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调研10.4_队伍建设调研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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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提纲

临洮县人民法院

一、基本情况

一、队伍现状

临洮县法院院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庭)、法警大队、信访督察室等12个职能机构和党支部、纪检组;派出人民法庭7个,分别是新添、辛店、中铺、玉井、衙下、窑店、站滩人民法庭。内设机构和7个人民法庭均于2004年由县编委批准确定为科级建制。全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86名。实有人员79人,其中男性67人,女性12人;公务员75人,工人4人;中共党员61人,民盟盟员1名,共青团员2名。

全院30岁以下5人,占6.3%;31—35岁的5人,占6.3%;36—40岁19人(其中工人1人),占24%;41—45岁24人,占30.4%;46—50岁11人,占14%;51—55岁9人(工人1人),占11.4%;56岁以上6人(工人2人),占7.6%。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3岁,55名法官平均年龄44岁,4名院长平均年龄51岁,32名中层领导平均年龄43.5岁。

75名公务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2人,占82.7%;大专3人,占4%;其中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的10人(法律类专业的6人,非法律类专业的4人),第一学历为大学专科的22人(法律类专业的5人,非法律类专业的17人),第一学历为中专的20人(法律类专业的2人,非法律类专业的18人)。55名法官中大学本科47人,占85.5%;中专高中以下学历8人,占14.5%。

公务员中副县级1人,正科级17人,副科级21人,科员34人,科级干部占52%。直接在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为64人,占87%。

二、专职审委会委员配备情况

1、基本情况。经县法院多方努力,2009年4月县编委临编发(2009)6号文件确定我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为副科级。

2、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县法院虽配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但县编委确定编制时仅为副科级。这与上级文件把专职委员按院领导对待的精神有点不符,造成了工作及任职上的不便。现我院专职委员一直空缺。

3、工作建议。2006年,中共中央就发出关于配臵专职委员的文件,但直至2009年基层法院才得以落实这项政策。由此可见其中的困难和问题。建议上级机关应加大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协调、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后共同下发文件,为基层法院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三、人才流失和法官“断层”情况

1、人才流失情况。近五年来,我院共流失人才3名,均为本科学历、男性,年龄分布在35岁-55岁之间,其中调到政府机关2名,调到检察院1名。人才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

一、有些人认为在政府机关工作比在法院工作有前途,解决待遇比较容易,工作压力又轻、工作风险又小。其

二、法官的工资与公务员的工资相比,差距又不大,待遇又不高。其

三、法官的准入“门槛”较高,很难通过司法考试。

2、法官“断层”情况。临洮县是国家扶贫县,县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84名,实有公务员72名,工人4名(占政法专项编制)。

全院35岁以下的8人,占公务员的11%;36—40岁的21人,占公务员的29%;41—45岁的21人,占公务员的29%;46—55岁的19人,占公务员26%;56岁以上的3人,占4%。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3岁,53名法官平均年龄44岁。2002年,实有法官60名,年结案1441件,人均结案24件;2009年,实有法官53名,年结案1804件,人均结案34件,与2002年相比,法官减少7名,人均结案增加10件。自2002年来,法官增加10名;法官减少17名,具体是,在职法官病故3名,退休9名,调出法院系统5名。出现法官“断层”现象的原因:一是法院管理行政化模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法院编制按照行政机关的标准核定,没有按照审判庭特点和审判案件合议庭的需要核定。1995年至1996年按照“两乡一庭”的要求增设了8个人民法庭,1995年——1997年3年进了20多人,但没有增加编制,致使人员超编。1999年以后又合并法庭,到2002年先后撤并减少了10个人民法庭,编制减少到了76名。此后直到2006年,超编人员才消化完。1997年以后到2006年全院没有进一个人,致使人员青黄不接。二是法官准入“门槛”较高,法院内部人员(书记员、法警)转入法官的数量有限。三是法官待遇相对较低,与法官的工作量、工作压力、“准入门槛”等不相协调,优秀人才很难留住。

3、政策建议。(1)按审判规律,适当增加编制;畅通进入渠道,公务员考试正常化、经常化。(2)现法官属公务员序列,建议在现有范围内,适当提高法官审判津贴。

四、干部轮岗交流情况

1、基本情况。干部轮岗交流主要在本单位内部进行。2005年内部轮岗29人,2006年内部轮岗10人,2007年内部轮岗16人,2008年内部轮岗14人,2009年内部轮岗21人。近年来,我院干部对外交流中仅有1名到市中院挂职锻炼,任庭长助理。

2、主要问题及建议。干部轮岗交流存在方式比较单一,且挂职锻炼期限较短。建议进行多方式交流,并适当延长锻炼期限。

五、关于法院工作人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

临洮县人民法院除在2002年机构改革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规定对55岁以上人员提前离岗以外,再没有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目前,提前离岗的5名法官已经全部达到退休年龄,并于2005年前全部退休。

规范离岗、离职应当有统一的规定,明确离岗、离职的条件、应当享受的待遇等,并且提前离岗、离职应当采取自愿原则,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决定。

六、关于法官退休制度

当前,临洮县法院执行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退休制度,全院现有离休人员1名(副县级),退休人员21名,其中退休干部19名、退休工人2名。

法官也是公务员,法官退休制度应当执行《公务员法》的规定,由于基层一线法官人员少,青黄不接,断层严重,但工作量大,法官超负荷工作,劳神劳心,年龄达到50岁而又自己申请退休的,应当同意退休,然后通过统一招考给法院补充新鲜血液。

关于基层人民法庭法官职级配备情况

1、人民法庭工作情况:新添法庭辖新添、八里铺、峡口、上营四乡镇,辖区人口11.5万人,年平均受理案件200件;辛店法庭辖辛店、太石两个镇,辖区人口7万人,年平均受理案件110件;中铺法庭辖中铺、红旗两个乡镇,辖区人口3.4万人,年平均受理案件50件;玉井法庭辖玉井镇,辖区人口3.7万人,年平均受理案件60件;衙下法庭辖衙下、南屏两个镇,辖区人口7.2万人,年平均受理案件120件;窑店法庭辖窑店、康家集两个乡镇,辖区人口6万人,年平均受理案件100件;站滩法庭辖站滩、连儿湾、漫洼三个乡,辖区人口4.2万人,年平均受理案件70件。人民法庭的设臵为便利人民群众诉讼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2、人民法庭人员配备:我院7个人民法庭共有工作人员22人,占全院公务员的30%,平均年龄44岁,大学本科18人,专科1人,中专高中3人。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平均年龄43岁,均为大学本科学历,正科级4人,副科级9人;其他干部中副科级1人,其余均为科员。

3、人民法庭法官职级配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院7个人民法庭均为科级建制,设庭长、副庭长二个领导职位,但没有科级非领导职位,致使提高法官职级待遇只能通过担任领导来解决。

4、落实适当提高人民法庭法官职级的建议:在人民法庭除设臵领导职位外,适当设臵1-2个科级非领导职位。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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