三、商标保护。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作出第二次修改,使得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原则相一致。

近年来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迅猛增长。截至2004年底,中国的注册商标累计总量已达224万件。来中国注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已增加到129个,累计注册商标达40.3万件,约占中国注册商标累计总量的18%。

四、版权保护。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至2004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复制品3.5亿件,受理侵权案件51368起,结案49983起。2004年共受理侵权案件9691起,结案9497起,处罚7986起,其中包括查处两家中国企业侵犯美国微软公司著作权等重大案件。

五、音像制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出版物市场监管部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音像市场集中治理行动,使盗版音像制品明显减少,正版音像制品发行量大幅上升,音像市场秩序逐步好转。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至2004年,全国给予吊销复制经营许可证处罚的光盘复制企业9家,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200条。

六、植物新品种保护。1997年10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大大扩展了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国家先后发布并实施了五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和四批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使受保护植物属和种的数量达到119个,其中农业植物品种41个、林业植物品种78个,远远高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规定的最低数量。

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1994年9月,中国开始对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1996年至2004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权案件4361起,案值6.3亿元人民币;2000年以后,海关每年查获的案件都以30%左右的幅度增长,有力打击了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口岸秩序,维护了权利人的利益。

八、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00年至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305起,涉案总金额近22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7100人。其中破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4269起,涉案总价值11.8亿余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5564人。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被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依法对有关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办理了一大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2000年至2004年,各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犯罪嫌疑人2533人,提起公诉2566人。

白皮书最后说,在今后的日子里,中国政府将继续认真履行自己承担的保护知识产权国际义务,以更加积极开放的姿态,加强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制度和环境

抢注:“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在加拿大被抢注。“狗不理”在日本遭到抢注。“今麦郎”、“三枪”等128个内地知名商标在香港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加拿大被抢注。“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去年11月11日奥运吉祥物“五福娃”揭晓当晚,“五福娃”的.cn和.com域名就已经被抢注。部分域名随后在淘宝、易趣等网上热卖,一度被拍到5万元的天价。卖家们这样解释它的昂贵:“此名称在未来三年内绝对升值潜力无限。”在“神六”发射前,“shen6”域名已被抢先注册,并被转让,最高报价达13万元。我国的私人域名这两年增加迅猛,已从2002年的12万个增加到2005年底的109万个。抢注“团团”、“圆圆”域名的做法,中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即中文域名的经营机构)主任助理刘志江作出了肯定的表示,认为“合理合法”、“从投资的角度说,也是一个精明之举”,因为注册一个域名才几百元,而卖出去时可能达到数十万元。刘志江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说,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对驰名商标有扩大保护的相关规定。“团团”、“圆圆”在被确定为赠台大熊猫的名字之前,并不是一个著名的商标品牌,而域名注册又是在赠台大熊猫的名字确定之前,因此“团团”、“圆圆”的品牌也就不应在法律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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