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院学生会章程_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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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前 言

为了促进学院学生会自身的建设,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分工,促进学生会内部

管理

和外联的发展,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由主席团讨论制定,主席团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东交通大学基础科学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团委和院团总支的领导下,在校

学生会指导下的群众性服务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宗旨是:内炼素质,外立形象,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代表和维护同学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2.活跃校园特色文化,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

3.支持参与学院有关的决策和管理,积极协调学院有关部门的工作;

4.加强与校内外的各团体、各单位联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学院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条 学生会的方针是:

1.恪守“日新其德,止于至善”的校训;

2.弘扬“求实、创新”的传统,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充分发挥固有的优势,开展多文化的校园活动,充分发挥“领头雁”和桥梁的作用。

第二章 成 员

第五条 凡我学院在校的本科、专科学生,有意投身学生会工作,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协助和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 2.有为学生会筹集活动经费的义务; 3.有维护学生会形象和促进学生会发展的义务;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有权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

第三章 组织及其职能

第七条:组织机构

1.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每一年改选一次,全院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学生会干部竞聘,经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干部名单。由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审批通过。

2.学院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设主席一名,中心主席六名,以上成员组成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若干个部。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干事若干; 3.审查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实施新一届学生会工作任务,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选举产生学生会的组成人员; 第八条:主席团职能 1.主席

由学院代表选出,向学院负责。

(1)作出学生会的发展规划,推动学生会工作正常运转;(2)进行合理的人员工作调动,协调和加强学生会内部建设;(3)审核并批准经副主席提名的部长人选;

(4)对副主席、办公室主任人选进行推荐,经学院通过后任命;

(5)出席或委派主席团成员出席校学生会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加强与校各学院的联系。2.中心主席

(1)工作向主席负责;(2)指导所管部门工作;

(3)负责组织并主持所管部门会议;(4)监督所管部门执行活动情况;

(5)学期末针对所管部门工作做学年总结,并提出新学年计划和要求 第九条 部长、副部长、及干事职能 1.部长(1).领导本部完成中心布置的工作,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并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2).对本部门的副部长、部门干事、(正、副)组长、干事进行合理分工,并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3).定期做好本部的工作总结,做好对本部副部长、干事、鉴定、考核、推荐工作。

(4).及时向中心汇报工作。2.副部长

(1).积极配合部长,认真完成部长布置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部长汇报本部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3).及时向部长汇报自己、部门干事、思想、工作情况,做好对本部干事、的管理、鉴定、考核、推荐工作。

2.干事

(1)应充分发挥独立自主性、主动性和团体合作性,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同时可提各项合理化建议,根据自己所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2)参加由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积极完成所负责部门的同时,协调加强同各部门的工作联系。第十条 各部门职能 1.主席团

(1)负责院学生会自身的建设,制定院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

(2)负责学生会重大事务,管理条例的讨论决定;(3)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协调运作;

(4)负责与校学生会的联系,并配合校学生会举办各项活动 2 办公室

(1)协调内部关系,理顺内部运作,有权要求各部门遵守执行各规章制度,负责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及办公室管理;

(2)记录各项活动情况,部门和成员表现及学生会文件,会议内容,并编入档案;

(3)负责撰写学生会对外请柬,感谢信等工作简讯;(4)协助主席团执行各项奖罚条例;(5)负责物质财务管理。3.外联部

(1)、全面参与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为各部门提供外联,资金,策划等方面的支持,努力与各部门之间形成双赢的态势。

(2)、依靠院学生会的支持,以举办具有特色的活动来提高外联部的声誉,向关注外联部的同学展现我们的风采。

(3)、努力改善外联部的形象,争取成为学生会中最有活力、最受同学欢迎的部门,树立基础学院外联部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4.学习部

(1)举办各类知识性比赛、讲座、辩论、演讲等活动及其他学术性活动,以推动校园文化的发展;

(2)配合教务处实施教学计划,向教务处反映同学们的学习意见。

(3)负责抓好本院学生的学习秩序、纪律管理,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术、科研活动: 5.宣传部

(1)密切配合各部门搞好各项宣传工作,树立学院良好的形象;(2)监督校内宣传管理工作;

(3)负责对院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6.文艺部

(1)负责学院各项文娱活动的策划组织;

(2)与校内外各学院联合举行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3)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展现自我风采,提升文化品位的平台,丰富学院文化生活,展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7.生活部

(1)深入学生内部,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2)负责学生勤工俭学安排及管理工作。8.体育部

(1)组织学院各项体育比赛活动,激发同学们运动兴趣,以增强同学们的体质;(2)负责对院各类球队的组建,日常训练工作;

(3)联合校内外学院球队举办体育比赛,以增强与兄弟学校的友谊,扩大知名度。9.创业部

(1)培养大学生创业思想,激发学生创业热情;(2)培养大学生职业素质,面试知识;

(3)促进青年就业能力,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 10.保卫部

(1)对广播体操的进行考勤;

(2)检查宿舍安全状况,清除安全隐患;(3)重点考察人员,培养部门接班人;(4)做好宣传“安全防范意识”工作,督促校园文明规范,坚持抵制不文明行为和思想的影响;(5)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11、权益部

(1)从知识上提高同学们的维权能力;(2)为同学们的敲响保护自己的应急反应;(3)完善部门文化建设;

12、科技部

(1)负责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立项管理;

(2)负责各项科技竞赛的开展和含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发;(3)积极加强学生的科学创新精神,开展群众性科技活动;

13、宣传部

(1)负责学生会各部门海报的设计,书写等工作;

(2)加强与院学生会宣传工作的联系和交流,力求做到工作的协调性、统一性;(3)对外宣传学生会,对学生会的重大活动进行采访、报道;

14、志协部

(1)本着立足校园,走向社会的原则,服务本院同学,为我校院广大同学提供一个接触社会、锻炼自我、锻炼能力的天地;(2)每学期进行社会实践调查,了解、关心学生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树立更好的工作指标,制定实践活动的具体计划,为以后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便捷通道;

(3)做好外联工作负责学院与外界的联系与沟通,起到信息枢纽、桥梁沟通作用,更好地利用社会各界的支持服务于校园活动,从而为我院广大同学提供条件、创造机会,提高同学参与社会活动,与社会沟通的能力,丰富同学们的生活,营造活跃的学院氛围;

15、网络部

(1)优化学院网络形象,负责对学院网站进行优化建设,及时更新 , 并提供技术支持,通过网络窗口,加强学院和广大学生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2)加强与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合作,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并宣传各项科技活动;(3)为学院发掘并培养新的网络技术人才,服务于学院,为网络部的未来发展储备新生力量;

(4)为广大同学提供科学、正确的的网络使用相关引导工作,并提供多种网络咨询服务;

16、心理拓展部

(1)拓展同学综合素质,培养综合能力;

(2)对学生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进行设计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学生建立成才目标;

(3)引导学生有意识、有选择地参加各种素质拓展活动;

17、心理保健部

(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优化大学生心理;(2)密切关注学生心理状态,了解同学的心理状况;

(3)开展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心理疾病、消除心理障碍,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心理价值观念;

18、新闻部

(1)负责学生会网页的维护及更新工作;

(2)举办网络大赛,并负责学生会新消息及新闻的上传工作;(3)协助学生会宣传工作;

第四章 工作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活动运作 一 计划工作 1 制订

(1)活动计划中必须列明活动名称、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经费预算,专项工作计划中必须列明活动名称、专项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

(2)由部长将计划上呈主管审核,计划上须具主管审批字样方能生效。2 审核

(1)主席或中心主席对所主管部门的计划提出批复意见;

(2)经费预算金额超过100元的计划须报送团委书记管老师处审批。3备案

活动开展5日前,须将活动策划送交办公室(办公室对经费预算进行复核,对不合理的预算支出提交至学工处处理),该活动的经费方能有效报销。二 前期工作 1 场地联系工作

(1)活动开展3日前,必须预定好场地;

(2)如有意外要更改时间、地点的,必须在活动开展1日前做好更改的通知工作。2 宣传工作

(1)包括制作、张贴海报,拉挂横幅或派发传单的工作;(2)宣传物(传单除外)的制作由宣传部完成;

(3)海报、横幅及传单等的张贴、拉挂、派发由本部门自行完成或提请主席团协调。3 物资购备工作

包括活动内容的用具、奖品或纪念品等的购备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4 邀请工作

包括请柬(或邀请信)的购买、书写、派发等工作。三 分工协调工作

活动负责部门必须派专人联系、跟进各专项工作的执行,并向活动总负责人汇报情况。现场工作 :

1.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的签到,由本部门负责;

2.场地布置所需物资的管理工作、场地设计及布置工作的执行等,由该活动负责部门安排;

3.工作人员在暂未有工作任务时或工作完毕后,必须在指定位置就坐,未经活动总负责人宣布或批准可以离场,一律不能擅自离去。四 后期工作 1.活动现场清洁,2.活动物资的收拾、管理、归还等工作。五 总结工作

活动后7天内,活动负责部门须将活动总结以及策划,送交办公室备案; 六 报销工作 详见“财务管理制度” 七 其他

(1)活动内容要立足于维护同学利益、丰富同学生活,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2)活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条例》,实际支出不得超预算的10%;(3)活动过程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因主观原因导致计划不能按期完成,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十二条 日常运作 一 办公室值班

(1)具体情况是:每周下午4:30到6:00,由办公室安排部门的一位副部长以上成员及一位干事,共同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值班。

(2)办公室成员必须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并作好工作反馈、联络工作;(3)如要请假,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提出请假申请并由办公室备案;如要调班,自行协商调整; 二 卫生

(1)办公室卫生由每天值班人员在办公室人员安排下完成;(2)开会部门应负责会后清洁工作。三 会议

(1)召集及通知;

(2)主席有权召集主席团会议;中心主席有权召集其主管部门会议;(3)跨部门联会由主席团召集,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部长,再转达本部成员。四 考勤

(1)各级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带备有关文件、笔、笔记本准时出席,并按规定作考勤登记;

(2)部长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须指定人员参加会议;(3)如无故缺席、迟到者,按记录累积扣分;

(4)各级会议均由各级负责人员记录内容、整理备案。五 内部建设

(1)各部门须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工作总结(须经部长审批、电子稿一式两份)送交办公室备案;

(2)活动部门的计划、总结,财务预算表、及有关资料的上交办公室。六 各成员日常要求

(1)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纪律,认真学习,时刻维护学生会形象;(2)一般情况下,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从事私人活动,,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3)所有成员应多与广大同学接触,了解同学们的要求、困难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为同学们排忧解难;

(4)所有成员应多提出有益于本会的意见及建议。对提出建议的成员将在考评中加分,对提出具有重大作用建议的成员将予以贡献奖;

(5)学生会成员的投诉程序一般须依级上报,特殊情况可向组织部申请后由主席直接处理;

(6)在校学生自愿申请并通过考核后,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因自身原因需退出本会的成员,须由个人提出申请,讲明理由,经主席批准后退会;

注:退会成员须交还一切本会公物,注销其在学生会档案,对外不得继续使用学生会成员身份。

在每学期末,校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送交办公室。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可借阅档案资料,但须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签收,及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五章 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活动经费的使用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 预算:

1.各项活动必须单独列出经费预算,并与活动详细计划一并交与团委管老师审批,于活动7日前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备案,各部自行保存原稿; 2.预算必须详细列出每一项可预计支出,不确切费用需大概估算;

3.需追加预算的,必须在活动1日前追加预算书,由中心主席(或主任)签名认可后交财务办公室备案,并将追加预算的数额纳入预算总额中;

4.制订预算时,应认真核算每项费用,遵循节约的原则,学生会固有资产中拥有且够用的物品,需向办公室借用,不得额外购买。(注:在办公室之外打印或复印文件一律不报销)二 决算:

1.活动负责人需在活动结束后立即收齐该项活动的所有发票(包括其他部门的发票),仔细鉴别每笔开支的用途。单据及发票背后需注明活动项目,具体用途,经手人、活动负责人,缺任何一项均不得报销,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2.应汇总一项活动所有实际支出,超支10%的活动费用及异常支出自行处理或提交主席处理。

3.收齐所有单据后,需列出该项活动开支决算表,表上要反映每张单据的会计事项,包 括用途、数量、金额(注意分类列出),经有关负责人签名后连同发票及单据在活动结束后7天内交办公室报销,自行保存决算表原稿。第十四条 日常经费报销

1.日常经费的发票需注明所在部门,用途,经手人及部长,缺一项不得报销; 2.固定资产添置,额外增补由团委书记管老师审批签名,方可报销;

3.各部应严格控制日常经费开支,对日常经费支出异常的部门给予警告处理。第十五条 宣传部经费报销

1.宣传部每次外购宣传用品均需列入宣传品物料单内; 2.按规定填写发票;

3.每周由干事将本部发票收齐,连同宣传品物料清单一起,由中心副主席审批后交给办公室报销。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会部门考评方案 总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其他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擅自篡改或歪曲,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一 部门考评按照月末小评、期末总评的方式进行。月末小评由办公室根据交上的计划及总结,综合各部门在本月的实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的有关记录进行评分。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成效。注:月末总评分=基准分-扣分+主席团评分期末总评根据各部门的月末小评成绩,综合有关情况进行评分。注:期末总评分=月末小评平均分+附加分;

考评不合格的部门将由主席团审议后对部门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细

基准分(60分,学生会运作方面)一 日常运作 1值班

(!)值班人员凡有迟到、早退-1分;无故缺席-3分;(2)损坏办公室固有财物-3分。2卫生

(1)未按照办公室安排,打扫会议室卫生-2分;(2)会议后,会议室卫生出现问题-2分。3会议

(1)各级会议中,部长级迟到、早退每人-2分,无故缺席每人-3分; 干事迟到、早退每人-1分,无故缺席每人-3分

(3)请假者未按要求(于会前或会后2日内)将直属上级签名的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则视为无故缺席

4.各部未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例会签到表交到办公室-3分 二 内部建设

1.各部门未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工作总结送交办公室-3分; 4.以学生会名义从事私人活动者部长每人-3分,干事每人-2分; 5.不注意形象或有类似行为, 部长每人-3分,干事每人-2分 三 活动运作 1.计划工作

(1)未在活动开展7日前,将活动计划送办公室备案-3分

(2)未在活动开展7日前,将活动专项工作计划送各专项工作负责人-3分(3)因主观因素,未按有关规定送交宣传部工作预约表,对该部工作造成影响的-3分

(4)如遇特殊情况则酌情处理 四 现场工作

(1)工作人员未按专项工作计划中的要求到场的,迟到每人-1分,无故缺席每人-3分;

(2)未经活动总负责人宣布或批准而擅自离场,每人-3分 五 后期工作

1.负责清场的部门未完成工作-3分

2.未在活动后7日内,将活动总结、开支决算表交给办公室-3分 3.有关基准分的说明 评比时,各部门都将有80分基准分作为底分。六 附加分(封顶分10分)1.部门月末小评分数连续3次前三名+7分; 2.连续3次前五名+5分;连续2次前五名+3分; 3.经主席团评定的对校学生会有突出贡献的部门+1~5分

奖励制度

第一条 月度“优秀成员”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端正,积极要求进步;

(二)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三)在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一)候选人由部门内部民主选举产生;

(二)候选人准备一份述职报告;

(三)评审委员会由各部门部长组成;

(四)从二十名候选人中由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五名月度优秀成员;

(五)评选出来后在学生会通报表扬,并记入档案,可以在学年末综合测评中加0.2分。

第二条 学期“优秀成员”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端正,积极要求进步;

(二)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三)在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一)由各部门以25%的比例提名候选人;

(二)候选人准备学期述职报告,并作公开演讲;

(三)经由主要干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出候选人的40%为学生会学期“优秀成员”;

(四)评选出后由我院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并记入档案,以在学年末综合测评中加0.5分。

第三条 学期“优秀部门”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能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学生会工作制度;

(二)部门成员间团结一致并积极进取;

(三)能够自觉主动的开展工作;

(四)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

(五)本部门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出现。

二、评选办法:

(一)由主席团提名部门若干;

(二)部门准备学期工作总结,并作公开演讲;

(三)由主席团审议,并通过两个部门被评为“优秀部门”;

(四)评选出后由我院颁发荣誉奖状,通报表扬,并与部门每个成员以在学年末综合测评中加0.5分。

第四条 学年“先进部门”和“优秀部门”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能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及学生会工作制度;

(二)部门成员间团结一致并积极进取;

(三)能够自觉主动的开展工作;

(四)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

(五)本部门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出现。

二、评选办法:

(一)由主席团提名部门若干;

(二)部门准备学年工作总结,并作公开演讲;

(三)由主席团审议并通过两个部门被评为学年“先进部门”,其余为学年“优秀部门”;

(四)评选出后由我院颁发荣誉奖状,通报表扬, 并与部门每个成员在学年末综合测评中加0.5分。

附注:若有累加综合测评分最多不超过1分。

惩罚制度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任何处分者,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有考试作弊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七条 学生会成员在校园等公共场合下有抽烟,酗酒,赌博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八条 学生会成员出现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辱骂,恐吓,诽谤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九条 学生会成员恶意破坏校园环境,校园基础设施,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违反公共场合秩序如图书馆,大型会议、活动等行为,经证实,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有破坏学生会团结,恶意诽谤、中伤、诋毁学生会名誉者,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有虚报帐目,挪用公款,财物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会成员有恶意破坏学生会公共设施等行为,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私自借用学生会物品,造成学生会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会成员私自将工作证借给他人为私所用,经证实给予警告处分,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会成员以学生会名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如商业活动),经证实给予一次性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 学生会成员出现恶意破坏学生会会议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可避免的重大思想错误,并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警告或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 学生会成员由于工作出现重大错误,造成学生会损失者,进行负责追究。

第二十条 学生会成员对本职工作无故、借故拖延,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一次给予警告,两次给予开除处分;拒不执行上级命令两次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一条 本章没有列入的违纪行为,确定给予处分的,可就近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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