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网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优秀)_广西工业项目验收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广西路网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广西工业项目验收”。

广西公路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公路网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保证养护、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规范路网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根据由国家计委批准、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西路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路网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路网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纪录。

第三条根据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文件法规规定,工程档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二章

验 收 组 织

第四条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按自治区交通厅的要求,组织广西公路网项目建设的工程档案验收;自治区公路局档案管理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公路局(由交通局管养的公路改为所在地市交通局)档案部门、建设办、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并组成验收组。自治区重点项目要邀请自治区档案局和

自治区交通厅档案部门参加;路网重点项目要邀请自治区交通厅档案部门参加;如果项目所在地档案部门有提出存档要求的,要有项目所在地的档案部门人员参加。

第五条

验收组成员由5—7人组成,其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得低于50%,并必须有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加。参加档案验收的档案部门人员(含市级公路局)须持档案人员上岗证或参加过有关档案业务培训。

第六条

路网建设项目建设办负责协助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工作。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列席,负责有关业务答疑和协助验收工作。

第三章

验 收 条 件

第七条

路网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前,必须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档案进行交工前的预验收和竣工前的专项验收。由工程项目建设办向有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第八条 工程建设档案交工前的预验收条件

一、建设各方已按部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等有关规定,及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办法》(工程函[2005]210号)的要求,除质量缺陷期资料、验收及与各专项验收有关的资料、竣工决算与审计外,其余所有竣工文件已编制完成。

1、完成了规定的项目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编制了项目的全套竣工图;

3、完成了文件材料的组卷、分类、编号(暂用铅笔编流水号)等工作,案卷质量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的基本要求。

4、编制了项目档案工作情况说明以及项目档案的案卷目录;

5、项目档案已经过建设项目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建设办管理档案部门的自查,质量已经签证认可;

6、档案库房符合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防盗、防火等“八防”要求。

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完成编制工作后先进行自检,然后向建设办递交竣工档案自检报告和竣工档案目录,由建设办按《广西路网项目竣(交)工档案专项验收评分表》(见附件1)对各参建单位的竣工文件档案进行检查评分。评分合格后,建设办要综合设计、监理、施工的情况写出项目的自检报告和档案目录,向自治区或市级公路局提出验收申请。

第九条

工程建设档案预验收完毕,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验收小组出具的初步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将竣工文件档案移交建设办统一管理。

第十条 工程建设档案竣工验收前专项验收条件

1、建设各方已按部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等有关规定,及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办法》(工程函[2005]210号)完成除竣工验收资料外的所有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全部文件并按交工前预验收的要求完成了整改。

2、档案编制完成后,建设办按《广西路网项目竣(交)工档案专项验

收评分表》(见附件2)对项目整套竣工文件档案进行自查评分。自查评分合格后,建设办要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给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申请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

第十一条

工程档案自检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及项目档案管理情况;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情况;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评价;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项目档案在施工、试生产中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四章

验 收 程 序 与 要 求

第十二条

路网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申请专项验收时,建设办要填写《工程档案自查评分表》(同附表2)、《广西路网项目科技档案归档总目录》(见附件3),《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并提交《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自检报告》等材料报送区公路局预审;申请材料预审通过后即组织进行工程档案验收。

第十三条

路网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一般应安排在竣工验收前3个月左右进行,以保证必要的整改完善时间,并在竣工验收前达到归档要求。

第十四条

路网项目档案专项验收会议的主要内容:

1、验收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主持验收会议,通过档案验收小组成员名单;

2、听取建设单位档案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3、抽查项目档案实体,并检查档案库房及设施设备;

4、验收小组用国家和交通行业档案管理标准对项目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形成对项目档案的验收意见。

第十五条

路网项目档案的检查验收,必须抽查一定数量的档案实体。项目档案总量超过2000卷的,抽查10%以上的档案;总量超过1000卷不足2000卷的,抽查15%以上的档案;总量在1000卷以下的抽查30%的档案。

第十六条

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时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国家和交通行业文件法规的要求;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第十七条

路网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情况;项目档案的数量;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评价;竣工图编制质量;

3、验收工作的组织、方法以及抽查档案的数量;

4、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5、存在问题与整改要求。

第十八条

路网项目档案验收等级分为优良(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75—85分,含75分)、不合格(75分以下)三个等级。凡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小组应提请项目建设单位限期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问题进行整改,并酌情安排项目档案的复验工作。

第十九条

建设办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按照交通部文件和《广西路网项目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区交通厅、区公路管理局、地(市)公路管理局档案馆(室)分别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第十九条

路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罚则第59条给予处罚(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公路局档案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西路网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优秀).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广西路网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优秀)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广西工业项目验收 办法 档案 广西 广西工业项目验收 办法 档案 广西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