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生产规定_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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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生产规定
1.车间、仓库、办公室等生产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并按作业要求定时清扫,整理。违者扣款10元/次。
2.严禁在车间、仓库(包括室外堆放处)、公共场所吸烟,违者扣款10元/次。
3.不得穿拖鞋、赤脚在车间作业,违者扣款10元/次。
4.车间、仓库内成品、半成品、材料物资要堆放整齐,做到物流通畅;衣、鞋、雨具等统一安防,违者扣款10元/次。
5.特殊岗位必须按规定的操作规范上岗操作,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交接班制度
1.搞好交接班是规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正常开展的重要工作。
2.交接班者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迟到按劳动纪律规定扣款。
3.交班者应向接班者交清:生产品种、货号、规格、数量、设备运转及工具、场地情况和要求。
4.交班者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接班者确认后必须签字。
5.由于交班或者接班不清而引起的生产、质量、设备、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普通事故扣款20/次,性质严重的另行处理。
奖励与惩罚规定
一. 辞退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辞退处理。
1.违反厂纪厂规多次教育不改的。
2.无理取闹,挑拨员工之间关系,影响生产工作多次批评无效的。
3.不能胜任岗位职能(包括新员工培训后),难以履行岗位生产(工作)、质量职责。
4.多次不服从领导分配(调动),难以接受管理的。
5.由于工作多次失职,造成较大质量、设备、安全事故的。
员工辞退由生产车间、部门提出报告,总经理批准,公司予以备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罚款按月平均工资的20%扣除。
二. 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辞职必须出具医院有效证明),车间主管签署意见后交主管顾总批准,同意辞职的由公司办理备案,未同意前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辞职员工如属进厂后由公司负责进行业务或技术培训的,应扣除培训费。
三. 开除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员工作开除处理。
1.故意损坏设备装置和公司财务、扰乱工艺条件,在生产物中参杂制假,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害的。
2.故意诋毁公司名誉,在企业和社会上造成极坏后果和影响的。
3.煽动员工带头闹事,消极怠工罢工,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
4.严重违法乱纪(如偷盗、惯赌、营私舞弊等)在企业和社会造成极坏影响及被公安司法部门处以刑事责任的。
员工开除由总经办发文公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四.奖励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颁发一次性奖金五种:
1.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单位、服从安排、成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2.对有下列业绩之一的员工,除给予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一次性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奖励。
a.对于生产技术或者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b.节约物料,或者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c.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d.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使单位利益避免重大损失的。
e.对单位利益和发展做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f.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的意见、批评、建议
为更广泛地听取员工的意见、批评、建议、要求,员工可就以下事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反映。
二.对公司发展生产,提高效率,加强管理;节约原辅材料、节约水、电、蒸汽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三.、对公司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劳动工资、生产操作管理、设备维修管理、供应、仓库管理、清洁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进一步做好员工劳动保护、生活福利等方面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对公司任何人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损公肥私,浪费财、物、盗用或者侵占公司资产等不良行为的检举、揭发、或批评、建议。
六.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反映的事宜。
公司总经理承诺:
一. 员工的意见、批评、建议与要求由总经理或者委托分管副总听取或阅读,三天内予以处理或回复。
二. 对敢于批评、检举、揭发不良现象的员工,公司予以保护,严肃处理大几
报复行为。员工如感到书写书面材料不方便的,也可约定时间与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面谈。
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 公司集体宿舍首先保证外地来厂工作的员工住宿,集体宿舍由公司统一安
排,分配后,住宿人员按房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禁止非本公司工作人员借宿。
二. 夏季高温期间,由公司补贴电费,补贴每个房间180度电费,超出部分由
住宿职工自行承担,空调遥控器由公司统一发放和保管。
三. 公司对所有宿舍门锁,统一配置。安排宿舍的职工,按房号领取钥匙,职
工离厂交还钥匙(不交还者扣款10元)。不得擅自换锁、配钥匙。如钥匙有
遗失或损坏,需立即报告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配置,收取成本费。
四. 住宿职工必须爱护宿舍内的集体财产,公司对每间寝室的床铺、桌、椅等
物进行登记,住宿职工在入住时按单验收,离厂时,由管理人员负责清点,如有损失或者损坏,照价赔偿,在离厂前一月工资中扣除。
五. 住宿职工必须保持宿舍内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杂物,乱泼污
水和随地大小便。一旦发现,劝阻无效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到辞退。
六. 住宿职工不准在房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能耗,危险性大的电器,应随
时留意电力线路,开关的好坏,发现损坏及时报告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