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学历考_憋屈的中国法官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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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学历考

当今之中国,司法缺乏权威和公信,冤假错案横行,司法腐败愈演愈烈,人民怨声载道。何也?有人将之归罪于司法不独立和法律不健全,有人将之归结为司法体制不健全,司法缺少监督。笔者认为,上述问题是导致司法缺乏权威的主要因素,但却不是最重要、最核心因素。最主要,最核心因素是什么?笔者认为是人的素质问题,进一步讲是法官的素质问题。中国法官的法律素质太低,学历太低,大多数法官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这才是中国司法权威和信任危机的最核心根源。下面是笔者对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官学历结构变迁史的研究。大家读完后可以发现,即使是在法学毕业生以每年17万人的速度涌向就业市场的今天,法官阶层的真实学历结构依然低得让人无法相信。读完笔者的文章,相信大家会对中国的法官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一、1978年——1985年左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人民法院百废待兴,急需补充大批干部。1978年之后的两三年内,法院干部数量以空前的速度和数量急增。当时法院进人的主要途径是:

1、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

2、从具有初中、高中文化水平的乡村干部、中小学教师和军队复转人员中选调。当时法院队伍的政治素质总体是好的,而文化水平、法律专业知识水平普遍偏低。

到1984年底,全国法院的学历状况如下:

1、总人数15万;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05万人,只占总人数的7%;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属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还不到4500人,不到总人数的3%。

4、在13.95万大专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中,具有干部身份、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只有4万人。

5、1981年至1983年三年间,国家分配给全国法院系统的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总共500多名,当时法院每年自然减员一两千人。

6、1981年,我国法官(包括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数量为60439人。

1985年,国家专门为法院系统增编干部3万人,这些人全部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以上数据主要参考以下资料:

1、记者王斗斗:《时代关键词见证法官队伍30年变迁》,载2008年12月07日《法制日报》。

2、单长宗:《一段值得铭记的办学历史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创办纪实》,载2009年01月10日《人民法院报》(该文原作于2004年10月);

3、朱景文主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2007年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1993年底

1993年底,中国法院队伍学历状况如下:

1、法院系统干部总数24.74万人(1995年以前,中国尚没有法官的称谓,中国的审判人员任职很不规范,当时审判人员不必具备干部身份,具备干部身份的也不一定具备审判员资格);

2、干部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771人,占0.28%,其中法学专业的628人,占0.25%;

3、干部中本科学历2.09万人,占8.4%,其中法学专业1.4万人,占5.6%;

4、干部中专科学历9.3万人,占35.73%,其中法学专业6.87万人,占26.31%。

5、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自1985年成立至1993初年共培养出大专生7万余人,相当于干部队伍中的具备专科学历的9.3万人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培训取得大专证的。

6、全国法院审判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已由1987年的17.1%上升到1993初的66.6%。

以上数据主要参考如下资料:

1、1993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所作法院工作报告;

2、霍宪丹教授所著:《不解之缘:二十年法学教育之见证》(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中所附的《全国政法系统学历结构现状及到2000年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情况表》。

三、1995年

1、我国《法官法》1995年颁布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有1万余人,占法官人数的6.9%。按此计算,当时中国法官总数在14.5万人至28.9万人之间,笔者估计当时法官总人数在大概大21万左右。

以上数据参考了以下资料:

1、吴兢《我国法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出现三大转变》,载2005年7月17日《人民日报》第一版。

四、1997年1、1997年,全国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干部约85.7万人,其中具有法学类专科以上学历者仅占23.57%,有本科学历的更少,不到10%。

2、作为全国法官文化水平最高的地方之一的首都北京,当时北京法院系统4.5万多名法院工作人员中,已有75%的人获得了大专文凭。但其中60%以上的人是从电大、业余大学获得的文凭,只有约10%的人是大学本科文凭,但其中有多少是法学本科文凭仍不得而知。

参考资料:

1、于占华:《对法律人才素质教育的思考》,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第132页;

2、199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春龙在一次会上的发言。

五、2002年1、2002年,中国法院共有31万工作人员,共有首席大法官1人,大法官41人,高级法官3万余人,法官18万余人。

2、2002年,全国法院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共5.47万人,占法官总数的24.9%,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共2028人。以此推算,此时我国共有法官219679人。

3、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在2001年7月5日给最后一届学员颁发完毕业证书后并入了国家法官学院。业余大学前后办学17年,考试录取大专学历生13期,毕业189162人。这些毕业生人数,相当于法院系统现有人员29万的三分之二。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使法院干部队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由7.2%上升为80%,其中,审判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接近100%。

参考资料:

1、祝铭山:《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新局面——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我国法律职业学历现状》,载《人民日报》 2002年07月24日第十版。

3、单长宗:《一段值得铭记的办学历史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创办纪实》,载2009年01月10日《人民法院报》(该文原作于2004年10月);

4、王斗斗:《时代关键词见证法官队伍30年变迁》,载2008年12月07日《法制日报》。

六、1995年以来法官中本科学历人员“放卫星”式的变化

1995年,本科以上1万余人;

2001年,本科6.93万人;博士、硕士学位的2579人;

2002年,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共5.47万人,占法官总数的24.9%,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共2028人;(2002年本科学历法官人数反而比2001年少了1.5万人,这可能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也可能是由于部分高素质法官流失。)

2005年7月,本科以上学历者9万余人,占法官总数的比例为51.6%;

2005年年底,本科学历的人数已经达到11.5万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216人,占法官总数的比例分别比‘十五’前上升了37.6%和2.5%。

2008年全国法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者20万余人(不仅仅包括法官),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万多人。

参考资料:

1、吴兢《我国法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出现三大转变》,载2005年7月17日《人民日报》第一版;

2、2002年,全国法院法官中(《我国法律职业学历现状》,载《人民日报》 2002年07月24日第十版;

3、陈冰《历史和战略性的转变——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综述》,载2006年2月26日《人民法院报》;

4、王斗斗:《时代关键词见证法官队伍30年变迁》,载2008年12月07日《法制日报》。

点评:《人民法院报》和《人民日报》都算是比较权威的报纸了。对比报道中的数据,本科学历的法官4年时间里增加了近3万人(2001年“6.93万人”增至 2005年7月“9万余人”),半年时间却猛增2万余人(2005年7月“9万余人”增至2005年年底“11.5万人”)。至2008年年底,中国法院队伍中本科学历已到20余万人,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者已达80%以上。提升速度之快堪比“放卫星”!如此规模本科学历教育,其质量究竟如何,各位可自已想像。

七、2009年6月,中国法官学历现状之分析

按照官方公布的数据,2008年底,全国法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者20万余人(不仅仅包括法官),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万多人。而早在2001年法律业大撤销时,法院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就已达到80%,其中,审判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更是接近100%。

当然,上面的数据是官方的数据,我丝毫不怀疑其真实性。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法院系统的高学历绝大部分是在职学历,大多数人是“五大生”(即通过自考、电大、业大、职大、函授五种非全日制取得的学历文凭)和党校生。“五大生”中,自考制度较为严格,自考生水平尚可,其余的在职学历含金量究竟如何,其教学水平及学员质量有没有保障,恐怕全国人民都清楚。限于篇幅,我就不多谈了。

因此,什么东西最能说明现在我国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究竟如何,答案就是第一学历。只有货真价实的第一学历才能充分说明目前法官队伍的法律素质究竟如何。然而,遗憾的是,最近几年的官方数字几乎从不说明法院及法官队伍第一学历的状况。目前,全国法院队伍及法官队伍中目前究竟有多少人接受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大专教育或本科教育,又有多少法官的第一学历仍是高中甚至是高中以下?这是全国人民都关心的问题,也是本人下面所试图回答的问题。

问题之一:目前有多少法官的第一学历仍是高中甚至是高中以下?

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困难,但我只能通过分析论证给出一个大概的数字。截止2002年,我国法律业余法律大学累计培养出189162名大专毕业生。而根据当年法律业大的招生政策,这189162名学员的真实学历(第一学历)大概为以下三种情况:

1、高中或初中;

2、中专;

3、全日制大专非法律专业。这189162名学员除去退休、离休、辞职、开除、调离会流失一部分外,估计仍有70%即132413名学员目前仍在法院系统工作,而在这132413名仍在法院系统工作的学员中,大概会有70%左右即92689名学员具备法官资格,约占目前我国法官总人数19万人的48.78%。这就是说,直到2009年的今天,我国19万在职法官中仍有将近一半的人真实学历在高中或高中以下,根本没有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院校培训,而只经过法律业大短暂的、粗浅的、笼统的法律教育。

由于中国极其特殊的司法体制,在当时中国21万法官中,有很大一部分不从事具体案件审理工作,从事具体案件审理工作的大概只有12万左右。而在这12万名一线法官中,笔者估计法律业大毕业学员仍然会占到一半左右的比例。

问题之二:目前有多少法官接受过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本科教育?

2002年,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共5.47万人,占法官总数的24.9%。而这5.47万本科以上

学历的法官中,有多少人是全日制本科就不得而知了。目前有据可查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2002年7月6日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1998年以来,国家法官学院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共培养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本科生11275人。这说明2002年5.47万本科以上学历法官中至少有11275人是在职学历,剩余的4.35万人中,估计仍有一部分是“五大生”或党校生,还有一部分是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真正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专业毕业的法官估计不会超过80%,即2002年中国21万法官中真正法学本科“科班出身”的法官恐怕不会超过3.48万人。

2003年左右,法院系统精简了人员,精简规模大概在10%左右。另外,近几年,法院系统人才流失非常严重,据2006年2月17日的《人民日报》报道,湖北省法院系统近4年来因种种原因审判人员减少1922名,而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任职资格者仅568人。两者相抵后净减1300余人,呈负增长。截至2005年底,全国法院共有近30万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官约18万名。近5年来,除去达到法定年龄正常退休、因工作需要正常调动以及被法院辞退、开除的人员之外,全国各地方法院人员流失数近2万名,其中流失的法官(包括助审员)约占现有法官人数的7%,占全部离开法院人数的73%以上(2004年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干警流失347人,其中法官(或有法职的)272人,占流失总数的78.4%),即2001年至2005年间大约有1.46万法官流失。而这流失的1.46万法官中,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法官笔者估计最少会占到60%即0.88万名左右,他们大都在通过司法考试后选择了去做律师。

2002年以来,中国法院系统实行了凡进必考的制度,各级法院系统招录了大量的公务员,为法院系统补充了新鲜血液。这些新进人员中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大概占80%左右,法律素质较高,是法院系统中宝贵的新生力量。2002年以来,中国法院系统到底招录了多少公务员?这些公务员中又有多少通过司法考试后被任命为法官?官方并没有相关的统计数字公布,下面笔者根据自已所掌握的数据作一下估算。

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法院系统分别于2003年、2004年、2006年、2008年分四批招录法院工作人员,计划招录人数分别为432人、353人、792人、784人,共计2361人,招录后均为政法专项编制。2002年时,河南省法院系统共有人员2万余人,其中法官1.15万人左右。河南省2002年以来法院的人员招录规模约中法院总人数的10%左右。而河南省招录力度在全国来讲是比较大的,因此全国法院02年以来的招录规模总体来讲也不会超过10%,即全国法院系统02年以来大概招录了3万名左右工作人员。这3万名左右工作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大概会占到80%以上,即大概有2.4万名拥有本科以上学历。这2.4万名本科以上学历新进人员中,有多少已经被任命为法官,笔者估计不会超过50%,即1.2万人。理由如下:

1、许多人是被以聘任制书记员、法警、行政辅助人员的身份招录进来的,不具备任命法官的资格;

2、法官任职需要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但许多人考进法院时并没有通过司法资格考试,部分人可能至今也没有通过司考(据滕鹏楚:《论“两考”制度改革》(该文获得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奖)一文批露,由于法院招录考试没有很好地与司法考试衔接起来,某地法院招录的公务员通过司法考试的比例很低,2005年占8%,2006年占6.8%,2007年占 10.7%。其实,全国各地法院招录考试都普遍出现此现象。黑龙江省法院系统2004年招录220人,有司法资格的只有5人,占新进总数的2.3%。);

3、法官任职需要两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一部分人可能已经通过司考,但由工作年限不足尚未被任命为法官。

因此,笔者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推算出目前全国法院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官人数的计算公式为:

2002年全国法院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官人数(3.48万名)-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官流失人数(0.88万名)+2002年以来全国法院新招录的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务员中已被任命为法官的人数(1.2万名)= 目前(2009年6月份)全国法院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官人数=3.8万名。

该3.8万名法官仅占目前全国19万法官的20%。

以下的事实证明,笔者的上述估计是基本正确的:

1、据2007年7月26日《西安晚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陕西省全省法官队伍中,受本科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仅占21.84%,全省检察官队伍中,本科以上仅占36.14%。(记者程慧实习生韩云:《陕西省法官检察队伍人才断档 5年无人通过司法考试》)而且上述统计没有区分法官接受本科教育的专业,如果统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毕业法官的话,上述比例可能会更低。

2、贵州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仅有40人,占法官总数的0.85%,大学本科学历的2152人,占45.9%。法官学历构成多数为在职教育。全日制本科仅占大学本科总数的27.42%,党校本科占大学本科总数的44.05%,其他在职教育占大学本科总数的28.53%。三是35岁以下的年轻法官少,仅占法官总数的11.48%。

3、在青海全省46个基层法院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全部人员的31.36%,其中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5.71%;且地区分布不均,经济发展落后的偏远牧区法律人才少之又少。

——更多资料可参见关于西部地区法官荒参见2007年11月19日-12月3日《法制日报》西部地区法官荒系列报道:《四大难题导致宁夏法官队伍短缺,在这里我是一名“光杆司令”》(《法制日报》2007-11-19第5版),《“马背上的法庭”还有多少,云南边疆地区法院法官奇缺》(《法制日报》2007-11-20第5版);《这里需要后备人才,贵州法官队伍人员缺失情况调查》(《法制日报》,2007-11-21,第5版);《我们这里“有编制没人”,新疆基层法院少数民族法官不足尤为突出》(《法制日报》200711-22第5版);《一个县级法院只有4名法官》(《法制日报》2007-11-24第5版);《老法官提前离岗新“法官”难以进来陕西省西安市郊县法院“法官荒”堪忧》(《法制日报》2007-11-26第5版);《我们这里法官确实缺得厉害,凉山、甘孜、阿坝三个少数民族地区法官断层及流失相当严重》(《法制日报》2007-11-30第5版);《我们的尴尬:进人难留人难》(《法制日报》2007-12-03第5版)。

这只是粗略的估计,真实情况有可能更糟糕,实际比例很有可能更低。不信,请看下面的实例:

1、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下设177个基层法院,法院队伍中是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有5230名,其中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有4591名,占基层法院干警总数的48.1%,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的仅占7.6%,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的仅占3.7%,平均每个基层法院只有2名左右,有97个基层法院10年来从未进过法律本科生;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干警队伍中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有114名,法律硕士生、博士生有42名,仅占全院干警总数的35.5%。——据2005年10月16日《黑龙江晨报》

2、安徵省颍上县人民法院现有在岗147人中,大专学历以下人数6人,占干警总人数的4.1%;大专学历人数31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1.1%;本科学历人数107人,占干警总人数的72.8%;本科学历以上人数3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均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我院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2人,系2007年、2008年省委组织部选调应届毕业生。

(余扬:《颍上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载安徵颍上法院网,)

5、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06年共有201人,其中法官146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数占到法官总数的86.3%,但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的只有11人,仅占法官总数的7.64%。(王森:《基层法官工作负荷情况的调查分析》,载中国滕州网,2007年11月09日发布,http:///blog/static/***425827823/)一文作者介绍,作者所在的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法院共有法官75人,这些法官中军转安置的有23人,占30.6 %;通过公开招考的有10 人,占13 %;大中专学校毕业分配的5人,仅占6.6 %;其他单位调入的37人,占49.3%。75 人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50 人,占66.6%;中专文化5 人,占 6.6 %;多种形式的不同效力的大专文化18人,占24%;他们的知识层次、知识功底、知识结构及对自身职业认知水平均普遍处于一个较低层次。这75名法官档案学历都达到了专业要求,但均是以“跃进”方式提高的。通过自考、函授、法律业大、电教、党校学习及专项培训等方式取得法律本科文凭或相当法律本科学历专业证书的有73 人,占97.3%,正规大学毕业的法律本科生仅有2人,占2.7 %。

综上,可就目前我国法官学历现状得出如下结论:

我国目前19万名法官中,约有9.3万名法官第一学历在高中或高中以下,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占法官总数的49%;约有3.8万名法官受过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约占法官总数的20%;剩余的约5.9万人接受过全日制法学专科学历教育,约占法官总数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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