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工程厂用电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_火电工程的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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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工程厂用电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
典型大纲
目录
1.总则
2.监督检查的依据
3.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5.检查内容和要求
6.检查的步骤与方式
7.检查评价
1.总则
1.1 为了保证机组试运和投产后安全、可靠地运行,根据部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 厂用受电是火电工程由静态过程向动态过程转化的重要阶段,是关系到机组能否颀利进入试运阶段和投产后厂用电安全、可靠性的重要工作,应特别重视工程质量。
1.3 本典型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或质量监督站)对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监督检查的依据
2.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2.2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堆(试行)》第五篇电气篇;第九篇焊接工程篇;第十一篇调整试运篇。
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7-90)。
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2.3.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49-90)。
2.3.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2.3.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2.3.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
2.3.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2.3.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2.3.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一91)。
2.3.10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2.4 主要设备的出厂技术证件、技术文件。
2.5 有关厂用电系统设计图纸。
2.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2.7 部颁火力发电厂设计规程:(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9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等有关设计规程。
3.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1 厂用电受电方案经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已予批准。
3.2 厂用电系统的建筑工程(包括照明、通风、消防、采暖系统、电缆沟道、隧道、变电站建筑构支架)已完成,并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程序进行了监督检查,证明能满足厂用电系统带电要求。
3.3 厂用电带电后有明确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单位。
3.4 由受电电源一高压启动变压器一380伏中央配电装置及相应的控制保护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合格。包括下列设备系统:
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
与启动/备用变压器相联接的高压配电装置;
主厂房厂用电系统的高、低压成套配电装置;
中央厂用低压工作(备用)变压器;
网控室(或主控制室)及集控室(或单元控制室)柑应的保护、控制、信号盘;
直流系统的直流盘、蓄电池、充放电设备以及相应的控制设备;
厂用系统的电缆敷设、制作;
防雷、接地系统。
3.5 具备相应的通讯设备。
4.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4.1 设备检查安装记录。
4.2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
4.3 制造厂的技术证件和文件。
4.4 设计变更通知单。
4.5 保护定值及调整试验记录。
4.6 工程验评签证。
5.检查内容和要求
5.1 质量监督中心站监督检查范围由受电电源到厂用380伏中央盘带电。其余部分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检查。
5.2 重点检查的内容
5.2.1 各项电气试验符合交接试验标准和制造厂的技术标准。
5.2.2 电气对地距离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5.2.3 变压器
检查各部位密封情况,应不渗、漏油;储油柜和充油套管油位应正常;
检查安装记录、器身检查记录、干燥记录、绝缘油的分析试验报告、真空注油工作记录;
检查冷却系统的安装、试运情况;
事故排油设施良好,消防设施齐全;
检查有载调压切换装置就地和远方操作动作的可靠性、正确性;
检查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系统的试验记录;
检查瓷套管的外绝缘和结构密封,应良好。
5.2.4 110干伏及以上断路器
开关的外绝缘和密封状况应良好;
查阅开关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和主绝缘(绝缘拉杆)的绝缘电阻值的测试结果;
查阅开关分、合闸时间、速度、同期性等测试结果;
查阅开关绝缘油电气性能或SF6气体的微水量的测试结果;
开关操作机构动作的可靠性、正确性、跳合闸线圈动作电压测试结果。
5.2.5 隔离开关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分闸时触头的打开角度或距离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触头接触良好。
5.2.6 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的各项试验合格。避雷器放电记录器密封良好,指示正确。
5.2.7 互感器的外绝缘完整无损,密封性能良好,绝缘油质合格,油位正常。
5.2.8 软母线的液压检验记录、硬母线焊工合格证件、焊接检验记录。
5.2.9 手车式配电柜或抽屉式配电柜应操作灵活,闭锁可靠,柜内电缆管孔洞封堵良好。
5.3.10 电缆规格符合设计规定,排列整齐、弯曲适度、无损伤;标志齐全、清晰、正确;充油电缆无渗油,油压指示正确;直理电缆路径标志正确;电缆沟道内无杂物、积水,畅通,照明、通风、排水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阻燃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5.3.11 次回路接线正确,工艺美观,连接可靠,绝缘良好,无损伤。回路编号正确,字迹清晰,不脱色。试操作动作、音响、灯光信号正确。
5.3.12 蓄电池室的建筑工程及辅助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充放电合格,记录齐全,绝缘良好。
5.3.13 保护。自动装置的整定符合规定,操作联动试验正常,线路双侧保护联调合格;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负载现场实测值满足要求。
5.3.14 防雷和接地
查阅避雷器的试验结果;
查阅接地网工程隐蔽验收文件;
查阅接地电阻测试报告;
检查避雷器、避雷针、主设备接地情况。
5.3.15 查阅油质色谱跟踪记录。
5.3.16 受电范围内的通道、盖板齐全;围栏、带电标志等安全设施齐全。
6.检查的步骤与方式
6.1 步骤
6.1.1 自检阶段
施工单位根据监督大纲进行自检,对自检中查出的问题整改完毕,认为具备受电条件后,向工程质监站提出预检查申请报告。
6.1.2 预检查阶段
工程质监站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大纲要求进行厂用电受电前工程质量预检查。认为具备受电条件后应提前7天向网、省局质监中心站申请正式监督检查。
6.1.3 质监中心站接到报告后组织有关专业质量监督工程师及质监站监督人员进行厂用电前质量监督检查。
6.2 检查方式
6.2.1 分别听取施工、运行、调试、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有关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自检及预检查情况的汇报。
6.2.2 查阅安装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调整试验记录、制造厂出厂技术证件和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四级验收签证记录。
6.2.3 现场检查观感质量,抽查重点监督检查项目的实际质量指标。
6.2.4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部分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厂用电系统受电后运行状态检查。
7.检查评价
由质量监督中心站厂用电受电的监督检查组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向参检单位和受监单位提出厂用电受电前的监督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受电前必须处理的质量问题;可遗留到受电后继续处理的质量问题,对是否允许厂用受电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