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法学学生就业难_中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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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法学学生就业难
【正文】
谭敏涛题记:之前,有文章发出:“进不了公检法,法律学生才去当律师吗?”的呐喊,时隔半年之后,又到新一届的法学学生毕业之际,媒体刊发出“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倒数第二”的深思,这又让中国法学教育陷入一片指责和不满之地,中国法学教育怎么了,中国法学学生怎么了,为何被外人看来前程似锦的法学教育转折到了就业率位居倒数第二的尴尬之地,为何风光无限的法学教育到现在成了人人自危的专业选择,为何法学院毕业生成了社会的就业负担。或许一些法学学生自己就可以给出答案,或许一些法学教授有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解答,或许教育部门有着自己有别于民众的解读,但是,这些都不妨碍我们以一位法律学生的视角解读法学学生就业难??难在何处的症结所在,路在何方??路在自己脚下的自我解读。
下述为广东海洋大学2010届法学毕业生李慧华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谭敏涛的对话交流,作为2010届法学毕业生,李慧华对律师职业的向往和追求着实让我钦佩和赞赏:作为法学毕业生,她选择了律师职业,作为法学女毕业生,她选择了律师职业作为自己的职业方向和追求,这不得不让我深思和追问??到底是什么,让她在考上了公务员却又义无反顾的投向中国律师的怀抱。在一问一答间,在又思又想时,或许我们可以寻找到李慧华学生的职业价值追求和人生方向。
提问者:谭敏涛---一直关注中国法学教育,并且体感中国律师职业和职场的青年学者,在追问和思虑中,寻找中国律师职业的未来和明天。而这,也仅是一场关于法学学生与律师职业选择的问与答,也仅是一次法学学生职业定位和规划的思与虑。我们难以给出法学学生就业的准确答案,但是,我们冀望于通过本次对话让读者深思??到底什么样的法学教育才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出路,什么样的职业选择才是法学学生的绝佳之路,什么样的学习方式才是法学学生应予努力和践行的实战方向。
谭敏涛:据你所知,你们班级或是你们学校的法学院毕业生愿意或是已经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能有多少呢?
李慧华:就我们班而言,我先给出我们班的人数吧。我们班37人,但就我了解真正想从事律师职业的5个不到,而现在只有两个在律所实习。
而就我们学校法学院毕业生而言,就更少了,我知道已经在从事这一行业的也就10个之内吧。我所了解的也就是08届09届和10届毕业生。每届毕业生有两百人左右,可是加起来真正从事律师行业的,我能知道的也就10人。
谭敏涛:这也即是说,法学毕业生愿意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数很少,而且,哪怕有些学生毕业之时进了律师职业,最后也可能不得已而离开。这个数字和我们班级一样,甚
至于,我们这样的专业法律学院毕业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数也很少,不是他们不想从事,更多是从事不了,缺少了对律师职业的关注和了解,哪怕取得了司法资格证书,一些人却依然徘徊在律师职业大门外。你觉得诸多的法学院学生不愿意从事律师职业的原因何在?结合法学毕业生就业难,公检法招聘人数有限,而律师职业却又少有人问津,法学教育在你看来是否矛盾丛生呢?
李慧华:首先说原因吧,诚如您刚才的文章所言(注:《谭敏涛:“进不了公检法,法律学生才去当律师吗?》”),我认为不愿意从事法律职业的原因主要是:第一、起步收入低,奋斗周期长,前期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非常辛苦;第二、很少人真正从一开始就去了解律师的就业方向和就业前景。具体地说,就是没多少法学院学生真正了解律师到底是什么、到底要做什么、底需要具备一些什么素质;第三、法学教育,尤其是我所在的学校,一个普通二本学校的法学院,只会培养公务员考试人才,却基本不重视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这也是法学院学生入行律师职业受到的较大阻碍。
至于说到法学教育,我不敢下什么结论,但是我觉得第一、现在中国的法学教育太泛滥了。以前在禁止专科院校开法学专业的时候,法学专业基本上泛滥全国,简直是个大学就有法学院。这几年好点儿,至少专科院校不能开了。第二、课程设置不合理。个人觉得法学是一个边缘学科,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既然允许本科阶段开设法学专业,那就最好大一大二阶段安排公共专业课程,即所谓的十四门核心课程的教学,然后大三开始分方向,可按一般的民商、经济、行政、刑法等划分,然后除根据专业方向设置与方向有关的法律专业课以外,还要设相关的其他课程,如民商法方向应该设置管理学、经济学等一些课程,国际法方向应该相应设置国际单证、国际支付、金融等课程。
谭敏涛:的确,现在一些院校虽然说分了法学专业方向,但是专业之间几乎没什么区别,专业的学生没有专业的优势,这当然限制了法学学生的就业范围。而且学生很少在校期间就能判别出什么样的职业方向才是自己喜欢和社会需要的,对于法学教育,这样的课程很缺失,也很紧需,但就是很少有学校开设??为法学学生讲解法律职业方向选择和规划。除过法律,法学学生很少再涉猎其他课程,但是,社会却不是你仅掌握了法律就可以适应的,社会把一个人当做全才来看待,企业或是律所把一个法学学生当做预防法律风险和善于处理法律纠纷的预言者和实战者来看待,而我们的法学学生却往往缺少这样的才能和技能。而听说,你在校期间就在法院、律所、仲裁委、企业都实习过,这为你法律职业定位奠定了良好的选择和抉择基础,是什么因素促使你将实习和在校学习结合起来呢?
李慧华:第一、在高考之前专业选择的时候受到的指导。我报这个专业,就是带我的那个律师认为我适合当律师,让我报的法学;第二、我非常幸运我能够遇上负责任的导师。我大一的时候曾就“如果我要当律师,我大学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发了邮件给我的导师,以下是他的回复:
“我并没有信心给你开出药到病除的方子,也害怕承担这类责任。我只能说,如果我有机会重新读大学的话,如果我一心想做一名律师之类的法律执业者的话,我会完全另起炉灶。首先,我会尽可能早地去实习,跟一个好律师或好法官,亲身参与各类法律环节。实习的好处至少有两个:
一、找到真问题,知道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知识,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能力。现在大学法学教材总的来讲,鱼龙混杂,参差不齐。如果辛辛苦苦读了几年,发现学到的东西没用,有用的东西没学到,那就太不划算了。而早一点参与司法实践,实实在在地跟着前辈打些官司,就会清楚法律实践中真正有用的知识是什么,读书就能有的放矢,辨别好坏。
二,获得学习的动力。在社会中走了几趟,切身感受过各种问题处理的难度和知识的重要性后,学习就更来劲了。我以前教的一些毕业生,在这方面体现得很明显。其次,我会根据司法实践的特点,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专业能力。
按照学科分类,精读案例,一个一个地看,每一个案子独立写一份起诉书、答辩词和判决书,然后对照权威版本反复修改。此举既能有效提高写作能力,又能有效训练法律思维。通过对个案的反复研究,我们慢慢有能力把握法律问题的核心,发现真正的问题所在;另外,这种训练的好处是,一毕业即能马上适应诉讼业务,独当一面。
当然,案例研究的同时也要适当地系统阅读好的教材(著作),案例研究可以帮助我们纵深地把握问题,而教材更多地是帮助我们的法学思考系统化。仅仅读教材(著作),容易陷于空洞和肤浅,难以深入把握理论精髓。法学是一门处理纷繁复杂的人类纠纷的学问,没有对人事背后逻辑的深刻理解,理论是化不透的。我想,一般来讲,一个法律初学者这样训练1-2年,肯定脱胎换骨。现在法学教育最大的弊端是课程太多太杂,且主要是传授知识而不是训练能力,学生就成了垃圾桶,东西装的很多却没有多少消化,完全不系统。学了忘,忘了学,忙忙碌碌四年,最后两手空空。“
然而,体制已经无法改变,只有适当调整自己,尽量系统地自学。在目前这个大学体制下,我得很惭愧地承认,最有效益的学习方式是自学。
现实一点,我觉得应该以司法考试那十几门为限,重点选择几大部门法和诉讼法学习。而且,要通过案例的方式来学习,教材作为参考书。
我正是认真地听取这位导师的意见之后,一步一步按照他的指导训练自己的,在我度过了最初入学的迷茫之后,我让自己面对现实,认真为自己将来的职业选择学习。
从开始的接受现实,到最后的深深爱上这个专业,确实经历了很多。不过,或许我的想法也有点过于实际。热切地成为一名律师,当然首先是因为喜欢。但这个喜欢也绝对不是一时冲动,也是要计算成本和收益的。我觉得我的思维有点倾向于商业化,觉得律师也是一种“产业”和“事业”,根据我的喜好,我更喜欢律师职业,愿意把律师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选择和追求。
谭敏涛:在初学法学之际,能有良师益友的谆谆教导的确让你少走了不少弯路,而且能尽早的明确专业方向之学习。在大学法学学习过程中,首先应该精读好教材,吃透基本的基础知识,然后多看案例分析,并且还要关注社会法律案件(事件),试图以自己的知识和学识解读,哪怕说错了,至少自己是学生,社会都会给自己一个原谅的借口。而当你走向了社会,再出错,那就没人再原谅自己。因为社会把你看做是解决问题的人
才,而你却是不停犯错的“坏学生”。从接触法律到喜欢律师职业,可以说你经历了不断的取舍和艰难的抉择,而你最终选择了律师职业作为自己的职业方向,主要是什么原因呢?除过喜欢律师职业,还有其他吗?应该不是一篇文章的标题所说“进不了公检法,法律学生才去当律师”吧。
李慧华:公检法部门,凭借我的努力我也能考进去。可是,我不想一开始就让自己在不喜欢的职业上陷入太多。
曾经,我也想过是否应该先进入公检法,积累几年人脉再进入律师行业,可是,当我考上了公安之后,我却不想了。这也是我的固执所在,我固执地认为,人脉这东西,我迟早能积累起来的,不管我在哪儿。
最终的原因,第一是对这个职业深入骨髓的喜欢,真正地做梦都想当律师;第二个原因,就是上述说的,律师在未来可以产生无限的经济价值。
谭敏涛:喜欢,而且是深深的喜欢让你选择了律师这个被人不太看好,特别是不看好女生从事的职业作为自己的职业方向,我为你忠于自己的喜好选择而欣喜。选择喜欢的职业,并且努力从事,这是每个人期望的生活方式,而你做到了,为你感到高兴。据你所知,法学毕业生直接做律师的最大障碍是什么?什么因素会限制一些人进了律师职业却又不得不离开呢?
李慧华:最大障碍:第一、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并不是说我们本科什么都没学。事实上,任何一个过了司考的人,基本上都把中国大半的鸿篇巨著般的法律条文读过一遍以上。但我所说的“局限性”是指法律所涉及的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的局限性。正如我刚才所言,法律不是法条,仅懂得法条和法律理论没用,必须结合实际,好比要做公司的法律顾问,至少得对公司的管理、公司的内控体系、公司的HR、公司的财务制度等有粗浅或者一般或者稍微深入更或者非常专业的了解,才能支撑起法律实务的实施。第二、缺乏真正的实习经验和经历。多半学生的实习只是为了混学分,去实习只是端茶倒水,没好好在里面学到东西,这也就让法学实习大打折扣,而且还浪费了时间。
至于让人进入了又不得不离开,原因估计有很多,但我不好说,我说我能预见到的,还是那几个原因:周期过长、待遇过低、工作过于辛苦,早期的工作卑微没有地位等等吧。
谭敏涛:我也一直认为,应该让法学学生大一暑假就去实习,让他们每个寒假和暑假都在实务中学习,这样到了学校的理论学习,才更能知晓社会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而自己又是什么样的法律学生,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实践是检验法学学生能力的最好标准。但是,诸多的法学学生缺少了这一环节,他们只知道在学校学校书本知识,而忘却了在实务中学习操作技能,这样,势必让他们在选择法律职业方向时陷入迷茫。一个知识储备不够的法学学生除了考进公检法外,很难在社会上找到需要法学学生的工作,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学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原因??实务技能欠缺,法律操作技巧没有,因为他们在校期间就没有重视实务能力的培养,走向社会当然不被看好了。
最后,再结合近期中国律师被误读和误解,被行政当局限制和严管,你怎么把脉中
国律师的未来?你觉得在中国,律师的职责或是定位应该是什么?
李慧华:我的看法是,律师应该是风险防范专家,律师,应该是一种旁观者的角色,为客户从各角度分析、防范风险,是建议客户怎么做比较好,而不是强迫客户接受自己的观点,更不能是一味迎合客户的需要。律师是一个独立的第三人,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独立思考,、我提倡“客户至上”但不是完全作为客户的傀儡。
至于涉及政府那块,请恕我没有那个能力来分析这个问题。
谭敏涛总结:律师,当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让守法者不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仰,让违法者畏惧法律的惩罚,让社会处在和谐的正义光芒之下。而民众对律师的误读和误解这是任何一个职业的必然路径依赖,中国律师需要做的就是以当事人利益为重,以依法办案为原则,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尺度,让民众切实和切身感受到律师于当事人、于这个国家、于这个社会的贡献和价值所在。
再者,法学学生就业难,问题出在法学教育上这个主要症结上,但是,在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下,依然有一些法学学生职业前景广阔而明朗,他们在自己理想的法律职业方向上痛并快乐的前行和奋进,他们在自己奋力追求的法律职业道路上埋头进取和实干,他们相信,总有一天,未来属于他们,而且只能属于他们。所以,一味的埋怨法学教育并不是现有环境下解决法学学生就业难的唯一方式,而应该从法学学生自身的职业规划和设计中,找到适合自己,并且也适应社会的法律职业方向,唯有如此,每一位法学学生才能在毕业之际以社会的衡量标准准确的定量和定位自己,明晓的实现和展现自己,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在理论和实务之中,在自我和无我之心,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法律职业之路。
【作者简介】
李慧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学士。
谭敏涛,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北大学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