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_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浅谈
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浅谈”。
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
一、原 则
关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相当人士认为:中国应当效仿西方民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多党制、议会政治等。此称之为西化论。
另外相当人士认为:中国应当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能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多党制、议会政治等。这也是眼下中国政府的立场。此称之为反西化论。
对于西化论和反西化论孰是孰非,本文的立场其实很简单:鲁迅的拿来主义。具体地说,对于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应当持批判吸收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长避短,为我所用。完全的西化与完全的反西化观点,都是不正确的。
注意,这绝不是和稀泥,请接着往下读——
二、分 析
西方民主制度中三权分立、多党制那一套,其核心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防止和遏制人民授权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反过来利用掌握的国家权力危害人民利益。西化论者之所以主张实行西方民主制度,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不满当前中国社会日益滋长、愈演愈烈的官场腐败现象,希望借助西方民主制度中对国家权力强力有效的外部制约机制,净化中国的政治环境。实际上,遏止腐败,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正是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坦率地说,西化论者对中国社会官场腐败现象的指责是有事实根据、情有可原的,他们开出的实行西方民主制度的方子也的确有治病的良效,确实值得考虑。
而反西化论者之所以坚决反对实行西方民主制度,主要理由是,西方民主制度使一部分国家权力在相互制约中抵消了,从而弱化了政府能力,降低了行政效率,而且多党竞选还容易引发政局动荡,造成社会不稳。客观地说,反西化论者的观点不无道理,他们的担心也绝非杞人忧天。反西化论者主张坚持中国现行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认为这一政治制度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也有西方政治制度所无可比拟的优势,那就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行政效率高。这说的倒也是实话。
这样看来,西方民主制度和中国现行政治制度各有各的长处,又各有各的短处。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试着扬长避短,将两者的长处结合起来,进行创新,建立一套全新的、前所未有的、真正具有时代先进性和巨大政治优势的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呢?我认为,这才是我们政治体制改革应该选择的方向。
三、前 提
既然是要融合中国现行政治制度和西方民主制度两者的长处,那么在探索创建新制度模式之前,就要找准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长处和优势所在,并把保持甚至强化这种长处和优势确立为改革的前提。
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无论怎么改革,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长处和优势就不会丧失。于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成为整个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前提。
中国共产党的一党领导,这也许是西化论者对中国现行政治制度进行攻击的一个最主要方面,认为这是中国政治不民主的表现,但是我认为,这恰恰是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一个最大的长处和优势。
应当认识到,民主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我们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科学的政治制度。一切政治活动和政治现象都可以归结为政治权力的运行,科学政治就是要在政治权力的运行上实现两个目标:权力效率和权力品格。权力效率是指权力实现政治目标的能力。权力品格是指权力抵御腐败、防止异化的能力。衡量一个政治制度好坏的标准不是看这个政治制度是否民主,而是看这个政治制度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权力效率和保持权力品格。一党领导至少在发挥权力效率上有明显优势,况且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久经历史考验、有先进思想理论武装、对中国国情和发展道路有深入思考、具有熟练执政能力、组织性强又非常注重自律的成熟政党,有这样的政党领导国家发展,是中国之幸,是中国人民之幸,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不应轻易放弃。
四、解放思想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将西方民主制度的长处拿过来,弥补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短处和不足。而这要求我们必须要解放思想。
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一个最大的软肋是在权力制约上力不从心。反西化论者也主张应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依靠内部监督的办法防止权力腐败从来都是靠不住的,要想有效地防止权力异化,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外部制约机制,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
长期以来,无论是西化论者还是反西化论者,多习惯于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实行三权分立、多党制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水火不容,或者说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其实,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实行三权分立、多党制并不矛盾,完全可以相互吸收、融合。就像以前我们搞经济体制改革,突破“社会主义等于计划经济,资本主义等于市场经济”的思想禁锢一样,现在搞政治体制改革也要进行思想解放。公有制基础上可以搞市场经济,共产党的领导下也可以搞三权分立、多党制。三权分立、多党制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搞。“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思想及相关制度安排,是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吸收利用。
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先进的社会制度,注定要包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中国共产党是始终代表中国最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政党,要敢于直面外部监督,并且善于接受权力制约。
五、改革方案
(一)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立法权归国会,行政权由总统、总理掌握,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二)国会分参、众两院。众议院议员由全国人民按照人口比例通过普选产生,任何党派都有平等的参与权。参议院议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委任,至于被委任者是何党派,不限。
(三)总统设正、副职各一人,由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选任。总统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四)总理由众议院选举产生。总理党派归属不限。副总理及内阁官员由总理提名,经众议院同意后任命。
(五)众议院议员、参议院议员、总统、总理及内阁官员的任期均是五年,且相互之间不得兼职。总统、总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六)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参、众两院同意后任命。法官不得参加任何党派。法官任职终身。
(七)国会议员、总统、总理、法官不得为现役军人。除中国共产党外,任何党派不得在军队中建立组织。除中国共产党外,现役军人不得参加任何政党,不得参与任何政党活动。
(八)任何法案必须由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然后经总统签署发布后生效。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享有否决权。但是,当参、众两院均以2/3多数通过时,总统不得否决。
(九)总统是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兼最高行政首脑。总统管理和指挥全国武装部队。总统制定国家内政外交政策,并监督内阁行政。
(十)总理领导内阁,是全国最高行政首长。总理及其领导的内阁享有行政执行权。国会通过的法律,总统制定的内政外交政策,总理及其领导的内阁都要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总统发布戒严令、实行军事管制、同外国缔约、赦免罪犯须经参议院同意,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使用、增加改变税收、发行国债、国债资金使用须经众议院批准。除紧急情况下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外,对外交战须经国会两院同意。
(十二)对国会通过的法律、总统发布的政令、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最高法院有违宪审查权,被宣布违宪的法律、政令、行政行为,自动失效。
(十三)总理既要对总统负责,也要对国会负责。总统对总理的工作不信任时,有权经参议院同意,解除总理职务。众议院也可以以2/3多数通过对总理的不信任案,并经参议院过半数同意后,解除总理职务。总理被解职后,由众议院在30日内重新选举出新的总理。
(十四)众议院可以以2/3多数通过对总统的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要么辞职,要么下令解散众议院,但须经参议院同意。参议院不同意的,总统须辞职。参议院同意的,众议院解散,重新举行大选。大选后选出的众议院第一次会议第一项议程就是对总统进行信任投票,总统获得半数以上信任的,可以留任,未能获得半数以上信任的,必须辞职。总统辞职后,由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在30日内重新选任新的总统。
(十五)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可以解除总统的职务,重新选任新的总统。
(十六)总统、最高法院大法官犯贪污贿赂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众议院可以以2/3多数通过弹劾案。对弹劾案的审判由参议院进行。审判总统的,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审判大法官的,由总统指定的其他最高法院大法官主持。弹劾案在参议院获2/3多数认定总统、大法官有罪,总统、大法官职务自动解除。
(十七)各级地方议会只设一院,议员由各地方人民普选产生,任何党派都有平等的参与权。
(十八)各级地方行政首长由上一级行政首长提名,经同级议会同意后任命。省级行政首长由总理提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议会同意后任命。
(十九)总理可以解除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首长职务,上一级行政首长可以解除下一级行政首长职务,地方各级议会可以以2/3多数通过不信任案解除同级行政首长职务。行政首长职务解除后,按照法定程序重新任命。
(二十)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遵循地方服从中央,在不同中央抵触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级性的原则,地方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与此相同。
(二十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及政治特权由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章是国家宪法的组成部分。修改中国共产党党章的,须同时修改宪法,修宪未获通过的,对中国共产党党章的修改无效。
(二十二)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行为,利害关系人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程序寻求救济后仍不服的,可以诉诸国家司法程序。必要时,国家司法机关可以主动提起公诉。
(二十三)思想、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平等。人民的上述自由权利,非依宪法,不得加以剥夺或限制。
(二十四)宪法修改程序:第一步,提案。须经众议院4/5多数通过,或者经参、众两院各3/4多数通过。第二步,将国会通过的宪法修改方案由总统签署后公告全国。第三步,全民投票。须有选举权的公民过半数参加,且经参加投票的选民2/3多数通过。第四步,异议处理。投票、开票结束后,任何对投票、开票过程有异议的人,都可以在30日内向最高法院提出,由最高法院在60日内对异议作出裁决。第五步,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异议处理期满根据投票及异议处理结果宣布宪法修正案生效或者无效。
六、简 评
新中国特色政治体制有三大特点: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化。
虽然现行宪法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仅是原则性的规定。上述政治体制改革设计方案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制度化,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拥有其他普通政党所没有的一系列政治特权。可以说,上述政治体制改革设计方案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点上,比之中国现行政治体制,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一党领导与多党竞争、权力分立有机融合。一党长期执政与多党竞逐政治权力同时并存,这在世界范围内和人类历史上都是罕见的。上述政治体制改革设计方案之所以如此设计,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外建立强有力的外部制约机制,这并不是要削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反,这是意在通过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更好地促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方面,引进西方民主制度,实行多党竞争,提高了政治活力,强化了权力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众议员职位,拥有内阁官员及地方行政首长任命权、掌握巨大行政资源的总理宝座,足以让所有政党,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友党和反对党,都趋之若骛。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平等竞逐众议院席位,众议院版图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在众议院实力的消长,足以让作为长期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经常受到鞭策。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对参议院和总统职位的控制,又让中国共产党处于国家发展的绝对领导地位,使上述鞭策不至于导致政局剧烈动荡,危及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同时有利于保持国家政策的一贯性和连续性,有利于实施国家长期发展战略,避免西方多党制下国家政策左右摇摆、执政党容易短期行为的缺陷。
(三)中国共产党半自治化。
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宪法化和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章行为救济的司法介入,都是中国共产党半自治化的表现。这是从党的建设方面对中国共产党政治特权进行外部监督和制约的进一步措施,是赋予中国共产党法定长期执政地位的同时必须的制度安排。
七、尾言
在十九世纪,曾经有一位西方政治家把中国比作“睡狮”,认为中国这只睡狮“一旦被惊醒,全世界都将为之震动。”如果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这只东方睡狮第一次在全世界面前睁开了它的眼睛,那么现在如果中国能够在成功实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成功完成政治体制改革,中国就将成为一只真正昂首屹立在世界面前、完全苏醒的东方雄狮!
作者 赵旺安 2008-5-2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