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_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
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挂职锻炼人员管理办法”。
xx镇2013年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双向挂职”干部的管理,根据镇党委关于加强青年干部培养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1、挂职锻炼人员在锻炼期内由镇党委组织部门、挂职锻炼单位(部门)和原单位共同管理,以挂职锻炼单位(部门)管理为主。
2、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挂职锻炼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定期进行跟踪考察,以多种形式听取挂职锻炼单位对年轻干部的评价,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提高基层实践锻炼实效。
3、选派单位和挂职锻炼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抓出工作成效。
4、挂职锻炼单位(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青年干部特点,落实具体岗位工作,制定培养计划,制定带教老师,明确帮带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5、挂职锻炼人员应自觉服从挂职锻炼单位(部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提出特殊要求。凡因事、因病等原因需离开挂职岗位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6、挂职锻炼期限原则上均为半年,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7、锻炼期间,挂职锻炼人员各项福利待遇按原单位岗位标准享受,在原单位领取。
8、挂职锻炼人员应认真填写《xx镇挂职人员考核表》。锻炼期满后,由带教老师根据表现写出评语,挂职锻炼单位(部门)给出考核评价并交镇党委组织人事科备案、存档。
《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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