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机械操作规程_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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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框式加压滤油机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本机性能及调试方法。
2、清洗管道系统和机器内腔。
3、机器启动后,应经常检查压力表的读数和机器的运转情况,一旦发生机器异常,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再开机。
4、根据滤油容量,待循环过虑2-3倍的滤油量后,旋开放油水嘴,取出油样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5、工作一定时间后,压力升高到0.5Mpa以上或压力比初始压力下降,系滤纸击破或滤纸吸收大量的水分毛细孔扩张,这两者都已失去过虑能力;此时必须更换滤油纸。
6、安全阀在出厂前已经检查调整好,并用铅印加封,不得随便拆卸。如确有必要再进行调整时,须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7、工作时应注意油标,如油盘内存油过多时,可开启回油阀,将油盘内存油放净,再关闭回油阀。
8、当油内水分过多时,应将油液加温,使水分蒸发一部分,待冷却至室温时再进行过虑。
9、过虑结束,应清理机器,涂上防锈油,放在干燥通风之处。
汽轮机油系统大流量冲洗装置操作规程
1、装置注油时,应由专人巡视装置及连接管处是否漏油,发现问题应及时关闭主油箱放油阀,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
2、启动主油泵,观察泵出口压力表指示值,待其指示值稳定在0.65Mpa左右时,缓慢调节流量调节阀,使精滤出口压力达0.1~0.2Mpa。
3、启动粗滤驱动电机及反冲洗泵电机。
4、开机后,装置应在小流量(100m³/h)情况下运行15分钟,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工作,并重点检查精过虑器24只滤芯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检查原因并立即停机检修。
5、调节流量时应缓慢操作,加大流量时先调出口流量调节阀,后调进口流量调节阀,减小流量时先调节进口流量调节阀,后调出口流量调节阀。
6、进入正常循环冲洗阶段,当油温上升至50℃以上,开启汽机主油箱排油烟风机即可同时去除油中水份。
7、运行过程中应监控各仪表的指示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如有压差超标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8、装置未注油时,不允许对泵进行空运转试验,以免损坏泵的密封等部分。
9、停机时,应缓慢调节流量调节阀使流量减少到最小后再停机。
悬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
2、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或起重机“带病”作业。
3、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小车运行及行走等运动的障碍物。
4、操作人员当确认起重机及周围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闭合主电源开关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断开状态)。
5、起重机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7、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工作中各机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运动。起落钩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8、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9、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0、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设法将重物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1、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量使用,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12、主副车过轨对接时应保证主副车轨道在同一垂直状态,并确认过轨装置完全处于开合状态。
13、单一进行起重作业时,应确保另一台起重机的过轨装置处于闭合状态,严禁把同步操作按纽打开,防止误操作。
14、本型设备绝对禁止一台副车上运行两台电动葫芦联合起重作业。
15、起重机无作业时及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
2、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或起重机“带病”作业。
3、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小车运行及行走等运动的障碍物。
4、操作人员当确认起重机及周围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闭合主电源开关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断开状态)。
5、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7、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工作中各机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运动。起落钩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8、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9、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0、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设法将重物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锁紧夹轨钳后方可离开。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1、四卡、轮式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2、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3、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4、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5、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6、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7、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8、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9、电动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0、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1、叉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2、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砼搅拌楼安全操作规程
14、混凝土及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5、喷浆机安全操作规程
16、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7、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8、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9、钢筋挤压连接机安全操作规程 20、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21、冷镦机安全操作规程
22、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23、平板拖车安全操作规程
24、皮带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25、砼搅拌运输车安全操作规程
26、砼输送泵车、砼输送泵安全操作规程
27、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28、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29、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30、电动水泵、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31、焊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2、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33、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34、ZX7--400B弧焊电源安全操作规程
35、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36、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37、气焊(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8、等离子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39、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40、车(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41、冲床安全操作规程
42、折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43、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4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45、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46、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47、弯管机安全操作规程
48、坡口机安全操作规程
49、滤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50、空气锤安全操作规程
51、螺栓套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52、中频电源安全操作规程
53、高频热处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4、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55、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56、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57、圆锯机(包括断锯)安全操作规程
58、链条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59、电动单轨吊安全操作规程 60、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61、焊炬、割炬的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保障建筑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安装、工业生产及维修企业中各种类型建筑机械的使用。
1.3、施工机械使用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一般规定
2.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2.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2.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2.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2.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2.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2.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2.11、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12、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进行测试和运转。
2.13、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应做好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和使用后的机械冷却系统防冻措施等。
2.14、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2.1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2.17、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予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2.18、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2.19、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2.20、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2.21、汽车及自行轮胎式机械在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22、对本规程尚未列入的新机型,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生产厂说明书要求,制订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一、四卡、轮式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岗前:
1、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作业任务及安全措施。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3、检查发动机的油位、水位、查时严禁吸烟及明火照明。
4、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液面高度。
5、检查传动机构、操作装置及制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岗上:
1、坚守工作岗位,集中思想,精心操作,严禁酒后或带病开车,学员不得单独操作,更不得随意让他人开车。
2、机械运行时,严禁进行保养、检修工作。晚间操作时,机械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启动前将变速杆放在空档,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情况,中速动转10-15分钟,油位正常,水温达40℃时,进行工作。
4、起步应缓慢、鸣号、注意障碍物,服从指挥,注意行驶路线和地面情况。
5、转弯时必须减速、鸣号、靠右,严禁急转弯。
6、按吨位装载,无安全措施,不得超负荷。
7、四卡在坑壕边倒料,须设置安全挡板,注意翻车危险。翻斗内严禁装人和超高物体。
8、驾驶室内按规定坐人,不得超额,挡泥板,牵引装置等部分,一律不得乘或站人。
9、根据路面情况,选择速度,在夜间,雨天或道路差的条件下,必须减速。任何时候严禁开英雄车。
10、禁止上下25度以上坡度,一般下坡时要低速缓行。不得在坡上停车、换档、转弯、严禁熄火。空档滑行。岗后:
1、运行记录没有填写好、工具没有清洗收齐不走。
2、一般故障未排除,重大事故未向领导汇报不走。
3、制动器未刹住,操纵杆未放在空档不走。
4、多班作业时,未做好交接班工作不走。
5、冬季施工水箱水未放完不走。
二、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人员操作本机。
2、推土机投入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油、水、电、灯光信号、传动机构、操纵装置、行驶机构等是否正常可靠或有无异物,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推土机起前行驶或上下斜坡时,应采用低速档。提起刀片,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如发动机突然熄火,应立即放下刀片,踏死制动踏板,分离离合器,方可重新起动。
4、推土机作业时,刀片应受力均匀,横向坡度不得超过10度,在坡上作业时,应先挖填平整、再行作业,应注意始终保持机械的稳定性。
5、推土机填沟作业时,机械外缘距坑沟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坑沟深度的1.2倍,刀片不得超越坑沟边缘,并且低速平稳推进。在深沟基坑或大坡度区域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否则应拒绝施工。
6、在高压电线杆附近作业时,应保留不少于1.2米直径的土堆,并防止后退碰到线杆和高空架设物。
7、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8米,左右距离不少于1.2米,履带式推土机严禁长距离倒退行驶。
8、推土机行驶或作业过程中,应始终注意仪表是否指示正常,各机构工作是否有异常,应杜绝机械的“跑、冒、滴、漏”现象。
9、推土机行驶时,履带上或操作室外严禁站人,运行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作业。
10、推土机作业完毕后,应返回停车场,所有装置回复到非工作状态,做好防火、防盗、防冻等各项安全措施。
三、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械。
2、压路机投入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油、水、电、仪表信号、传动机构、操纵装置、行走轮刮泥板等是否正常可靠或有无异物,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压路机起前行驶或上下斜坡时,应采用低速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变换前进后退方向时,应使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用离合器作为制动用。
4、碾压道路地面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距路基边缘距离不得少于0.5米,所碾压路基的重叠面宽不得小于滚轮长度的一半,以保证压路机的整机稳定。
5、碾压山道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逐次碾压,距路基边缘距离不得少于1米,所碾压路基重叠面宽度不得少于滚轮长度的一半。
6、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少于3米,在坡道上严禁纵向行驶。
7、压路机需要增加机重时,可在滚轮内增加黄沙或水,但在冬季严禁用水增加机重。
8、压路机的停放场地应平坦、坚实、严禁在斜坡上停放。作业完毕后,应做好防火、防盗、防冻等各项安全措施。
四、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械。
2、装载机投入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油、水、电、轮胎气压、仪表及灯光信号、传动机构、操纵装置、转向制动机构等是否正常可靠或有无异物,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装载机起前行驶应鸣号示意,将铲斗提起约0.5米左右,低速档起步,厂内严禁高速行驶。
4、装载机空载行驶时,不得进行铲斗升降,翻转等动作,严禁铲斗载人或操作室外站人。
5、装载机铲运作业中,宜采用低速档工作,严禁超负荷作业,操作动作应和缓、慢进、严禁猛拉猛推,防止产生冲击。
6、装载机铲运作业中,铲斗应正面铲入,防止单边受力,铲斗装卸料时,应单动作作业,严禁多个动作同时进行,同时防止碰撞其它物件。
7、装载机作业过程中,经常注意电气仪表指示及发动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有效,应杜绝机械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8、装载机作业完毕后,应返回停车场,铲斗放到地面,操纵杆回位,拉紧手制动器,做好机械的防火、防盗、防冻等各项安全措施。
五、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人员操作本机。
2、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或机械“带病”工作。
3、起重机工作时,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
4、起重机各部位工作用油,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油料着火时应用砂土或泡沫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5、起重机行走时,回转臂杆变幅及吊钩应制动住,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
6、起重机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走。行走时,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0.5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起重量的2/3。
7、起重机停放或行走时,其履带外侧与沟、坑的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塌措施。
8、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否则必须采取安全保证措施。
9、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10、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11、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工作中起重机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落钩时应低速档放,严禁在斜坡上吊着重物回转。
12、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13、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4、操作人员如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无安全施工作业票或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应拒绝起吊:
14.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14.2、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4.3、物体绑扎不牢、偏拉、斜吊;
14.4、千斤绳长短不齐,夹角超过120º或有棱角物体未采取保护千斤绳措施; 14.5、起重机上发现爆炸品或危险品;
14.6、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以及六级以上大风; 14.7、物体上站人,物体上有浮置物未清除者; 14.8、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者; 14.9、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
14.10、夜间工作照明不足,看不清工作地点,看不清指挥信号。
15、操作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15.1、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15.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 15.3、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15.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
16、多人操作一台机械,由机长负责安排当班操作人员,其他人员要做好起重机运行的安全监护工作。
17、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臂架到合适的角度并按说明书要求做好防风、防盗、防冻等安全预防措施。
六、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同时应具有驾驶证;方可独立操作或驾驶,学员不得单独操作或驾驶。严格禁止他人操作起重机。
2、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时在操作前应排除,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或起重机“带病”作业。
3、起重机各部位工作用油,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油料着火时应用砂土或泡沫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4、起重机工作前应伸好全部支腿,不伸支腿或支腿未完全伸出严禁进行起重作业。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严禁在斜坡上吊着重物回转。
5、起重机行使或作业时,操作应平稳、和缓、严禁猛拉、猛推,急剧回转,停止和换向,严禁带载进行吊臂伸缩或操作支腿各手柄。
6、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严禁吊物行走;起重机作业时,其前方120度范围内,除规定可以进行起重作业外,严禁进行起重作业。
7、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行使或工作完毕后,应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杆的钢丝绳上,并将钢丝绳收紧,然后方可起腿。
8、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否则必须采取保证安全工作的措施。
9、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10、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11、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12、起重机应在限位器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3、操作人员如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无安全施工作业票或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应拒绝起吊:
13.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13.2、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3.3、物体绑扎不牢、偏拉、斜吊;
13.4、千斤绳长短不齐,夹角超过1200或有棱角物体未采取保护千斤绳措施; 13.5、起重机上发现爆炸品或危险品;
13.6、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以及六级以上大风; 13.7、物体上站人,物体上有浮置物未清除者; 13.8、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者; 13.9、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
13.10、夜间工作照明不足,看不清工作地点,看不清指挥信号。
14、操作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14.1、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14.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
14.3、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14.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
15、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开回停放场,采取防盗、防冻等安全预防措施后方可离开。
七、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人员操作本机。
2、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3、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或起重机“带病”作业。
4、操作人员当确认起重机及周围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闭合主电源开关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断开状态)。
5、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7、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工作中起重机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落钩时应低速档放,严禁在斜坡上吊着重物回转。
8、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推土机填沟作业时,机械外缘距坑沟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坑沟深度的1.2倍,刀片不得超越坑沟边缘,并且低速平稳推进。在深沟基坑或大坡度区域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否则应拒绝施工。
9、起重机的主、副钩换用时,在主、副钩达到相同高度后,只能操作一个吊钩,不得双钩同时操作。
10、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1、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设法将重物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2、操作人员如遇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无安全施工作业票或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应拒绝起吊:
12.1、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12.2、重量不明,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12.3、物体绑扎不牢、偏拉、斜吊; 12.4、千斤绳长短不齐,夹角超过1200或有棱角物体未采取保护千斤绳措施;
12.5、起重机上发现爆炸品或危险品;
12.6、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以及六级以上大风; 12.7、物体上站人,物体上有浮置物未清除者; 12.8、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者; 12.9、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或起重臂下站人;
12.10、夜间工作照明不足,看不清工作地点,看不清指挥信号。
13、操作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13.1、重量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13.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
13.3、起吊精密物体,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13.4、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
14、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轨道中部,并将起重臂降至要求角度,采取防风措施,各控制器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销紧夹轨钳后方可离开。
15、多人操作一台机械,由机长负责安排当班操作人员,其他人员要做好机械运行的安全监护工作。
16、在阴雨天,大雾天气或起吊大件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检查制动器并进行试吊(吊重物离地10cm左右,连续上下数次)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八、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
2、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或起重机“带病”作业。
3、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小车运行及行走等运动的障碍物。
4、操作人员当确认起重机及周围无人时,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闭合主电源开关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断开状态)。
5、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
7、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工作中各机构作业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运动。起落钩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8、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9、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工作,不得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
10、起重机在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设法将重物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锁紧夹轨钳后方可离开。
电动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卷扬机基座应平稳牢固;电动卷扬机应搭设防护工作棚,其操作位置应有良好视野。
2、电动卷扬机的旋转方向和控制器上标明的方向一致。
3、电动卷扬机制动操纵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其它障碍。
4、电动卷扬机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对正。卷筒轴心线与导向滑轮轴心线的距离;对平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对有槽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
5、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工作时应最少保留5圈;回卷后最外层钢丝绳应低于卷筒突缘2倍钢丝绳直径的高度。
6、电动卷扬机工作前应进行试车,检查其是否固定牢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完全合格后方可使用。
7、电动卷扬机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7.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
7.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中的钢丝绳;
7.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以及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
7.4、重物被短时间悬吊时,应用棘爪锁住;
8、电动卷扬机运转中如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检修: 8.1、电气设备漏电;
8.2、控制器的接触点发生电弧或烧坏; 8.3、电动机及传动部分有异常声响; 8.4、电压突然下降; 8.5、防护设备松动或脱落; 8.6、制动器失灵或不灵活; 8.7、牵引钢丝绳发生故障。
9、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机炉工地 责任人
十、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使用。
4、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5、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6、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上升的高度加设保险垫层。
7、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并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8、不得在长时间无人照料下承受荷重。
9、下降速度必须缓慢,严禁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十一、叉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
2、起重机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油、水、电、轮胎气压、仪表及灯光信号、传动机构、操纵装置、转向制动机构等是否正常可靠或有无异物,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车辆起步行驶前应鸣号,将叉头提起约50公分左右,厂内限速5公理。
4、车辆行驶时叉车不得升降,操作室以外的任何部分不得站人。
5、作业时宜用中低速运行,严禁超负荷作业。
6、起重作业时应注意货物安全,以免伸缩叉头时拉伤或拉倒货物。
7、车辆作业完毕,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将叉头落地,操纵机构放回零位,拉紧制动器,切断电源。冬季要及时放尽冷却水。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 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 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 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 距离和最低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 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 保护等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动力和电气装置基本要求的 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 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 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 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 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 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 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 或每用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 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 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 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m制 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m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 安全器进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12.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12.3、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12.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好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应试验并确 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 灵活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 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 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16、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升降机未切 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 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 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9、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 行的控制开关。
20、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 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 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 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 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十三、砼搅拌楼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
2、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应仔细检查砂、石、输送系统、空气输送系统、水泥及水输送系统,砼搅拌机构,配料机构及各电子秤是否正常,有无妨碍机械正常工作的异物,确认正常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3、砼搅拌楼正式作业前,要对各系统进行空载试运转五分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可正式进行砼搅拌作业。3.1、开动空气压缩机送气; 3.2、检验电子秤;
3.3、开动砂、石、输送系统试运转; 3.4、开动水泥输送系统试运转; 3.5、启动砼搅拌桶试运转; 3.6、输水系统上水试运转; 3.7、各气顶动作试运转; 3.8、除灰、吸尘系统试运转;
4、砼搅拌楼正式作业前,各机构系统工作前,砼搅拌桶倾倒砼时,要首先发出戒备信号,引起各有关人员注意,再进行各机构系统的动作。
5、砼搅拌楼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砼浇注通知单”要求的配合比进行配料,并记录所搅拌生产的砼体积。
6、操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砼搅拌楼工作时,严禁操作人员谈笑、看书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砼搅拌筒搅拌过程中严禁停机,如遇到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设法把砼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防止砼凝固于搅拌筒内。
8、多班连续作业,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手续,并详细交待机械工作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及所要求的砼配合比等情况。
9、砼搅拌楼任一系统或机构发生故障,影响安全运行,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带病”工作。搅拌楼运行中,严禁检修。检修时要悬挂检修牌,并派专人监护。
10、砼搅拌楼停止作业时,各机构和系统要恢复非工作状态后,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冬季作业要排净剩余水。做好防火、防盗、防冻等安全措施。
十四、混凝土及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搅拌机应安置在平整坚实的地方,用支脚筒或支架架稳,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撑.2、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件并确认良好,滚筒内无异物,周围无障碍,启动试转下沉后方可进行工作。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应将料斗固定好,小型砂浆搅拌机进料口应设牢固的防护装置。
4、机械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在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人员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6、运转中遇突然停电,应将电源开关断开。在完工或因帮停工时,必须将滚筒内的余料取出,并用水清洗干净。
十五、喷浆机安全操作规程
1、石灰浆的密度应为1.06-1.10g/cm3。
2、喷涂前,应对石灰浆采用60目筛网过滤两遍。
3、喷嘴孔径宜为2.0-2.8mm;当孔径大于2.8mm时,应及时更换。
4、泵体内不得无液体干转。在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时,应先打开料桶开关,让石灰浆流入泵体内部后,再开动电动机带泵旋转。
5.作业后,应往料斗注入清水,开泵清洗直到水清为止,再倒出泵内积水,清洗疏通喷头座及滤网,并将喷枪擦洗干净。
6.长期存放前,应清除前、后轴承座内的石灰浆积料,堵塞进浆口,从出浆口注入机油约50mL,再堵塞出浆口,开机运转约30s,使泵体内润滑防锈。
十六、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保护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
2、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锯片运转方向正确,升降机构灵活,运转中无异常、异响,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3、操作人员应双手按紧工件,均匀送料,在推进切割机时,不得用力过猛,操作时不得带手套。
4、切割厚度应按机械出厂铭牌规定进行,不得超厚切割。
5、加工件送到与锯片相距300mm处或切割小块料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料。
6、作业中,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7、严禁在运转中检查、维修各部件。锯台上和构件锯缝中的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得用手拣拾或抹试。
8、作业后,应清洗机身,擦干锯片,排放水箱余水,收回电缆线,并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十七、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可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严禁送料。
2、切断钢筋不得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时,应使用高硬度刀片。
3、切长钢筋时应有人扶抬,操作时应动作一致,切短钢筋应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钢筋头及杂物。
十八、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弯曲钢筋前必须根据待弯曲钢筋直径的大小选择好应用的工具。
2、弯曲钢筋直径A3:26-40mm;Ⅱ级螺纹钢;26-36mm时工具选用和按装置位置应适当。
3、同时弯曲根数较多、较长的钢筋时,应以架子支持。
4、钢筋应贴紧挡板,并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
5、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抬,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外侧。
6、钢筋调头时,应防止碰撞,更换插头、加油以及清理等工作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十九、钢筋挤压连接机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钢筋压接工作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班组成员应相对固定。
2、出厂时,调定的工作压力不得任意提高。
3、油泵工作介质为20号液压油,环境温度低于10℃时,可使用液压油,环境温度高于40℃时,可使用30号液压油。
4、油箱的液面应保持在油标的中心线上,以防油泵吸空,加油时,应用120目滤网滤去新油中的杂质。经常使用时,一般每一个月清洗一次滤油器,三个月清洗一次油箱,同时,更换新油,当滤压油混蚀带黄时,必须更换新油。
5、电动机起动前,需将换向阀手柄置于中间位置或将截止阀打开。
6、高压油管使用时,应避免打折和出现急弯,接胶管时需将胶管完全插入接头后,再拧紧螺母。
7、油泵带压工作时间不得拆卸接头管路及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挤压力进行校验。7.1、新挤压机投产使用前; 7.2、旧挤压机大修后; 7.3、油压表受损或强烈振动后;
7.4、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它原因时; 7.5、使用期超过一年; 7.6、挤压接头超过5000个。
二十、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1、水磨石机宜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80%时进行磨削作业。
2、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连接件紧固,当用木槌轻击磨石发出无裂纹的清脆声音时,方可作业。
3、电缆线应离地架设,不得放在地面上拖动。电缆线应无破损,保护接地良好。
4、在接通电源、水源后,应手压扶把使磨盘离开地面,再起动电动机。并应检查确认磨盘旋转方向与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待运转正常后,再缓慢放下磨盘,进行作业。
5、作业中,使用的冷却水不得间断,用水量宜调至工作面不发干。
6、作业中,当发现磨盘跳动或异响,应立即停机检修。停机时,应先提升磨盘后关机。
7、更换新磨石后,应先在废水磨石地坪上或废水泥制品表面磨1-2h,待金刚石切削刃磨出后,再投入工作面作业。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清洗各部位的泥浆,放置在干燥处,用防雨布遮盖。
二十一、冷镦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根据钢筋直径,配换相应夹具。
2、应检查并确认模具、中心冲头无裂纹,并应校正上下模具与中心冲头的同心度,紧固各部螺栓,作好安全防护。
3、启动后应先空运转,调整上下模具紧度,对准冲头模进行镦头校对,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镦头。当镦出的头大小不匀时,应及时调整冲头与夹具的间隙。冲头导向块应保持有足够的润滑。
二十二、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1、载重汽车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方可独立驾驶,学员不得单独驾驶。
2、装载物品应捆绑稳固牢靠。轮式机具和圆筒形物件装运时应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3、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需要搭人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4、拖挂车时,应检查与挂车相连的制动气管、电气线路、牵引装置、灯光信号等,挂车的车轮制动器和制动灯、转向灯应配备齐全,并应与牵引车的制动器和灯光信号同时起作用。确认后方可运行。起步应缓慢并减速行驶,宜避免紧急制动。
5、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装卸时严禁火种。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它人员。严禁混装备用燃油。
6、装运易爆物资或器材时,车厢底面应垫有减轻货物振动的软垫层。装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的70%。装运炸药时,层数不得超过两层。
7、装运氧气瓶时,车厢板的油污应清除干净,严禁混装油料或盛油容器。
二十三、平板拖车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指挥。驾驶员和随车装卸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2、出车前应检查制动部件和各种安全部件是否正常,拖挂装置和安全护网是否完好,确认一切良好后方可出车。
3、平板车装卸前,平板应停放在宽敞、平坦和坚实的路面上,不得在高压线附近装卸车。
4、跳板和搭木搭接必须牢固可靠,驾驶和装卸人员均应认真检查,装卸前平板车应用三角木垫牢,如荷载较大时,必须将搭接跳板的架凳垫实,跳板的坡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5、装卸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装载物体重点应合理。主梁与轮胎受力应均衡,避免上车调整,上下车动作应平稳,禁止在跳板上转向。
6、开车前驾驶员应认真检查所装物体的绑扎合理牢固后方可开车。装运构件时,禁止物体上乘人。
7、运输超高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如遇有障碍物时,应立即用信号通知驾驶员,采取措施后方可通行。
8、装运超长、超高和超宽物体时,白天应在物体顶和尾部悬挂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标志。
9、荷重上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不得高速行驶,避免紧急刹车和急转弯。
10、荷重停车过夜,平板应垫起或用千斤顶顶起,以减轻轮胎压力,防止变形。
二十四、皮带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1、固定式皮带送机应安装在坚固的基础上;移动式皮带输送机在运转前,应将轮子对称揳紧。多机平行作业时,彼此间应留出1m以上的通道。输送机四周应无妨碍工作的堆积物。
2、启动前,应调整好输送带松紧度,带扣应牢固,轴承、齿轮、链条等传动部件应良好,托辊和防护装置应齐全,电气保护接零或接地应良好,输送带与滚筒宽度应一致。
3、启动时,应先空载运转,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均匀装料。不得先装料后启动。
4、数台输送机串联送料时,应从卸料一端开始按顺序启动,待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装料。
5、加料时,应对准输送带中心并宜降低高度,减少落料对输送带、托辊的冲击。加料应保持均匀。
6、作业中,应随时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发现输送带有松弛或走偏现象时,应停机进行调整。
7、作业时,严禁任何人从输送带下面穿过,或从上面跨越。输送带打滑时,严禁用手拉动。严禁运转时进行清理或检修作业。
8、输送大块物料时,输送带两侧应加装料板或栅栏等防护装置。
9、调节输送机的卸料高度,应在停车时进行。调节后,应将连接螺母拧紧,并应插上保险销。
10、运输中需要停机时,应先停止装料,待输送带上物料卸尽后,方可停机。数台输送机串联作业停机时,应从上料端开始按顺序停机。
11、当电源中断或其它原因突然停机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输送带上的物料清除掉,待来电或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接通电源启动运转。
12、作业完毕后,应将电源断开,锁好电源开关箱,清除输送机上砂土,用防雨护罩将电动机盖好。
二十五、砼搅拌运输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同时应具有驾驶证;方可独立操作或驾驶,学员不得单独操作或驾驶。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械。
2、每班作业前应全面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发动机油位、水位、(检查时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照明)、蓄电池电解液、传动机构、操纵机构、制动器、转向机构、保险等装置是否正常可靠,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酒后开车。
4、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人员检查、指挥、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5、在厂内驾驶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理/小时。
6、搅拌车在作业过程中,应经常关注电气仪表指示,信号及发动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7、努力做好机械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保持机械完好,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8、做好当班运行记录,清理好操作室等处杂物和污垢,保持安全、文明、清洁、舒适的作业环境。
9、搅拌车作业完毕后,返回停车场地,拉紧手制动器,做好防火、防盗、防冻等各项安全措施。
二十六、砼输送泵车、砼输送泵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同时应具有驾驶证;方可独立操作或驾驶,学员不得单独操作或驾驶。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机械。
2、每班作业前应全面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发动机油位、水位、(检查时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照明)、蓄电池电解液、传动机构、操纵机构、制动器、转向机构、保险等装置是否正常可靠,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酒后开车。
4、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人员检查、指挥、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5、在厂内驾驶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理/小时。
6、砼泵车在泵送作业时,应经常关注电气仪表指示,信号及发动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液压油泵、操作阀、控制阀、工作油缸、油压表及其管路应无渗漏现象,工作压力正常、动作平稳正确、油温在15℃-65℃范围内。
7、球阀或板阀动作及时,位置正确,推送频率正常,正反泵操作便捷,无漏水、漏油、漏浆现象,搅拌机构工作正常,如有渗漏、卡阻现象应暂停泵送,及时排除故障。
8、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工作完毕后,开动混凝土泵,用清水将泵体、料斗、阀箱、砼缸和管路中所有剩余的砼冲洗干净,如作业面不准放水时可采用气洗。单项工程完毕后,返回停车场地,拉紧制动器,做好防火、防盗、防冻等各项安全措施。
二十七、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机械运行时,严禁进行保养、检修工作。晚间操作时,机械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启动前将变速杆放在空档,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情况,中速运转10-15分钟,油压正常、水温达40℃时,进行工作。
4、起步应缓慢、鸣号,注意障碍物,服从指挥,注意行驶路线和地面情况。
5、转弯时必须减速、鸣号,靠右,严禁急转弯。
6、按吨位装载,无安全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
7、车辆在坑壕边倒料,须设置安全挡板,注意翻斗危险,翻斗内严禁装人和超高物体。
8、驾驶室内按规定坐人,不得超额,挡泥板、牵引装置等部份,一律不得乘坐或站人。
9、车辆行驶速度应在规定范围内。夜间、雨天或道路差的条件下必须减速。任何时候严禁开英雄车。
10、禁止上下250以上坡度,下坡时要低速缓行,不得在坡上停车、换挡、转弯,严禁熄火、空档滑行。
二十八、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空气压缩机场所设置应选择湿度小、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地面平整的场所。四个脚轮应平稳着地,以防机组振动。为了便于保养检查,压缩机的设置位置应离墙30cm以上。
2、空气压缩机应保持润滑良好,压力表准确,自动起、停装置灵敏,安全阀可靠,并应由专人维护,压力表、安全阀及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
3、运转前,应检查空气压缩机油池,若压缩机油池内无油,运转前请加油至油标上限,当油面低于下限时应及时加油,严禁无油运转,必须加注纯正的HS-13空气压缩机油。
4、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空气滤清器以及其它空气通路的零件。
5、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应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6、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附近禁止进行焊接作业,严禁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7、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7.1、气压、机油压力、温度、电流等表计的指示值突然超出规定范围或指示不正常;
7.2、发生漏水、漏气、漏油、漏电或冷却液突然中断; 7.3、安全阀连续放气或机械响声异常且无法调整。
8、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9、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放出储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二十九、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发电机室应设置砂箱和四氯化碳灭火器等防火设备。
2、发电机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3、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三
十、电动水泵、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1、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亦可在水中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水中使用。
2、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3、潜水泵应装设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泵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4、启动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4.1、水管结扎牢固;
4.2、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应旋紧; 4.3、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 4.4、电缆绝缘良好。
5、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并应检查并确认旋转方向正确,在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6、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平距离应在0.5-3.0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得与井壁、池壁相擦。
7、新泵或新换密封圈,在使用50h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水、油的泄漏量。当泄漏量超过5mL时,应进行0.2MPa的气压试验,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当泄漏量不超过25mL时,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应换上规定的润滑油。
8、经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经0.2MPa的气压试验,检查各部无泄漏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内。
9、当气温降到0℃以下时,在停止运转后,应从水中提出潜水泵擦干后存放室内。
10、每周应测定一次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其值应无下降。
三
十一、焊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岗前:
1、检查工作场所附件,不可放置易燃物品。
2、检查机械外壳及工作的接地线是否良好。
3、检查初、次级的接头电线是否可靠合格。
4、检查所用的工具是否良好。
5、检查各碳刷是否接触良好。电阻调整器是否已拉到零的位置。岗上:
1、合闸或拉开电源闸刀时,应带干燥的手套,身体应站在侧旁。
2、如温升超过铭牌规定,有异常声响,禁止使用。
3、焊机电流大小应按铭牌规定的电流值与暂载率严格执行,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4、二次回路不得短路,停焊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焊机。5更换焊条,必须带绝缘手套,不得站在焊接物上,以防触电。岗后:
1、不切断电源不走。
2、不扑灭焊接余火不走。
3、不做好机械“十字作业”不走。
4、不收好工具,不将焊线分别盘好不走。
5、发现焊机损坏,不及时报告不走。
三
十二、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一次线、二次线、接地线和其它部件连接是否牢固,以保证接触良好。
2、调节变压器即改变电流大小时,必须使用手柄。移动电焊机时,不得用电缆线进行拖拉。
3、调节电焊机电流大小,应按铭牌规定值与暂载率执行。有异常声响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4、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法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不得多台焊机串连接地。
5、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将地线与二次线分开盘放。
三
十三、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长期未用的电焊机及新电焊机启动前,用摇表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接地部分有否腐蚀、转子、转动是否灵活。
2、第一次启动,必须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合闸时应戴绝缘手套,身体应站在侧旁,以防电击。
3、电焊机启动后,应检查碳刷与换向情况,如有大量针头状、黄色的火环或是绿白色的火花时,排除后方可施焊。
4、换向器表面不应有油污和灰尘,保持清洁。
5、夹碳刷合的边缘,不许接触换向器表面,至少要有2-3m/m的距离,因此,应随着碳刷的磨损随时调整其位置。
6、电焊机电流大小应按铭牌规定的电流值与暂载率严格执行,不允许超负荷运行。
7、在潮温处工作,不可用手触摸电焊机的导线部分,以防触电,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如遇停电,也须关闭电源。
三
十四、ZX7--400B弧焊电源安全操作规程
1、ZX7--400B弧焊电源采用3相4线制380VAC/(50-60)HZ入线。请一定将黄/绿双色保护线接入电源安装现场的保护接地端。
2、适当选择相线顺序,建议使风机工作在抽风状态(风向为前入后出)。
3、焊接操作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施工现场应有安全防火设施,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5、焊接操作者应是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
6、先接通控制电路,后接通主电路,即先将SW1置“ON”再将SW2置“OFF”。
7、先切断主电路,后切断控制电路,即先将S W2置“OFF”再将S W1置“OFF”。
8、预置焊接电流、推力电流、引弧电流及S1开关状态。
9、如接入摇控器,电源自动转入摇控工作状态,前面板上的焊接电流,推力电流调节自然失效,只能通过摇控器上的相关旋钮调节,引弧电流仍在前面板上调节。
10、为方便焊接操作,焊接电缆线横截面积的基本配置为35mm2(铜)。安全使用的载流量最大为170A。如果超过此电流使用,用户应按照5A/ mm2的电流密度适当增加焊接电缆的横截面积。
11、不同的焊条直径推荐使用相应的焊接规范。
三
十五、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对焊机应放在干燥的地方并放置平稳牢固,对焊机应可靠接地,导线应绝缘良好。
2、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是否灵活,夹具是否牢固,用气压和液压传动的夹具系统是否正常,经过试验没有问题后,方可进行焊接。
3、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及手套,并应站在橡胶绝缘垫和木板上,工作棚应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备有灭火器材。
4、对焊机开关的接触点、电极(铜头)应定期检查维修,冷却水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冷却水的温度,不得超过40℃。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活动支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注意火花烫伤,已焊接好的钢筋,应按其规格长度堆放整齐,不得靠近易燃物品。
6、冬季施工,应做好防冻工作,工作完毕应将机内冷却水排尽。
三
十六、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部分导线连接良好,控制箱的外壳和接线板上的罩壳盖好。
2、应检查并确认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3、作业前,应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4、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并定期吹洗。
5、作业时,应及时排走焊接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在通风不良的舱室或容器内作业时,应安装通风设备。
三
十七、气焊(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50℃;对浮筒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 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 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6、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1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8、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阀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9、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0、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