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_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规范有序地实施城乡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划、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根据城乡规划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作。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有关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规划区。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镇、乡、村庄,镇、乡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单由其隶属的城市或者镇、乡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并符合国防建设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处理好与交通、水利等相关规划

第八条 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推进城乡息化,建设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城乡规划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城平和管理效能。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九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镇发展战略;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城乡规划 条例 江苏省 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城乡规划 条例 江苏省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