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商结合的一些思考_法商结合
关于法商结合的一些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商结合”。
关于法商结合的一些思考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商结合的时代”这是孙选中院长11月28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开创法商管理新时代”论坛中所提到的理念,纵观这个商业竞争激烈的时代,商业行为离不开法律的应用和规范,法律也寸步不离地在影响着商业行为。基于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这种需求,商科院校所培养的法律人才必须是法商结合的人才。那么,什么是法商结合,我们所培养的法商结合人才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高等教育应该怎样构建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面将就这些问题展开一些思考与讨论。
1.“法商结合”结合的究竟是什么?
既然叫做法商管理,顾名思义是法学学科与经济管理类学科的结合,这样全新的学科模式尚在摸索阶段,我们所要思考的是如何将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学科相互结合融会贯通,这种结合不仅仅是知识的结合,更是思维的结合。法律思维讲求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等。商事思维则是指按照商人的理念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商事思维方式的重心在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
在实际问题面前,仅有法律思维或者仅有商事思维都是不够的。培养法商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尤其要注重融合“法”和“商”两种思维这样,在具备扎实的经济管理知识的同时要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功底(尤其是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民商、经济法律知识),在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同时要兼顾合法性问题。具备这样法商结合素质的人才才能够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培养出真正的法商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必然要求我们的学生在思维、观念层面上有所突破,决不能局限于“法”和“商”两种知识的简单相加。
2.如何处理教师知识结构单一与学生复合能力间的矛盾?
培养法商结合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课程教学改革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充分发挥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科背景,利用现有师资优势,进行法商结合办学特色的课程教学改革,是实现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保障。
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法学教师的商科知识结构。要把学生培养成法商结合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必然要求专业课程的教师具备扎实的“法”和“商”知识结构。胜任法学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学专业理论素养、紧跟法学前沿的基础上,还必须充实和完善自己的商科知识结构。相应的,也应将商科教师引入法学学堂,在原有知识体系上不断扩充完善,使其各有侧重所有所长但不至于知识体系过于单一。
商科专业教师与法学专业教师共同完成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是必要且可行的。引入相关专业教师开展教学的思路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模式来实现。比如,以法学教师和相关专业教师平行承担教学任务的模式;以法学教师为主讲教师、以相关专业教师为补充的模式;以法学教师为独任教师、辅以有针对性地举办相关内容讲座的模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